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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食滋味(81)

作者:炽柳 阅读记录

用刀在每根手指上划拉一刀,竹签子插入切开的缝隙,顺着刀口的走向将皮肉挑松,右手使劲那么一转,底端的大骨就先被卸去了。再用剪刀剪去连接小骨的经络,带着轻轻一拽,小骨便一节一节地去除了。

如今的江知味已是给鸡脚去骨的好手。二斤的鸡爪子,转眼就骨肉分离。

饭点一到,那只黄白刘海狗准时过来蹭饭。江知味朝食后偷偷跟出去过,她的小窝在横桥子的桥洞边,一块长了许多野草的泥巴地,刨出了一个能容纳她小小身体的、光滑的窟窿。

没有家人,只她一个。江知味想不明白,这么奶胖的小狗,怎么会没有妈妈呢。

为她准备的饭碗和水碗,成了她的专属。

鸡脚骨坚硬,又是熟食,容易划伤小狗的肠胃。江知味便把大骨上的软骨剁下来,用臼子舂烂,拌了点儿米饭和焯鸡脚剩下的汤。

简简单单,小狗却吃得稀里呼噜。

两小只蹲在一旁,用小手戳戳她的小脑袋,又摸摸毛乎乎的短尾巴。三个幼崽都白胖可爱,看得人心底又暖又软。

江知味险些融化在其中,交代他俩好好照顾小狗,捧着处理好的鸡脚,进灶房去了。

及至黄昏,容双才由驴车送至家中。赵太丞要她归家后继续静养几日,等身子全无不适,方可自由下地。

因此她回来后立马到卧榻上躺着,并喊刘庆年同知姐儿招呼了声。

很快,江知味便随刘庆年上门。随着院门的开合,无骨鸡脚的香味袭来,又辣又麻,毫不留情地直冲人天灵盖。

待江知味走近,容双得以窥见碗中无骨鸡脚的全貌。

厚厚的一层红油莹润无比,将胖乎乎蜷缩着的鸡脚肉,染得比琥珀还要透亮。佐料青花椒碧绿又饱满,泡茱萸色泽鲜红。连蒜片都染上了红油喜人的颜色,呈现出一种极致的诱惑。

江知味道:“只买了两斤带骨的鸡脚,我怕不够吃,还放了藕片、黄瓜、腐竹,都在汤底下埋着呢。”

原本还想放干贡菜的。问了才知,贡菜的本体莴苣,在这会子被民间称作“千金菜”。光听这名字就晓得,价钱贵得很,不是他们这种平民阶层能吃得起的。

椒麻大杂烩吃的就是个椒麻脆爽,少了吃起来咯吱咯吱脆生生的贡菜,还挺可惜的。

容双听她此言,迫不及待地想要抓一口尝尝,被江知味轻拍了一下手:“还不行,泡的时辰不够,鸡脚还没入味呢。”

“我瞧着挺入味了。”容双笑着,接过刘庆年递来的筷子,“就吃一口,其余的再放放。”

江知味应允:“心急吃不了好鸡脚,要是口味淡了,可不准嫌弃啊。”

容双嘴上说着“哪会”,筷子已经探到了碗中。

麻辣鲜香扑面而来。张嘴咬下,弹性十足的鸡脚肉颤颤巍巍,好似在齿间雀跃地舞动。鸡脚筋糯意十足又不乏脆韧,咔嚓一声,鲜中带麻的汁水旋即在口中爆开。

容双吃辣能力了得,吃麻的功夫却一般。那汁水麻得她连连咂嘴,半晌后适应了,回味着椒香在口中打转的滋味,幸福地眯起了双眼。

再想吃一口时,海碗被江知味抽走:“再放放,更好吃。”

对事物有极致追求的人总是有点强迫症的,江知味也不例外。这种难受好比起锅烧水却因为气压不足只烧到了九十度,钓鱼时候眼看三斤鲤鱼上钩却在中途松嘴跑了。

她总觉得静置时间不足的椒麻大杂烩风味不佳,却耐不住容双十分非常捧场。眼见她馋得想要起身追逐海碗,江知味惶恐地连忙把碗放回去。

容双面上露出得逞的笑,再次执筷伸向碗中。

这回寻宝似的,挖到了汤底的深处。她并不晓得下一瞬夹上来的是为何物,却给这品尝吃食的过程增添了些许意趣。

筷头一挑,察觉到了些许阻力。手腕带动着上移,甩去些许红油,露出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薄藕。

藕片被汤汁裹挟。轻置于口中,一吮、一咬,脆嫩极了。每一寸藕丝都吸满了汤汁,辣而不燥、油而不腻。

再一筷子,夹到的是绵软的腐竹。筷子轻轻一压,红油便顺着淌了下来。到嘴里时,还是那么得料汁丰沛,吱的一下,汁水从嫩滑的豆皮间穿出,瞬时溅得口里都是。

容双运气好,一筷子换一样吃食。那黄瓜亦是爽脆无比,吃得嘴里清香遍布,好似置身于夏季烈阳下的青青草地,目之所及、心之所向,都是生机盎然、热辣鲜活。

见她吃得这般兴致勃勃,江知味哪里好意思提什么强迫症的事。

食客对吃食的满意就代表他们对下厨之人的肯定,显然容双非常认可她做的这锅椒麻大杂烩,哪怕在江知味眼中,它并不算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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