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6)
又被世人指摘,说他心胸狭隘,不够大度,生性残忍。
敢问这世上还有这样的道理吗?
所以林雪卿曾信誓旦旦地想过。
如果他真的见到了叶明镜本尊,那么第一件事,他一定是要告诉叶明镜:
“你没错。”
是这天下苍生对不起叶明镜。
叶明镜何错之有?
但很快,当长了脑子的林雪卿看到叶明镜那双狭长凤眼几乎已经尽数被血色吞没时。
求生的本能当即上线。
喂!
自己都快死了,被全家喂猪了,还有错没错个屁啊!
错又如何。
无错又如何。
林雪卿的确是叶明镜粉丝不假。
但这不代表着他要替那恶毒炮灰背锅,更不代表着他想去猪圈呀。
说句心里话。
林雪卿倒是暂时还不太怕死。
毕竟作为一个穿书人士,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如果他死了,说不定还能直接回到原来世界。
可是,林雪卿怕被喂猪!
再重复一遍,林雪卿不想被抓去喂猪。
先不提被猪啃多痛苦了。
尤其是原著里说起,叶明镜将林家上下投去喂猪以后,惨叫声响彻了七天七夜还没停。
也就是说。
今晚倘若他过不了这个坎儿,就要被折磨整整七天七夜,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而且猪圈,那个味道……呕——
有轻微洁癖的林雪卿越想越难受,差点当场吐出来。
不行。
得赶紧想个办法出来。
林雪卿心头一紧。
可改变命运谈何容易呢?
小炮灰所作所为,别说叶明镜了,就算是放在林雪卿身上,这事儿也不能忍。
更何况。
叶明镜是多么心高气傲的人物。
曾经的修真界第一强者,堂堂剑尊,正道之光,竟被如此折辱。
强娶也就罢了。
还只是当妾娶回来。
所以怎么办?
跪在地上认错有没有用?
不想去猪圈林雪卿快急疯了。什么尊严,体面,道德,全都不想要。
而眼看着周遭的魔气越来越浓,距离叶明镜堕魔,大开杀戒的时间点越来越近。
说时迟那时快。
顾不得思量太多。
脑海内白光一闪,林雪卿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在了叶明镜的脚下,哭:
“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
话音落下。
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瞬。
魔气依旧没有散开,可被林雪卿抱住小腿的叶明镜,那双就快要全部变红的眼,却是终于有了些许异样的反应。
“包包是谁?”
清冷的声线自头顶上空响起。
林雪卿却不敢抬头去看。
也是幸亏,林雪卿这些年走南闯北讨生活,打工的技能比较多。
曾经当过短剧演员的他,半是惊恐,半是入戏地硬是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出来,晕湿了叶明镜的衣摆。
“呜呜,包包,你忘了吗?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后,我对你一见钟情。”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林雪卿一边演戏。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是的,正如他方才所说,他是打着在叶明镜眼前演一出认错人的主意。
小炮灰罪无可恕。
但若要论起行径中最叫人厌恶的那一点。
莫过于就是好色。
好色纨绔死不足惜,可……若是小炮灰娶叶明镜,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出于真情流露呢?
这是林雪卿的第一个假设。
当然,暂时来看。
这个假设还有些站不稳。
毕竟小炮灰今年才十八岁,而叶明镜,却已经是百年前的修真界风云人物。
小炮灰还没出生。
叶明镜就已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隐匿于修真界了。
所以,若林雪卿坚称自己只是靠着修真界一些传闻,见都没见过人影就深深爱上了叶明镜,在洞若观火的大反派叶明镜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脚。
于是乎,林雪卿在此基础上,有了第二个“艺术加工。”
便是方才所提起的“包包”了。
逻辑很简单,我认错了,不是故意要强娶你的。这便让小炮灰身上最大的罪责,好色,略微减轻了一些。
而当然了。
光是认错人这一个解释,自然是无法说服叶明镜的。
果然,林雪卿猜的不错。
当他痛苦流涕地说完自己对包包的倾慕之情后。
叶明镜周身的浓重魔气非但没有散开,反而更加粘稠几分。堕魔的进程,依然在缓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