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香临走之前还送了石美兰一支口红,石美兰赶忙笑着收下——沈春香自己在春风镇有住处,嫌宿舍小,也不过来住,就在这挂个名,把石美兰带到宿舍,她人就走了。
石美兰找到自己所在的宿舍后,干净利索的把宿舍打扫了一遍,又去仓库里领了她的床垫被套枕头——这些基础的东西都给发放,因为工厂会来很多打工的人,基本都免费发,第二个月扣除在工资里。
哎呦!还有个小电风扇!
这小电风扇可是稀罕东西,是陆经理借给她用的,说是这东西只有经理层的办公室才可以摆,数量都是固定的,放在仓库里,其余人都不能用,现在其余经理都没来,所以陆经理借给她一个——当然,要是没人发现,就可以一直“借”下去。
瞧瞧,当初这两百块钱真没白塞。
有了小电风扇,这逼仄的宿舍都显得贵气了一点了。
宿舍就是个狭窄的单人宿舍,跟以前李老二家堂屋后的厨房差不多大,只能摆下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但是这里很向阳,站在宿舍里面,能看见宿舍外的灿烂阳光。
石美兰浑身都是劲儿,把她的简单包袱安置好后,去楼道里管这里的宿管借了扫把和抹布,转头就去宿舍里干活,宿舍楼里每一个楼都配了一个宿管大妈。
宿舍里没有单人厕所,洗漱也只能在公共洗手间里,一层一个。
石美兰收拾好了一切东西后,从洗手间里接来一盆水,给自己洗了个头,擦了个身,最后才清清爽爽的往床上一坐。
床铺是薄薄的一层被褥子,有点硬,但不算难熬,她坐下后,郑重其事的数了一下自己带出来的衣裳,沈春香送的口红,以及从李家带出来的钱。
一百八十二块钱,李建业一年的工资。
能干什么呢?在这儿买个房子,钱很不够,买几套衣服——不行,不能在其余地方浪费钱。
还是先收起来吧。
石美兰最终把钱包起来,郑重其事的压在了枕头下面,然后枕着她的钱,开始了重生以来,第一个美好的夜晚。
重生到现在的每一天,她都被恨意和不甘包裹,只要一想到隔壁那俩人就觉得想吐,直到现在,她才能舒舒服服的喘上一口气。
电风扇被她摆在窗户下面,对着她左右摇着头、呼呼的吹,吹来凉爽的风,她盖着薄薄的被子,终于能睡个昏天黑地。
这个单人宿舍其实没有李建业家里的东屋宽敞,但这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地方,不会被任何人打扰,侵占,只要她把门一关上,就把那些繁琐的家务,复杂的关系,都关在了外面,她逃到了一个安全屋,可以静静地自己休息。
在这一刻,她不是李二嫂,不是天赐妈,不是老李家二媳妇,也不是石家的三姑娘,她只是石美兰,只是她自己。
她一翻身,卷着薄薄的夏被,挑了个舒服的姿势,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石美兰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多。
没有鸡叫,没有狗吠,没有儿子们的大呼小叫,只有绵软的被褥。
石美兰在床上抻了个懒腰,觉得这种生活美好到不可思议。
她以前每天有忙不完的活儿,那些事儿每天都干每天都干,渐渐就成了她的任务,一天都不能喘口气儿,现在突然什么都不用干了,让她有一种“原来还可以这样”的感觉,连这个世界都显得不真实起来了。
她跳脱出了过去的牢笼,奔向了另一种生活,像是在秩序之外,之前的一切规则都不再作数,她可以做任何事。
原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女人可以这样活啊,简直,简直,简直像是个男人一样。
这样算起来,这里还是比老李家好,她在老李家干的家务事儿任何女人都能干,但是这里的事儿只有她石美兰才能干,这让石美兰觉得她自己有用了。
更关键的是,她自己能挣钱了,以后再也不用从李建业手里拿钱了,也不会被人说“被李建业养着”了。
她享受了一会儿这种懒觉的快乐,然后爬起身来,收拾了一顿自己,准备去四栋找陆经理。
现在八点半,马上到九点了,第一次跟经理干活儿,可不能迟到。
出来上班,当然不能穿那些在家干活儿时候穿的衣服,石美兰参照以前看过的乡村女老师们的装扮,郑重其事的给自己选了一套白衬衫加深蓝色裙子的装扮,看起来不太显眼,穿一双白色皮鞋,把头发绑起来,修一修眉毛,涂一涂沈春香的口红,看起来也像是城里人了呢。
八点四十五,石美兰踩着小皮鞋出了三栋女工宿舍,一路走向四栋。
四栋是办公区,上下共三层,石美兰到的时候,一层据说是给老总的办公区,二层是会议室和经理办公区,以及员工办公区,一楼是待客厅和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