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和儿子们的金手指合并了+番外(144)
林村长虽然有点气秋一诺的算计,可是想想这么聪明的人,连县长都毫不吝啬的夸赞,他又实名羡慕孙村长了。
那个老家伙上辈子到底做了多少好事,这不是马上要一飞冲天了吗?
这一日,秋一诺在家收拾行李,外面传来陌生的女声。
“秋一诺秋同志在家吗?”
秋一诺来到了大门口,看着眼前有点陌生的面孔。
“你是?”
“我叫林采月,是去年来咱们平安村下乡的知青。”
原主每天都把自己陷入负面情绪中,很少与人交好,所以她穿来以后,也不怎么和知青打交道。
至今为止,也就和那个去大西北改造的周雪有过交集,再来就是钱知青和罗知青。
至于这个林采月,她是半点印象没有。
“你好,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秋同志,我是来和你报个信儿,钱知青很快就要回城了,你最好看好你家弟弟,万一真犯浑把人给留下来,想必你们家以后就没什么安宁日子可过了。”
钱知雅要回城还是挺让人意外的,只是对方这么了解她的舔狗弟弟更让人震惊。
“林知青,谢谢你来通知我,可这是我弟弟他自己的事情,我可管不着。”
果然是少年舔狗,眼里藏不住事儿,估计知青点的人都知道了。
虽然好生气,还是先弄清楚,林知青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来通知她。
林采月急了,“上次你不就是因为周雪冤枉你弟弟而生气吗?现在知道钱知青要走,怎么能不拦着秋千金呢?”
哦豁!
她急了她急了。
第109章 林知青的小算盘
林采月从小就生活在极为困苦的家庭,父母重男轻女,作为一个女孩子从未得到过重视。
如果不是有下乡这种事情,估计她爸妈就要为了儿子,卖姑娘给儿子们争彩礼。
为了不让他们掌握自己的人生,林采月毅然决然的下乡了。
虽说乡下的日子苦,可又没真的苦到让她待不下去。
至少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她能吃饱饭,也不会被打骂。
后来,她又遇见了罗非。
当真是所有美好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他,她贫瘠的人生里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
长得好看,还博学多才,说话也是温声细语的,林采月觉得自己连多看他一眼都不配。
如果秋一诺知道她脑袋里在想什么,肯定把金子最佳舔狗的名号颁给她。
毕竟金子还没舔到看两眼都不配的地步,那小子理想可远大了,不仅要多看两眼,还想把人娶回家。
林采月就这样默默的暗恋罗非,以为无人知晓。
最初她也不是那么讨厌钱知雅,得知她和罗非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后,一度自卑到尘埃里。
毕竟对方长得漂亮,出身也好,和罗非就是天生一对。
可偏偏钱知雅看出了她的暗恋,甚至还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李芳芳。
哪怕并未让所有人知道,也还是让林采月受了伤。
自从那儿以后,她就和钱知雅不对付,甚至与钱知雅不对付的周雪走得近了。
林采月看得很清楚,钱知雅并非是真心想回城。
估计就是想刺激一下罗非,谁能想到人家根本不在意。
现在急的满世界找台阶下,如果这个时候秋千金犯浑跑来挽留,说不定她又不走了。
那可不行,她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说什么都要让秋家的人看住他,钱知雅必须回城。
即便罗非不喜欢自己,但也不能和钱知雅那种两面三刀的女人在一起。
本以为秋一诺听到这个消息会如临大敌,至少也该像那天一样,不想沾惹上钱知雅,没想到她却当甩手掌柜了。
“你不能不管啊,钱知雅现在是拿乔,等着有人送台阶,你弟弟去留她可能就真的留下了,但她肯定不是真的喜欢秋千金,你也不希望看见他受伤吧?”
秋一诺更迷惑了,她到底是想站在哪一边?
“感谢你这么为我们家金子着想……”
林采月瞬间瞪大了眼睛,连忙摆手,“我可不是为你弟弟着想,我是纯粹看不上钱知雅,不希望她留在这里罢了。”
秋一诺低垂眼睑,知青回城一般都会惹人羡慕,还是第一次见到有知青巴不得另一个回城的,“她在这里威胁到你了?”
林采月脑袋不够用,也不知道话题是怎么转到这里来的。
“???”
“所以,她威胁到你什么了,就那么想让钱知雅滚蛋?”
林采月倒吸一口气,秋一诺的敏锐度也太高了。
“反正我消息是给你带到了,你爱信不信,拦不住你弟弟,到时候闹的鸡飞狗跳的还是你们家。”说罢,便一路小跑离开了,生怕自己再待下去就被人套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