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办?我爹是奸臣!(57)
班头哪敢反驳半个字,陈琰迈过门槛大步流星走进县衙。
年轻的手下问他:“头儿,还打不打?”
班头没好气道:“打你个头!几个脑袋敢打解元?”
围观的百姓越聚越多,有那懂行之人为大家解释:“这是位举人老爷,有功名在身,见官不跪,不可以用刑的。”
众人做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却是更加好奇了,举人老爷在老百姓心里,那是万众敬仰的文魁星,原来天上的星星也会有冤情啊。
孙知县经过一整夜的天人交战,辗转难眠,窝在后衙摆烂,被一阵鼓声敲得心惊肉跳,什么年头了还有人敢敲鸣冤鼓?!
忙命人将自己的一身公服取来,谁知他这两年消极怠政,久矣不在大堂问案,公服长满了绿毛,只能穿常服。尽管不合规矩,
此时也顾不得这些,忙是穿戴整齐,准备升堂。
后堂云板一响,升堂鼓起,栅门缓缓打开,百姓摩肩接踵的挤进了院子,都想占个好位置瞧个明白。
有人喊:“大老爷到——”
只见孙知县满脸肃容,踱步来到一堂,在大案后缓缓坐了下来。百姓们齐齐下跪,如一片倒伏的麦浪,给大老爷磕头。
堂外的百姓都跪倒了,站在原地躬身行礼的陈琰就被显了出来。
孙知县“啧”的一声,低声问:“彦章啊,你我之间有什么话不好直接说,非要搞这么隆重。”
陈琰神情肃穆:“回大人,学生此行唐突,并非自己有冤情,而是替远房的一位表妹代写状词呈上,请大人过目。”
孙知县接过状纸打眼一看,满纸都是“孟氏”,登时眼前发黑,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宋师爷见孙知县脸色煞白,忙提醒道:“东翁,百姓们还跪着呢。”
孙知县如梦方醒,忙叫众人起来,一拍惊堂木:“升堂。”
第27章 引蛇出洞
“陈解元,你所告何事?”孙知县问。
“回禀堂尊,十月初九,有民夫从盛江支流陈家巷河段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居住在陈家巷的族人皆可作证,孟家二老疑心是两年前在陈家巷失踪的新妇孟氏,学生身为陈家子弟,又是圣人门徒,自然要秉公处置,遂替孟家二老请求辨尸,倘若此人真是孟氏,陈家绝不包庇纵容,倘若不是,也可还我族亲清白。”
仪门外人群“嗡”的一声炸了锅。
孙知县一拍惊堂木,便有皂吏喝道:“肃静。”
孙知县看着陈琰,欲言又止。
为什么怀疑当年孟家人认错了人?还不是因为尸体腐烂的面目全非。如今两年过去,人都成一副骨头了,不是专业的仵作连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你还让这两个糊涂蛋来辨尸?
陈琰一脸肃容,直把孙知县盯的后背发毛。
“辩就辨……”孙知县一摆手:“把尸骨抬上来。”
苇席一掀开,孟老爷腿一软跪在地上,这回他从头到脚仔细地看,一寸寸地抚过平滑的骨头,直至足踝处停住手,直挺挺的晕厥过去。
现场又是一阵骚乱,众人抚胸拍背掐人中,可算把那一口浊气吐出,只见孟老爷捶胸顿足,掩面而泣:“这才是我苦命的儿!我苦命的儿!”
孙知县对孟老爷道:“你说这是令嫒,两年前过堂时你指认的女尸又作何解释?”
“是我糊涂认错了人,这才是我儿,我儿右足是六趾。”
“可两年前的那具尸首也是六趾。”李典史道。
“她因幼时淘气,足踝摔断过,还能看到痕迹。”他说到此处,更是泣不成声。
“当年是你白纸黑字签下了认尸的供状,”孙知县沉声道,“你可知如今再想为令嫒翻案,已是难于登天?”
他还记得两年前,这位孟老爷携妻子蹒跚而至,泣不成声,盖尸的苇席才掀开一角,看到右足的六根脚趾,老两口便开始痛哭:“我苦命的儿——”
这一哭,孙知县心凉了半截,他甚至干咳一声,提醒两人看清楚再说,遭到知府大人一记警告的目光。
老两口丧女心痛,泪眼婆娑,哪里会想到其中会有蹊跷,尸体又已经腐坏看不清容貌,当即在辨尸的供状上画了押,将此案定了性。
陈平业此时又添新的供词,称孟氏不但与人通奸,还身怀有孕。
郭知府问孟老爷,是否同意剖开尸首?
孟老爷问心无愧,当场同意剖尸,还女儿清白。
结果莫说是孙知县,堂中所有人全傻了眼,新婚三日的新娘怀胎四个月,若非在室时与人通奸,难道能吞风生子不成?
此时老两口再想矢口否认,白纸黑字的供状已收进了案卷。
孙知县眼睁睁看着卷宗被府衙带走,七日后,府衙认定孟氏通奸,株胎暗结,被陈平业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失手杀人,其情可悯,理应从轻发落,判杖责三十,徒刑两年,孟氏的尸体归还本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