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迷阵(65)
他叹口气,靠到沙发上,缓缓道:“到这个时候,出现在区域中的所有人,只有一个我们没查过。”
“宋天辰。”齐莫扬接道。
郑志点头:“因为刘明月说,宋天辰是在听到她呼救后才跑进巷子救人的,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没算他。”
齐莫扬想起一句话,下意识念出声:“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
这是小说《福尔摩斯》中的一句话,它在此刻显得格外贴切。
第29章 假发是最最重要的证据……
郑志对这句话耳熟能详, 他深知在许多案件中,警察的工作并非总是先搜集证据再去追捕凶手,而是先锁定嫌疑人, 然后围绕他们搜集证据。
尽管这种方法容易导致“先入为主”的偏见, 有时也会将调查引向错误的方向,但不可否认,它在效率上往往出奇制
胜。
“我们最初产生这个念头时,很快就自我否定了。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刘明月提到的那个跑进巷子救人的男人又是谁?宋天辰不可能同时完成杀胡琼烧衣服和跑出巷子。我们询问了将近三百人,无一人承认。这个人做的是英勇之举,按常理不会隐瞒。刘明月坚称是宋天辰, 宋天辰自己也承认, 这几乎成了铁证。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但是,当案件一次又一次地走进死胡同,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将这个想法提出来。讨论得越多, 越觉得宋天辰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首先, 他有足够的时间烧毁衣物再返回胡琼的尸体旁。其次,那晚他穿的是一双破旧的足球鞋, 起初我以为是因为下雨弄脏了鞋子,但后来想到,他那么有钱,即便鞋子脏了,也不会穿得如此破旧, 除非他烧完高跟鞋后来不及换上自己的鞋,从空置的拆迁房里随便找了一双旧鞋。”
“最后,刘明月本身有轻度近视, 案发时是夜晚,由于电路问题,路灯有几盏没有亮,她与那个男人只是擦肩而过,并没有面对面交谈,她很可能根本没看清那个男人的样貌。”
郑志的手指停止了敲打,他的眼神变得更加锐利。
“宋天辰符合我们对凶手的所有侧写:学过搏击,体型偏瘦,身高在一七三到一七七之间。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他的性取向与常人不同,这导致他与父亲的关系非常紧张。”
他说到这,话锋一转:“但是,还是那句话,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这个案子里就丢了一个人。”
齐莫扬的眼中闪过光芒,他突然提高了音量:“车主,那人应该就是车主,查车啊。”
“第一时间就查了,那辆停在路边的奥迪车,就是宋天辰的。”郑志的回答平静而无奈。
齐莫扬怔住,片刻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我记得在胡琼手里发现几根假发,只找到烧了一半的风衣和高跟鞋,假发呢?肯定藏在那些平房里了。”
“我们把那一片区域全翻了一遍,就差派挖掘机了。假发是最最重要的证据,那上面极有可能提取出凶手的DNA。”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仿佛在自言自语,“结果,跟那个男人一样,假发也凭空消失了。”
齐莫扬皱眉,他的脑子快速转动起来,试图拼凑起这些零散的线索。
“有可能车边站的是宋天辰朋友或翠峰员工,听到声音后跑进去,他协助宋天辰烧毁衣服,再把假发运出去。”
郑志摇了摇头:“我们也想过,也往这个方向去查了,但所有可疑人员都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只烧衣服不烧假发,这明显说不通。”
这也查了不对,那也查了不对,齐莫扬不免疑惑:“照这么看,宋天辰确实不像凶手。”
郑志笑了笑,无奈摊手:“连你也这样说,老百姓更加这么觉得了。就在我们对案子一筹莫展时,在宋家运作下,胡琼和宋天辰都被授予见义勇为奖。宋天辰还把他的奖金分给了所有受害人家庭。我们怀疑的凶手成了别人口中的英雄。”
“当然,这不能怪任何人。因为凶手在逃,案子细节始终保密,大家只知道凶手跑了,不知道他在逃跑前烧了作案时穿的衣服,也不知道假发的存在,更不知道凶手始终躲在区域人群中。”
他看向齐莫扬:“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认为宋天辰是凶手确实没有实质证据,而是从他的语气神态以及各种调查细节判断的。他一开始作为英雄配合我们调查时,态度非常恭谨,但当我们转移目标,开始调查他后,他就完全变了,极为嚣张,只差说出‘都是我干的,你们能怎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