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农家日常(26)


大夫有些失望,老虎难得,现在消息都传遍了,一会肯定有富商前来高价收购,到时候他肯定就分不上了。不过这种事也不好为难,只能作罢。
“你们倒是实诚,要是别人,早就据为己有了。话说回来,不知道是谁打死的这猛虎,莫非是这孩子的家人?”
常喜旺摇头道:“不清楚,我们见没了动静走近瞧的时候,就只看到这孩子,没有见到其他人的踪影。那条路不是往我们村子走就是县城,一路上没见到可疑之人。”
大夫捋须,“这就奇了。而且这孩子也有些古怪,你们看他的脚趾和手指,指甲又长又利,跟平常人不太一样,方才我查看他的牙齿也比一般人锐利。”
常喜乐一路上搂着小男孩,早就注意到了他的不同。不着寸缕出现在深山里,头发蓬松杂乱明显没有打理过,各种打结,指甲坚硬锐利,目光如同野兽。
不明不白的出现在死老虎身边,身上有老虎留下的伤口,却又不见其他人,这难免让人有各种遐想。
常喜乐想到关于仙童坳的传说,如果是真实的事件,那么很可能仙童是假,虎孩是真。在前世他看过相关的报道,狼孩、狗孩等等,从小因为各种原因被动物带大,与常人为之恐惧的野兽成了一家,生活习性、外貌等有时候都会被影响,与常人不同。
可如果这个猜测是对的,这只老虎为什么会攻击他呢?这只老虎又是谁杀死的?
或者说这只老虎并不是养育小男孩的那只,毕竟根据那个传说已经流传了有八九年,跟这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而一只野生老虎的寿命大多就在十到十五年之间而现在这只老虎看着不过才刚成年不久,并未到真正壮年时期,所以不大可能是养大男孩的那一只,而很可能是另一只来霸占山头的。
小男孩被老虎养大,把自己也当成了老虎。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于是就干起来了。
常喜乐觉得自己的脑洞开得有点大,可不知为何总觉得还挺有道理。唯一不靠谱的就是,这么个小不点能把那么凶猛的老虎杀死,这有点说不过去。那只老虎目测有三百斤左右,这得多牛的武力值才能实现。
常喜盛想了想道:“兴许是山民的孩子?那些山民打死了大虫,但是怕被人发现就赶紧跑了。这孩子身受重伤,怕养不活就没带走。”
这里的山民是指没有户籍躲在深山里的流民,如果被发现是会被抓起来贬为奴隶。平民不可与山民交易、来往,否则一同受罚。现在虽说对山民没有从前苛刻,只要这些山民愿意出来入籍,身上没有背着案子的,就不会追究责任。
但是依然有人不愿意下山,因为一旦入籍就意味着交税、徭役等。苛政猛于虎也,本朝虽然还算开明,可依然有人不信任,更没有在山林里自由自在。像猎户一样捕猎为生却又不像猎户那样每年还得按照规定交兽皮当做缴税,虽然山中艰苦,可生活压力相对会小很多。
常喜乐觉得常喜盛的推断比自己脑洞大开靠谱多了,众人一听也就觉得是这个理。虽说大夫刚才诊断这个小男孩的伤势并不算十分严重,可对于缺医少药的山民来说却是难以救治了。
山民里不尽是躲避税收徭役的贫苦百姓,毕竟山中生活艰苦,躲躲藏藏的普通人总是不喜。现在外头情形还算不错,喜欢过正常日子的山民都下山了。所以有不少是犯了事,怕被惩罚躲起来的。这种人最是冷血,见这孩子不好了,也就不管了。至于为何没有带走死老虎,怕是自己也受了伤,带不走吧,结果就便宜了常家三兄弟。
大家这么一推测,纷纷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自动的将小男孩当做是山民抛弃的孩子。
“哎,真是作孽啊,这么小的孩子还能救就扔在那了。要不是你们把他救了,血都要流光了。”大夫叹道。
常喜乐身上的衣服就是这么毁了的,撕了大半当绷带了。原本的长衫变成了短衫,只比打赤膊好些。虽然有些可惜,可人命关天也顾不上了。
常喜乐道:“也是他命大。”
那条道行人一向不多,正好今天被他们遇见了,只能说是命不该绝。
“既然是山民的孩子,肯定没有户籍,最好马上报给县衙,省得惹麻烦。我在衙门里有认识的人,若你们不嫌弃我让人帮你们跑这个腿?”
常喜盛和常喜乐一听,顿时明白大夫打的什么主意。
这小男孩不好再回山里去,肯定还是得到衙门那挂个名的。大夫虽说有私心,可要能办成事倒也免了麻烦。大夫出不起价,大不了只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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