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黑心莲,专治白眼狼(317)
前世有妈妈给自己兜底,出钱出力。
丁萱在的时候,钟鹏和婆家人还伪装的很好。
妈妈去世后,她留下的房子成了钟家人的家。
她们成了这里的主人,一家人逮着蓝思思一个人欺负。
孩子5岁时,钟鹏出轨,钟家人反过来指责蓝思思不够温柔体贴,太强势。
男人在家里感受不到温暖,才会出去找女人。
曾经她这么埋怨过妈妈,哪知道当年射出去的箭会在多年后命中她的眉心。
她要离婚,要把钟家人赶出去,结果被钟鹏掐死。
好可怕——
蓝思思浑身发抖,早知道她应该听妈妈的话。
在钟鹏再次提出离婚的时候,她同意了。
拿到离婚证,蓝思思从公司辞职,去外公在的养老院应聘。
外面的世界太可怕了,只有在亲人身边她才能觉得安心。
丁友良看出外孙女大概是回来了,他没多说什么,慢慢地教她认识社会的本质,以及如何识人。
祖孙俩的关系很快变得和以前一样,蓝思思的笑容也多了许多。
这回没有丁父出钱给万秋云治病,她的癌症花了不少钱,儿子的婚事也泡汤了。
出院后她来到养老院,和丁父拿了离婚证。
万秋云走的时候,指责丁友良太现实,辜负了自己的真心。
不管她说什么,他都只是点头,没有反驳,也没有必要。
丁萱这辈子都没回来看过丁父和蓝思思。
因为看不惯钟家那些人,她送他们一人一张倒霉符,钟鹏的那张是升级版。
在丁父去世后,丁萱卖掉了那套房子,把钱捐给了本地的福利院。
蓝思思倒是想联系妈妈,可她没脸,她一直留在养老院工作,没有再婚。
第88章 家里最没出息的老二
丁家夫妻头胎生了女儿,二胎生下原主后,把她送回了老家。
三胎两人依旧生了女儿。
那时候他们的餐馆有了起色,把老三留了下来。
原主14岁那年,被爸妈接到城里。
此时家里除了大姐妹妹,还有一个弟弟,是丁爸丁妈特地抱养的。
爸妈疼弟弟,姐姐护着妹妹。
只有原主孤立无援,没人疼没人爱。
为了讨爸妈欢心,她放学回来经常在餐馆帮忙,只为了换来他们的一句夸奖。
老家教学质量落后,原主在城里念书跟不上班。
姐姐妹妹和弟弟嘲笑她学习差,还说她不讲卫生,是个野丫头。
原主没考上高中,她想念技校,家里不同意。
丁爸丁妈让她在餐馆干活。
一年后妹妹和弟弟没考上高中,爸妈出了高价赞助费供他们念书。
后来,大姐读本科,小妹和弟弟读大专。
原主跟着丁爸丁妈起早贪黑,给他们挣学费,挣姐姐妹妹的嫁妆,挣弟弟的购房款。
他们在外地安家,只有原主留在爸妈身边。
偏偏丁爸丁妈各种瞧不起她,不止一次当众说她没出息。
姐姐妹妹弟弟也说她占家里的便宜最多,理所当然地把父母的养老丢给了原主。
……
“这不是欺负老实孩子么!”
丁萱还没生气,系统先暴躁了。
真要比丁爸丁妈在孩子身上的付出,不管是物质还是感情,原主都排在最后,得到的最少。
她在自家餐馆做事,爸妈没开工资,总说以后会把店交给她。
原主15岁初中毕业,实打实地在家里干了20多年。
并不是她在外面找不到事做,挣不着钱,而是丁爸丁妈长期劳累,一身毛病。
原主20岁就在后厨掌勺,家里的小餐饮店是她撑着。
财政大权一直是丁爸抓在手里,她就是全年无休,在自家餐馆打工的劳模。
那三人怎么能说出这么昧良心的话?
认为是她占了家里的大便宜?!
当初,光是弟妹上高中的赞助费,一人就是两万。
原主从小到大花家里的钱加在一起还没有一万。
得利者高高在上,指指点点,真可恶!
“别生气,我都不气。”
丁萱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懒洋洋地躺在院子里的竹床上。
下个月放暑假,丁爸丁妈就要开车回来,接她到身边去上学。
他们在离家一千六百多公里的江南小城打工。
原主被送回老家到现在,两人只回来过4次。
开始他们是没钱,老家在偏僻农村,下火车还要转来转去,花时间也费钱。
后来两人的小炒店有了起色,要忙着挣钱。
再后来孩子多,回来一趟很麻烦。
现在孩子也大了,丁爸丁妈也买了车。
年初爷爷摔了一跤,恢复得不太好,奶奶种地种园子外加照顾爷爷,有点儿吃力。
所以丁爸丁妈打算把丁萱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