一篇主攻单元文(87)
走一天,走十年,走一辈子。
给出去的承诺,绝没有收回的道理。
第38章 番外·如果那年乐队解散(粉丝博客体)
博主 “你们先在一起吧其他的我再想想办法”
写于20xx年2月14日程际野已经红了很多年, 铺在这个男人面前的是一条繁花锦簇的长路,他几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只是偶尔他会回想起当年还藉藉无名的时候,摇滚、乐队与迷乱酒吧里挥洒的酒精与夜晚, 卷头发的年轻人弹起吉他来神采飞扬, 近乎透明的发丝质感, 台下有客人向他们举杯,遥遥地, 杯子让金色的酒液挥洒, 一晃很多年过去。
原来已经很多年过去。
从机场出来时粉丝过于热情, 有人叫着他的英文名,冬天很冷也不能阻止这群粉丝往前拥, 程际野笔迹飞扬签下名字时会想起来很久以前也有这么个冬天, 那时候乐队还没解散, 他们在下雪的北方小火了一把,有捧着珍珠奶茶围着围巾的女孩蹲在K.S.I.公司楼下, 冻得脸都红了,只是为了让他们在新出的专辑封面上签下个名字。
游星戈笑着给出签名的时候, 呼出的白气让那个冬天隔着泛黄泛旧的照片又一次出现在面前。
他的笔在常会签下的黑色音符的尾端多圈出了颗心,小粉丝的表情里带上雀跃, 程际野从过去回神, 墨镜下露出个没什么特别意味的笑, 旁边有人小声地尖叫。
冬天总会使人想起过去的, 哪怕很久过去, 机场都翻新了一遍,不会有人再在航站楼边卖二手相机和女星杂志, 也很少再也有人专门为了一张海报买一整张唱片,拿起手机拍下演唱会的也不再会是模糊的座机画质, 粉丝振臂高呼,年轻的脸上热情洋溢,和新时代一样的崭新。
喜爱他的歌迷里总有年轻的、熟悉的脸,只是当年在他身边的人如今却已经不在了。
程际野按下签名的笔帽,把笔还给了粉丝。
多年过去,祈城也已经翻了个新,显示出都市的摩登气派,蒙灰的一座城市褪出新,连车流都拥挤起来。
他有点事,就从车上下来了,冬天天冷,他穿得严严实实,出了机场就不用担心被外面的人认出来。
程际野逆着人流走着,拥挤的人群没有撞到他,孩子的哭声有点吵闹,穿着黑色风衣的青年身上带着隽永又让人怀念的风度。
同一时刻,一个卷头发的青年在门口摆着一排书的书店门口停下,在短暂的三分钟之后他拿起了一本书结账。
在离开书店前,这个有一双栗色眼睛的青年看到广场上拥挤的人潮,微微抱怨了下寒冷的天气,在即将离开时他的视线瞥过一本诗集,拜伦的诗工工整整: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在投身人海前,游星戈将视线落到了别的地方,给出了沉默的一瞬间。
如果有一天再次相见。
没有相见。
他们没有再相见。
很轻很柔软的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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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多看了好几眼面前捧着手机微微皱眉的青年,他问:“你还买不买啊?”
他这话最开始有点冲,但是在面前的人隔着口罩露出个友好的笑时,他的气也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再看看。”过了几年依旧有着好脾气的游星戈弯起眼睛,老板一时间觉得他有点眼熟,像是在哪个广场大屏上见到过似的。
真像哪个他知道的明星似的,老板多瞟了几眼,在心里暗暗嘀咕。
游星戈把视线从唱片架上他们上个月才发行的专辑上移开,微卷发丝和深色口罩并没有挡住他那双深栗色的眼睛,他继续翻着这个粉丝的博客。
……情人节贺礼写出来的文章是虐文嘛。
他翻到博客开头,露出了个思考的表情。
乐队火了之后,每天都有粉丝蹲在公司楼下,跟打卡似的,演唱会一个叫的比一个嗓门大,嗓子比台上表演的他们还哑,歌火人火都相当让人欣慰,就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贴吧里出现群粉丝,小作文一篇一篇写,开磕的时候从他和程际野的每一个对视、每一个动作开始分析,楼层像叠叠乐般高。
嗯,还热衷考古,从他们早些年在酒吧里的日子开始扒,还有不少人去飓风酒吧打卡,人太多,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的杜乔都打电话过来半真半假地抱怨。
这当然没有关系,游星戈弯了弯眼睛。
本来就是真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