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后,带崽去古代认绝嗣摄政王,番外(145)
象身庞大,象牙长得比他胳膊都粗。
若是在林中遇到这样的大家伙儿,刀剑棍棒都无用,怕是只能转身就跑。
更别提这一声声此起彼伏的吼叫声,更叫人胆惧。
莫霄没敢太靠近,他要等盛弘与裴琰礼到来。
人多壮胆。
他还想着壮胆时,期期许许两个崽崽到了。
莫霄摆出做哥哥的架势,蹲下要将二人护在他身后,“期期许许,不可靠近……”
他话音未落,两个崽崽就从他胳膊下钻过去了。
“大象!哞——嗷——”
“噜噜噜——”
两个崽崽站在大象园的绿网前学大象的叫声,和里面的象群交流。
莫霄一张嘴巴关不上,目瞪口呆。
古籍中记载的象,庞然大物、长鼻巨齿,行缓但力大无穷,叫声可镇林中万物。
如此巨大走兽,成群出现,遇之需绕道而行。
怎的今日见到……
和他想的不太一样啊。
“啊——”一只大象扬鼻朝两个崽崽喷水,水花从头浇下。
两个崽崽又笑又叫,跑着躲开。
但仍避之不及,身上像被雨打湿一样,有斑驳水渍。
两个崽崽不甘示弱,拿手里的泡泡枪对着大象喷,泡泡扬得满天飞。
一只小象跑过来,甩起自己的鼻子去搅破那些泡泡。
两人一象,玩得倒是不亦乐乎。
程书宜把这一幕记录下来,慢慢凑近,把摄像头怼到呆呆站着不敢靠近的三人脸上。
给他们一人一个大特写,同时人形弹幕吐槽他们:“害怕大象的大盛男团。”
裴琰礼不知道男团是什么意思。
但他听得出来,他被程书宜嘲笑了。
谁说他怕了!
裴琰礼大步上前,将手往绿网里探去。
象群以为他手里有吃的,托着笨重的身子跑过来,把鼻子缠到他胳膊上去。
十几根鼻子轮番在他手上抹一遍,裴琰礼的那只胳膊都是水,甚至还有泥浆。
园里的大象一般不会伤人,但程书宜还是要说:“小朋友,不可以乱摸园里的动物哦。”
她从包里掏出湿纸巾,“擦擦吧。”
裴琰礼亦不喜这黏糊糊、湿哒哒的感觉。
他擦拭仔细后,才抬眸看程书宜:“你方才叫我小朋友?”
他哪儿像小朋友了!
他长得比莫霄、盛弘都高,还是两个孩子的爹,她似乎从未正确的认识到他的实力。
摄像头里,裴琰礼的脸过于权威。
程书宜忍不住冲镜头犯花痴。
裴琰礼嫉妒她对这个黑色的小方块笑得这般灿烂心动,他夺过她手里的东西,将镜头转向她。
原本他只想看看这东西到底有什么好的,却意外发现镜头里她在笑。
难道她方才是看着他在笑吗?
程书宜面对镜头就比他自然多了,她抬手比出一颗心,还冲镜头亲了一下。
接着转身去追两个崽崽。
两个崽崽意识到程书宜要陪他们玩儿了,撒腿就跑。
跑开的同时还回头冲她喷泡泡。
程书宜一身长至小腿的白裙,搭配浅蓝色小开衫,云市初冬的阳光透过枝叶间隙洒在她身上,温柔、干净、明亮。
在裴琰礼的镜头里,她仿佛在发光。
他突然很庆幸。
庆幸程书宜带孩子回去找他了,不然的话,他恐怕这辈子都没有机会体验这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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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琰礼拍的镜头过于摇晃和模糊,程书宜再次夺回镜头主动权。
带大盛朝的三个男人,以及两个崽崽,把动物园从头到尾逛了一遍。
除了猴子、鹦鹉、狼、虎、孔雀、蛇等这些在大盛朝的山野间能看到的动物之外。
云市动物园里的其他动物,都叫盛弘三人大开眼界!
特别是那些生长在热带地区的动物。
犀牛、河马、树懒、长颈鹿、豹……
还有骆驼、火烈鸟,还有北极熊、企鹅,甚至还有卡皮巴拉。
最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还属那被称之为国宝的大熊猫。
“这熊猫古籍中倒是尚未记载,不过看它那憨厚可掬的模样,为何能称之为国宝?”
盛弘很喜欢那熊猫,但也有些不解:“且将动物称为国宝的,我也是头一回听说。”
在大盛朝,国之宝物一般都是不会动的东西。
逛完动物园,时间已经快下午两点了。
程书宜带几人往肯德基走,准备在那儿吃个午饭,休息一会儿。
下午再去游乐园,玩回票价。
“别看大熊猫憨厚可掬,但人家实力不弱,一般的野兽都不是它对手。”
程书宜做过手术之后,为了保持体力,不让自己变得消瘦。
她必须经常吃东西。
逛了这么久,她早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