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雀高飞(132)
那只白羽箭矢,正中白鹿的咽喉处,将它一击毙命。
“啧。”梵云雀收起长弓,快速下马,几步走上去查看,“我本意只想伤它,没想到正中靶心了。”
乔禹也跟在她身后,“恭喜娘娘,得此白鹿!”
话音刚落,从林间深处便传来了一声盖过一声的欢呼声。
梵云雀说着生源地看去,皱着眉头,“这是在干嘛?”
乔禹解释道:“想必定是陛下夺魁了,大家正在雀跃欢呼,鼓舞士气呢。”
皇家围猎,魁首必须得是天子先得,就算你看见了一只让你心痒痒的猎物,你也需得等天子出手了,才能开猎。
不仅如此,你还要明里暗里的助他夺魁,要不然皇帝不高兴了,那大家还玩啥?
听完,梵云雀眼尾轻颤,唇线上扬,不禁笑了一声。
甫一,乔禹继续补充道:“如此看来,是娘娘比陛下显得一筹。”
梵云雀看着地上躺着的那只白鹿,五指搭在箭身上,用力一握,将箭矢一把抽出,没了器物堵塞,鹿血隐约间还冒着一股热气,源源不断的流出。
既是皮毛已经被鲜血染红,那只白鹿依旧美的令人眼前一亮。
“本宫不屑争与这些虚名,拿东西来把鹿血装起来吧。”
说完,梵云雀身后出现两个侍卫,快速从腰间解下牛皮制成的水袋,蹲下去对准白鹿的大动脉接装鲜血。
血放干了,梵云雀站起身来拍拍衣袂,转而对乔禹发话:“乔禹,帮本宫把这头白鹿绑在乌骓屁股上。”
听完,乔禹愣了一瞬,“啊?”
“啊什么啊?快去!”
梵云雀不耐催促,乔禹赶忙扛起那头白鹿,按照她的指示去做,“是!”
待一切完毕后,梵云雀十分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战利品。
现在她终于能和那些喜欢打窝钓鱼的钓鱼佬感同身受了,可不得逮了机会,好好向众人炫耀一番。
梵云雀心里美滋滋的,朝着乌骓的屁股后面看来看去的,“真是马中赤兔,鹿中极品啊!”
看着她这副得意忘形的样子,乔禹也跟着笑了起来,“娘娘待会骑着马到众人面前走一圈,估计他们都得嫉妒的不成样。”
是啊!有这样的好东西,我干嘛藏着掖着,何须避他锋芒?
“走!随本宫去找黎将军!”
第63章
沈轼这边方才才猎得一头寻常的棕鹿,没算的上多大,体型适中罢了。
不少人围着沈轼对他阿谀奉承,他倒是乐在其中。
“陛下射得此鹿,拔得头筹,是替我们诸位开了一个好彩头啊。”
随行的一位官员说道。
随后,四面八方都传出来不少附和的赞叹声。
只有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陆依云忍不住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此生能让陆依云如此失态的一人,恐怕只有沈轼了。
看到这一幕的玉珠,心中警铃大作,被吓的后背一凉,连忙暗中提醒:“娘娘……”
陆依云听见后,勉强恢复了神态,只不过脸上多出了几分不悦。
“爱妃,朕把这头鹿送你如何?还可用它的皮毛,做一些你喜欢的东西。”
沈轼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话音刚落,陆依云的眼中极快的闪过一丝厌恶。
沈轼给的东西,她嫌恶心都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轻易收下呢?
陆依云面无表情的回答到:“这鹿既是陛下之物,妾身又怎好夺人所爱,还是陛下留着吧。何况臣妾今日前来,也是想获得自己亲手射杀猎物的成就感。”
所有人都盯着沈轼手里的这只鹿,将它视作帝王对自己的认可,与无上恩宠,只有她不稀罕。
在场的人无比艳羡,都希望这只鹿最后能落到自己手里,除了黎濯和陆依云不屑。
“爱妃所言极是,是朕考虑不周了。爱妃在金吾自小便学习骑马射艺,相必今日定是能在汲郡山大放光彩。”
金吾是元启的邻国,那里的气候差异巨大,一半地方六月还在飞雪,另一半地方也是十二月还正值酷暑,气候环境极为恶劣。
金吾国生产力历来较为落后,国民经济也不发达,国内百姓受教程度低,多数人大字不识几个,三分之二的百姓终生皆以游牧为生。
与元启接壤的地方——飞龙关终年酷暑,黄沙弥漫,黄土里种不出庄稼,牛羊喝不饱水,而仅为一墙之隔的元启,土地肥沃,地大物博,百姓安居乐业。
一百年前,飞龙关还没有建起高大的城墙,金吾人到了每年之中气温最高的七八月份,牛羊骆驼被热死大半,连最基本的生机也难以维持之时,他们便会越过飞龙关来偷盗抢夺。
渐渐的,他们尝到了甜头,便愈演愈烈,甚至演变成了一支烧杀抢掠的强盗军团,严重威胁到了边关百姓的生活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