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但万人迷/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番外(379)
新帝登基,改国号为秀,年号为永安。至此,东陵国成为历史,中原为秀国。
得知东陵改国号为秀,沈秀扶住额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帝并不是谢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个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时隐隐担忧起来。
他的手下,拥有了这样的权力,会不会反他?背叛他?
不过,想来,谢扶光既然能放心让他手下掌权,也应该有什么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没必要多虑。
揉捏太阳穴,沈秀不再关注此事。
进入六月下旬,天气愈发热,沈秀练完功,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她冲洗了一番后,杨氏端着冰酥酪进屋。
“这天儿热的,真见鬼。”杨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让她吃了消消暑气。
沈秀热得卷起衣袖,直将冰酥酪往嘴里送。
杨氏发现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两排整齐的牙印,齿痕已结疤,留下深粉痕迹。杨氏惊诧,问她这牙印子是怎么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
第151章
“平安, 平安,快下来!”
沈秀端着一碗白水煮鸡肉,向平安招手。
平安平躺在二楼屋檐上, 翻着肚皮,懒洋洋地晒着日光,一动也不动。
又过了六年, 已经九岁多的平安,已长成了老年猫, 镇日里动也不动,不是吃就是睡。
它不动, 沈秀便飞上屋檐。她在它旁边坐下, 把碾碎的鸡肉喂到它嘴边。它这才张开尊口。
抚摸着它柔软光滑的毛发,沈秀望向远处的大街。街道上人来人往,人潮如织。
人群里, 身形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红衣, 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沈秀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定在红衣男子身上。
待扫过红衣男子黑直的长发, 她垂下睫。其实不用看头发, 光凭背影就能认出这人不是她所想之人。
沈秀滞涩地扯扯唇角。六年过去,她仍然忘不掉谢扶光。
喜欢上他, 只需要短短一两个月, 忘记他,却需要如此漫长的时光。
忘记他,就像是去认识一个永远不会存在的人, 艰难而无望。
她有些自嘲, 莫非她竟是如此痴心长情之人?
而谢扶光呢,六年过去, 他是否已忘记她,已不再喜欢她?六年,那么长的六年,他或许已经忘掉她,或许已经移情别恋。在明知被拒绝,没希望的情况下,大抵不会有这如此长情之人。
一阵酸痛攫住了她的心脏,她按揉胸口,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她一把抱住平安,不停撸它毛茸茸的圆脑壳。它舒服地发出咕噜咕噜声。
随之她又不由自主想到了魏朝清与月楼迦。这么多年过去,他们大抵都不喜欢她了罢。若果真如此,她由衷为他们高兴。
还有谛伽,那个龟兹国的佛子。几年前,这位年轻的佛子找到她,诉说了他们的相识经历,面红耳赤向她提亲,她的第一反应是,和尚也能成亲?
尔后,她怀疑起他的目的。他是真的喜欢她,还是看上了她宝珍公主的身份?或者是觊觎她身上的绝顶武功秘籍?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左右她也不会答应他的求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