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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狼孩回来了(157)

作者:伍子橙 阅读记录

巴图尔一到家就进厨房忙活了,给格日乐做手把肉,吉雅赛音陪孙子聊了会儿也去了厨房,留下林静秋:“哪有三十,小简本来就二十出头,我记得好像比你们大五岁。”

格日乐有些意外,“大五岁,就是二十三,也不大啊,组织催这么急干嘛?”

“听说小简年初升职了?”徐秀珍想给林可叮做媒,不得把对方的本事,跟林静秋强调好几遍。

“升了林一杨他们团的团长,”格日乐后知后觉,“难怪林一杨总跟我摆谈,他们简团多了不起,是琼州岛最年轻的团长。”

每回格日乐都没搭理他,三十岁升职有什么了不起?

没想到居然才二十三岁,那就不得不承认简文笙本事了得,林一杨常说,简文笙私下懒懒散散,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但一上前线就拿命去拼。

年初出任务立了一等功,险些把小命折进去,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可能想他安稳下来。”年纪轻轻就升了团长,可见简文笙拼命程度,全然不把自己当回事,组织肯定是想通过结婚,让他能有更多的羁绊,也算是对人才的一种爱护。

“文笙哥哥在海岛相亲了?”林可叮好奇的同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反正很不舒服。

格日乐笑哈哈道:“组织下的死命令,军令如山,他敢不去吗?每次从海上出完任务回来,就被林一杨他们团的参谋和副团押去相亲,据说相看的小姑娘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

“这么多。”林可叮抿抿唇,垂下眼皮,捧着木碗的手,指腹摩挲着碗沿。

林静秋看林可叮一眼,问格日乐:“没一个相看上?”

格日乐摇头,“别说对上眼了,小姑娘都给他全气哭了,老简那嘴跟淬了耗子药一样。”

“小时候那么爱笑一孩子,”林静秋喟叹道,“看来小简这些年在海岛过得也不容易。”

格日乐刚要说他有啥不容易,他老爹那一家才叫不容易,巴图尔和吉雅赛音从厨房出来,端了两大盆手把肉,热气腾腾,香气扑鼻,馋得格日乐口水直流,登时把要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

第二天,农历的九月二十三,是林可叮和格日乐十八岁的生日。

十八岁的到来,代表着成为了大人,不管在后世还是七十年代,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小乖宝,该起了。”吉雅赛音进屋后,反手关上门,动作麻利,生怕钻进一丝风冻到她的小乖宝。

肉联厂双职工的分房相当不错,两室一厅,前后带有院子,后院是厨房,前院种菜种花。

吉雅赛音和林可叮住一间,巴图尔和林静秋住一间,格日乐没入部队前,睡在堂屋,一张可以折叠的单人床,白天收起来,晚上再铺开。

没有房间,甚至没有固定的床位,格日乐也一点不介意,哪怕让他打地铺,他都无所谓。

只要和家人住一块,他就很满足了。

入了冬,天气冷,林可叮从暖和的被窝里钻出个脑袋,散乱的头发糊了几根在脸上,仰起小脸冲吉雅赛音笑。

娇娇憨憨的模样,真叫人看了喜欢,吉雅赛音帮她理了理头发,顺手在她小鼻子上一点,“小懒虫!”

林可叮就地一滚,把被子裹到身上,像一只毛毛虫似的,蠕动到床边,用脑袋蹭蹭吉雅赛音。

吉雅赛音失笑出声,摸摸她的发顶,“你呀,都大姑娘了,还撒娇呢。”

“再大也是额木格的小乖宝。”林可叮从被窝里伸出手,抱住吉雅赛音的手臂晃晃。

吉雅赛音最受用不过了,笑眯了眼,“好了,快穿衣服,别受凉了。”

每年过生日,林静秋都会给林可叮和格日乐准备一套新衣服,今年连鞋子也买了,是巴图尔上个月跑车的时候,从外省带回来的大云棉鞋。

本来打算买皮鞋,但今年的天儿格外冷,还是这种鞋帮鞋底棉花都很多鞋底也很厚的棉鞋更暖和。

买回来后,巴图尔手工在鞋帮上绣了云纹,寓意吉祥如意。

衣服是常见的棉袄棉裤,格日乐是蓝色棉袄,林可叮是红底小白碎花,看似平平无奇,穿上身另有乾坤。

巴图尔改成了掐腰,哪怕大冬天穿得多,别的小姑娘水桶腰,林可叮小细腰隐隐可见。

最后围上兔毛围脖,她天生白皮,在柔柔软软的兔毛衬托下,更显得小脸粉粉嫩嫩,五官精致,两根又黑又粗麻花辫垂在胸前,水灵灵的大姑娘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吉雅赛音连夸好看,林可叮臭美地在镜子前面照了照,也觉得自己哪儿哪儿都好看,这才挽着吉雅赛音边往走边问:“额木格,小哥呢?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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