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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打脸真爽(258)

作者:金满楼阳坡 阅读记录

他很享受打猎的过程,跟野鸡比快准狠,跟野兔比弹跳比耳力,跟野猪拼力气。每一次跟山里的动物比赛都是一场发泄,每一次从山上拎下来满满的猎物,他的胸腔中就充满了收货的喜悦。

所以他要更加进步,山的更深里还有比野猪更凶猛的野兽,他要把它们一一驯服。

李中官越来越自觉,李思也把方法都教给他了,便也不再管他,让他自己提升。

这一天老二李中秀下工回来,就一直愁眉苦脸的,连晚饭都没吃几口。

“老二,你咋了?”

李思鸡妈妈上线,关心老二的身心状况。

李中秀叹了口气,“我拿着戏文去找戏班子,可没人愿意唱。说我写的戏文既没有舍生大义,也没有儿女情长,太平淡单调,唱了也没人看。”

李中秀已经完成一篇戏文,灵感来源于他这些天去镇子里上工时在路途上的见闻,写的是一个流浪者见到的人生百态,有因家境窘困吃不饱饭而不得不卖儿卖女的,有晨夕下在田间劳作的老人,也有镇里汲汲营营生活的镇民。

他写好后就兴冲冲的去找戏班子,谁知道被人家剖析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李思便提建议,“那你把舍生大义和儿女情长加进去不就行了。”

“怎么加呢?”

李中秀苦恼,他也试图加了。虽然古来舍生取义和爱恨情仇的故事并不少,但他没有亲身经历过,模仿出来的不仅枯燥无味,还给人一种强凹造型的别扭感。

然而就在李中秀第二天下工回来,就下笔如有神助了,闷在房间里写的入迷,连饭也没吃。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写完后拿去给戏班子看,结果镇里就兴起了一个名叫《百生记》的戏。

开头套用了他自己的身世,穷小子离家五年,再归时已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在妻子的苦苦等候以及盼得夫郎归家的喜悦中他抛弃妻子,另娶高门。

这里有人为苦苦等候的妻子不值,有人痛骂那穷小子无情无义。

然后就到了主角登场,主角母亲勤苦劳作,供孩子们读书识字,孩子们也终不负母亲所望,一朝高中。

然而此时就来了矛盾点,主角辛苦读书时已经娶了妻子。他如今高中,家中的妻子却是坐卧不安。心想他是否也会像他父亲一样抛去糟糠之妻,另娶娇娘。

观众们也为着他的妻子担忧,然而主角终是没有辜负妻子。他如他父亲当年一样骑着高头大马啊,胸前戴着艳红夺目的红花,但却与他的父亲完全不一样的做法。

他把母亲和妻子一起接去了享福,与妻子恩爱一生。

大团圆结局,但以上虽然是戏文的主线,却是占比不多。

戏文大多描述的是主角的所见所闻,比如母亲身为女子却承担家里大梁的艰难,以及母亲不畏艰难的为母则刚。

再比如主角赶考时候的所见所闻,卖儿卖女的家庭,辛苦劳作的农民,汲汲钻营的镇民。最后主角当了官,治理百姓,让百姓吃饱穿暖,再不用卖儿卖女,再不用捡烂水果为生。

听完了戏,大家除了对主角家里发生情感的感概,还有那些写到了自己生活的共鸣,以及对能有主角那样一个父母官的期待。

戏文很快火了起来,一路往北,烧往京城去了。

然而李中秀却又无精打采了起来。

李思很敏锐的觉察到他戏文里的一个细小变化,即主角有了一个和他举案齐眉的妻子。

所以这是害了相思病?

“呀,李娘子,”要雪家的往李家院子过来,一见李思就喜笑颜开的跟中了什么大奖似的,晃着手里的一双鞋给李思看,“你看看,这鞋做的多细致啊。”

说着已经来到近前,把那双鞋塞到了李思手里,“看看、看看,鞋底纳的厚实又结实的,穿两三年都不会坏。”

今天要雪家的热情太过,李思倒不敢接下这鞋了。而且这鞋一看就是男士的,她不会是还想着撮合她娘家侄女和李中秀吧。

见李思不愿意接,要雪家的也就直话直说了,眼睛看了眼院子里没人,声音不像刚才那般大吵大嚷的,“中秀去镇里上工了吧?”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李思随意的回答,知她果然主意在李中秀身上。

要雪家的便把声音又低了低,“这双鞋本来是我央我侄女做给我家那口子的,这不给错了尺寸,做的小了。我那口子也穿不上,我看着跟你家中秀的脚差不多,这不拿来给你中秀穿。”

说着就把那鞋往李思怀里塞,还说道:“李娘子啊,我侄女可是心灵手巧的很呐,人长的也漂亮,我看跟你家中秀正合适呢。”

李中秀长相上佳,又是读书人,说话走路都带着股子儒雅。虽然有点疯吧,但也只是把自己当成了状元,又不影响做工挣钱,大不了哄着他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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