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异能在古代开餐馆+番外(6)
这双眼睛的主人,杀过人。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好像在那里见过?
林煜穿着一身粗布短打,出现在沈锦清面前,他力气过人又功夫了得,纵身一跃、手起刀落,竟然就这么把那头半人高的野猪捅死了。
沈锦清在树上看着,莫名觉得自己身上有点儿疼。
林煜抹了抹溅到脸上的血珠,抬头看着树上的小哥儿,拧眉:“家里人呢?没教你不要老是往危险的地方跑吗?”他的语气像教训特别顽皮能闹腾的小孩。长兄如父,他父母早已故去,大哥当家,这个家里人当然指的是沈锦华无疑。
林煜三番四次遇到他都是在一些很危险的地方,也不知道他一个细骨伶仃的哥儿是怎么跑到后山来的,本来就傻,要是被豺狼虎豹吃了怎么办。
沈锦清不高兴地撇撇嘴,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这是溺水时救他的恩人了。
“有教的,我今天只是在外围采点儿野菇。”虽然救命恩人说话不好听,但沈锦清知道他是为自己好。
林煜也许没有恶意,只是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一个哥儿每次出现不是在水里就是在树上可能,真的危险到让人惊奇。
“后山很危险,下次还是别来了。”就是来个寻常汉子都可能给野兽一口吞了。
“我不怕,”沈锦清从三下五除二树上跳下来,“我不会受伤。”
林煜看的眼皮一跳,又回想起他追着野猪出来的时候,沈锦清看着冷冷清清、柔柔弱弱一哥儿,像猴一样,眨眼就窜上树了。
至少保命的功夫是有的,林煜想。
“那随你,”林煜顿了下,又说,“注意安全,不要进深山。”
林煜这个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了。
人好像是不那么傻了。
“我有分寸的,谢谢你。”沈锦清觉得他人挺好的。
素不相识,却把他从水里救出来,现在又出于好心提醒自己不要进深山。
林煜尊重他的想法,不再多言,撸了把袖子,打算把死掉的野猪拖下山去。
林煜生的高大,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眼角有条细微的疤痕,长得剑眉星目、麦色肌肤,这时候拖着野猪,肌肉喷张但毫不夸张,一身肌肉完全是野生来的,不像那些发面馒头花把式,反而浑身透着桀骜的野性美,看得人腿软。
沈锦清心里一动,拦下他,“你……”
“这猪肉卖吗?我想要副肋排。”主要是新鲜。
林煜看他一眼:“我现在拆开卖影响整猪价格。”
拆开来卖确实没有整猪贵,沈锦清扼腕叹息,又听林煜声线没什么起伏地补充道,“不过我今天猎这头猪是要卖给同村朱屠户的,你现在跟我一去下山去,或许可以让他优先留给你。”
沈锦清“芜湖”一声,对林煜道:“林大哥,你真是大大的好人。”沈锦清其人,有肉就是哥。
他突然活泼起来,林煜的目光似乎也下意识跟着浅淡的柔和了一下,但他本就是寡言之人,因此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拖着野猪在前面开路,以防沈锦清不熟悉山林出现什么意外。
林煜显然是盯上这头野猪很久了,沈锦清跟着他走到山脚,一眼就看到他绑在山下的拖橇了。
沈锦清见林煜准备把野猪抬到拖橇上,忙把篮子放下,想上手帮忙。
林煜看了一眼穿着藏蓝布衣,长身玉立、白白净净的沈锦清,又看了眼背部皮开肉绽的野猪。
场面有点血腥,林煜拒绝了他的帮忙。自己憋了股劲,两手一提就把野猪扔到拖橇上了。
真的是力大无穷…
沈锦清早在刚刚看了一路他单手拖野猪就想这么评价了。
朱屠户家不住村尾,离后山有一段距离,林煜拖着拖橇过去还需要一段时间,沈锦清什么忙都帮不上有点儿过意不去,就在后面帮他推车。
路过的人都被这头野猪惊呆了,转眼又看见跟在林煜屁股后面推车沈锦清,更呆了。
虽然林煜打了猎物经常走这条路送去给朱屠户,但像今天这头半人高的野猪还是极为少见。林煜上过战场煞气重,村里少有人与他来往,但是今天他后头居然跟着个小哥儿,那真是让人惊奇了。
“清哥儿?你这是……”不会真因为林煜救了他两人要结亲了吧。
几个聚堆闲聊的婆姨和一些没事干的懒汉都是窃窃私语。
说到底,沈锦清毕竟是秀才弟弟,就算是个傻子也有不少人动了心思想同他结亲,就是他整天整日的不出门,村里人很少见到他。
而且今天可是听同村的李婶说了,这清哥儿好像是不傻了。
要真的是这样,这林煜可不就赚大了?煞星还有这福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