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废土满级后,穿越荒年当女帝(28)
阮响不再出去打猎,而是在村子附近挖了一些陷阱,这样只需要每天抽空过去看看。
另外一件大事,现在也要提上日程了。
“上课?”坐在“教室”里的人交头接耳。
他们一大早就被阮响叫起来,吃完饭后便都被带到了教室里。
这个教室是和小子们的屋子一起建的,比屋子都要大些,人人都有简易的木桌和木椅,虽然手艺不怎么好也不怎么结实,但勉强够用。
每人桌上都摆着一个沙盘和一根树枝。
阮响站在垫高的“讲台”上,身后是一块较大的,用矿石燃料染过的黑板——粉笔则是用石灰混合树脂做的,着色效果不如真正的粉笔,但也能用。
她思来想去,最终没有让赵宜来当这个老师。
阮响问过赵宜,读书是件十分艰难的事,辛苦程度甚至不弱于任何一项苦修。
开蒙就是硬背,背完三字经便对着背出来的内容认字,效率低不说,也很考验学生的自制力。
因此一个孩子倘若识字很快,确实可以被称为天才。
而这种学习方式对学习能力最强的幼童都如此困难,阮响也就不准备赵宜来当这个老师了。
她还是自己上吧。
而且阮响也不准备教繁体字,不仅因为她自己只会看不会写。
更重要的是,她又不准备让她的学生去考科举。
文字和算数,在阮响看来都应当是实用的东西,能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就行。
而且扫盲必然要选简单的内容,既然有拼音和简体字,何必给一群文盲增加难度?
更何况,简体字也是无数人的智慧集合。
不少简体字都能在古书法上找到,书法家们做的减法既保留了美感和文字的特性,也大大降低了识字难度。
学拼音说到底也是背,阮响在黑板上写下字母,先教他们顺口溜。
等所有人,连最小的小子都能顺畅的背出来的以后,才开始挨个讲解,纠正口音。
所有人都兴致勃勃,除了赵宜。
和麦儿他们不同,她是读过书的啊!她是认字的!
她从没见过拼音这样奇形怪状的符号!
但很快,赵宜就冷静了下来,并在心里唾弃自己的慌乱。
天人向他们教授的,一定是天上的知识——她应当抛弃自己的旧时所学,虔诚的投入到新的学习中。
不过……应当也不用全部抛弃吧?
一周之后,所有人都能拼写和在沙盘上书写拼音了,阮响才开始教他们写字。
从简单的一二三四五开始。
这又让赵宜难受,这写法太简单了!壹竟然写成一!就一笔。
她以往为了读书识字受的苦,似乎成了个笑话!
她一边学,一边忍不住啜泣。
为了学写字,她曾经用了那么多纸!吃了那么多苦,几乎要把自己的手写断。
她曾自责于自己不是天才,浪费了那样多的纸,浪费家里那样多的钱。
可现在,她用着不要钱的,能反复用的沙盘。
看着简单的,几乎不需要她重复写几次的文字。
赵宜终于崩溃了——
如果读书认字这么简单,那她以前受的苦,算什么呢?
那些一辈子劳劳碌碌,如蚂蚁一般辛勤的穷人们,因为不识字而受的苦楚,又算什么呢?!
第21章 扫盲学习(二)
天刚蒙蒙亮,狗儿就从被窝里爬了出来,和他一起的小子们还缩在被子里呼呼大睡。
他们手叠着手,腿架着腿,睡着睡着仿佛就能打起来。
狗儿转头看了一眼,伸手把被子往上提了提后才站起来。
他套上棉裤棉衣,先去烧水洗脸。
烧水——这是来了这里以后才有的习惯,以前即便是冬天,他也很少烧水,不管是用还是喝。
木柴珍贵,烧水也要人力,冷水又冻不死人,大不了不洗脸,脏才是常态。
可来了这里,木柴和木炭是尽够的。
谁先起来,谁便去把水烧着,众人醒来以后便能喝水洗脸。
狗儿穿上鞋,布鞋在冬天实在不顶用,他现在的鞋是一双简陋的兽皮靴,走起来有些不舒服,但比布鞋好许多,更何况他们拿回来的鞋对他而言都太大了。
“狗儿哥!”床上的小子爬起来,他也急匆匆的穿鞋下地,准备跟狗儿一起出去。
狗儿在原地等了等,等对方穿好衣裳和鞋,两人才一起出去。
他刚走到灶台上,就看到了已经烧好水的大妞。
大妞是个勤快人,她总是起得最早,认字也最用功,她已经学会了三十多个字,还学会了简单的加减法。
“来啦。”大妞招呼他们,“快洗了脸去吃饭。”
他们如今把“教室”变成了多功能的活动场所,因为有壁炉和桌椅,所以无论是吃饭还是上课都在教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