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牧千里,走啊,我,我们现在去百货公司。”
拍拍脸蛋,我用力的把视线从牧千里的脸上转移,说“你的衣柜里清一色的只有那么几套古板的衣服,所以第二步,人靠衣装,我要改变一下你的穿衣风格。”
我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想要回头看向牧千里。呃,转到一半,幸亏我智慧的想起自己不能再次丢脸,于是急急地再次转回来……
“嗯,运动装看起来很阳光,应该也不错。”
“啊,白衬衫配牛仔裤的经典造型一定也不能少……”
“还有,闪闪黑色的T恤配铅笔裤的潮人装扮当然也要试试看……”
一走进百货公司内,我便哗啦啦地一下挑了N套衣服让牧千里试一试。
于是就有了一以下画面“
第一套,天蓝色的运动装。
如清晨一道清爽的阳光跳跃进眼中一般,牧千里微带着羞涩地穿着天蓝色的运动装出现我和服务员面前。
清爽的短发,帅气的脸蛋,高大结实的身材,再加上嘴角羞涩的笑容……
“啊啊啊……”我听见身边的服务员低声的抽气,心里跟着不停地尖叫。
“不好看吗?”牧千里失望的看着我。
问题不是不好看,而是太好看!
“牧,牧千里,去换第,第二套……”看得我舌头几乎都要呆掉了,一句话硬是哆嗦了好几下才说完。
第二套,白衬衣配黑色西装裤的经典造型。
所谓经典,就是说这套装配经过了历史上无数帅哥的实践检测,证明绝对是最佳杀人装备里面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一套。
不信吗?你去打开电脑看看那些偶像剧,十部里面有八部的男主角都经常以这一装束出镜。
经典代表是《交响情人梦》里的千秋王子!
好了,继续!
啪嗒一声,更衣室的门被打开。
一双黑色皮鞋从里面走出来,然后是笔挺的黑色西装裤,简单又清爽的白色衬衣,一双黑色皮鞋从里面走出来,然后是笔挺的黑色西装裤,简单又清爽的白色衬衣,配上牧千里英挺的五官……
修长的身影挺立在我面前,朝着我扬起一抹清澈的浅笑。
白色衬衣干净清爽,透露高雅而简单的美,却又没有那种疏远的距离感,给人一种住在邻家可以偷偷相思的初恋感觉。
咕咚咕咚……咽口水的声音不断地在我的周围响起。
眼泪……既然人人都这样了,那我跟着咽口水应该也不会那么丢脸了吧。
“佳人,你怎么了?这,这套还是不行吗?”牧千里小声地问。
“牧,牧千里,去,去换第,第三,三套……”舌头已经开始僵硬了,我拼尽全身力气终于把一句简单的话给吐完。
第三套:闪闪的黑色T恤配铅笔裤的潮人装扮……
啪嗒一声,更衣室的大门被打开了。
“佳人,我觉得这套衣服穿上去怪怪的耶……”牧千里一边闷声说着,一边来到我面前。
我就说嘛……自己一定会呆掉,看吧,我的脑袋已经开始不好使用了……
这家伙……怎么可以穿什么就有什么味道呢?
此刻一身闪闪的黑色T恤配铅笔裤的牧千里,上身的T恤隐隐地显露出他那结实的身材。他不会像练拳击的人那样有恐怖的肌肉,属于那种修长有型的,虽然纤细却不瘦弱,穿上略微紧身的T恤时,完美到看不见一丝赘肉。
那下身的铅笔裤,则更是把他那条勾魂的长腿曲线彻底地勾勒了出来。
太刺激了,简直比整瓶伏特加还要刺激人啊……
脑袋上一阵发热,我迅速地别过脸去,却错愕地发现身边的两个服务员早已看得痴呆了……
“佳人,她们怎么了?”不知道自己此刻有多大魅力的某人惊呼道,“怎么都傻乎乎的样子啊?”
“呃……没什么啦!”
我低头吗,默默的把脑袋埋进自己的包包里面,翻找餐巾纸擦汗。为了保护广大女性朋友,这套衣服绝对不能买回去!
半个小时后,牧千里穿着一身天蓝T恤加牛仔裤,和我一起从百货公司出来。
嗯,就这样吧。
看看这一路异性百分百的回头率……这家伙光是这么一身最平常装扮已经够扰乱人心了,实在没必要打扮得太招摇来危害人间了。
“佳人,逛了这么久,我肚子饿了耶。”牧千里看着我说。
“对噢,民以食为先,走吧,牧千里,我请你去大吃一顿,为你新的开始庆祝吧。”
我说,“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地方当然就是我家的佳人小餐馆,走,我们出发!”
“伯父,你好!”一赶到佳人小餐馆,我便叫来老爸,点了两个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