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 II(361)

“alice。”rafael brynjolfsson博士问我,“告诉我,你爱他哪一点?”

我认真想了想,“他……,只是他就好。”

博士点头,“arthur拥有上帝的恩赐!他有一颗出奇美丽的大脑,这是旁人无法企及的事情。当时他在mit读书,年纪很小,还不满14岁,我最小的儿子比他大一岁,当时正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

他的能力出类拔萃。他喜欢我的课,我们经常在图书馆、实验室一起研究到深夜,然后我的妻子给我们送来番茄菠菜厚芝士pizza,还有啤酒,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喝酒。

我记得曾经向他说过,如果以后他留校,应该过的也是我这样的生活:争取成为tenure(终身教授),以后,娶一位传统的美国女性,成立一个家庭,在学校周围买房子,每天泡在学校中,他的妻子为他准备三明治与啤酒。对于这样的生活,他表示恐惧。

后来,我住院之前看见他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恋情的新闻,再往后,他的新闻一概全无,我以为,他会选择那样的生活永不更改,没想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类似当初我对他形容的那种生活方式。”

博士表示周围太乱,他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

我看了看周围,我们这里很安静,异常安静,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博士,还有勋世奉,但是rafael brynjolfsson博士表现的却似乎置身于熙熙攘攘的古罗马斗兽场中一样。

我知道,这是由于他的精神分裂症导致。

闻言,勋世奉微微点头,有眼神微微扫了一下身后,有人走过来。

勋世奉与博士道别,教授对我们说,“alice,arthur,愿上帝保佑你们,祝你们幸福。”

博士走后,我问他,“lance似乎坚持要念普希金那首的诗篇。”

勋世奉,“可以,如果这是他的意愿。”

我,“但是……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勋世奉,“勋暮生永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他想要念那首诗,那么,他就一定会念那首诗。还有,我也觉得那首诗其实很合适,那是事实。”

……

婚礼。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嫉妒,时而是羞怯。

我是那么真诚那么温柔地爱过你,

愿上帝赐给你别的人也似我这般坚贞似铁。

……

普希金的这首诗在勋暮生的声音中复活!

她美的令人心碎。

在剑桥的时候,勋暮生曾经是唱诗班的成员,只是听他的声音,清、脆、有回想,像一种上等的羊脂玉碎裂,今天,他用这样的声音缓缓念着《我曾经爱过你》,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凄风苦雨。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圣坛下,他的位置是伴郎。

他说,他曾经爱过我。

……爱过……

这是一个过去式,一个过去的终结。

他坦荡,把自己的情感完全解剖,就这样明明白白,赤裸裸的摆放在我们面前。

如此的真实!

勋世奉没有站在圣坛上,那里只有一位老牧师。如他所说,勋世奉站在我的身边,我戴着那条好像冰封海面一般的钻石披纱,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向圣坛。

宾客都在两旁。

他们在奏乐中站起来,注视着我们。

周围全是花,白色的花,玫瑰,牡丹,绣球花,还有一丛一丛的白色蔷薇。

终于,我们来到圣坛。

我念出了自己婚礼的誓言:——

i, alice, take you, arthur snow henry hsun,我,alice,愿以你arthur snow henry hsun,to be my wedded husband,作我合法丈夫,to have and to hold,相互拥有扶持,from this day forward, 而今而后,for better, for worse,不论境遇好坏,for richer, for poorer,富裕或贫穷,in siess and ih,病痛或健康,to love and to cherish, 发誓相爱,till death us do part,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我们采用的是老式的誓言,这在今天的美国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婚礼誓言最后一句已经更改为:——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愿意为止,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爱的那一天……

但是,我们的婚礼选用的誓言依旧是: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这是一种承诺。

勋世奉是基督徒,他说出这句话,就是他对上帝的承诺。

牧师问我:“will you love him, fort him, honor and keep him, in siess and ih; and forsaking all others keep only to him so long as you both shall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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