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奴(141)

看他睡得那般的沉,我也不禁跟着打个哈欠,在他的怀里找个舒适的姿势,便这么沉沉的睡去。

等待得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在客栈之中,许是睡了一觉,此时的云风看来神采飞扬,与一身紫衣的随缘二人对坐在灯下,看着那两片破羊皮发呆。

我一动,正待说话,却发现云风竟然未曾簪发,长长的墨发以一根皮绳简单的系住,垂在身后。

怔忡了下,我伸手棱下头上的管子,却发现,原来之前跟他讨要的金蛇簪子,已然答在了我的头上!

他回过头来,轻轻的吐出一句,“女人家散着发像什么样子!先借你簪着!”

随缘哂然一笑,扬声道,“那不如我的紫玉簪子也给你吧!省得你这么散着发!”他一把拔下发上的紫玉簪子,递向我,“快把云风的还给他!”

我似笑非笑的看他,他不出声,背影却是僵得直直的。抿唇一笑,“借来的,总是没有旁人送的那么好!”

第二部 此生枉然 第六回 叶城容然

红影一闪,他已然到得我的面前,伸手,冷着声道,“不要便算了!”

我偏头,避开他的手,朝着床里头略一翻腾,转个身,撑着头,风情万种的看他。整个人媚得都要滴出水来!他怔忡了下,许久不曾说话。轻咳了下,哑着声道,“你干什么!”

我笑了下,整个人看来如同一只妖狐。“我是说,送给我的东西,我是不会还回去的!这枝簪子,跟着我姓了叶了!”

随缘哈哈一笑,环胸大声的道,“我说还是云风的东西!”

我心下着恼,眸子略抬,清冷的询道,“那么,你怎么说呢?云风!是你的,还是我的?”我扬着手里的金蛇簪,下意识的屏住呼吸。

随缘长长的叹息,“人常道,爱情会让人变得很笨,原来一点不假。这枝管子自然是跟着云风姓的。因为,将来你也要跟着他姓的哪!看你这般,本来以为是聪明绝顶,却不料,碰上了云风,竟是笨成这样!唉!情之一物为何,直教人变成笨瓜!”

我一怔,唇角略扬,终于染上了一层羞涩之意。

云风不回答,也不否认,闪身,坐到桌前,再度对着灯前的两张图纸发呆。此时的他,再不是高高在上的天神,只是一个可以烦恼的普通男人!这种感觉真是该死的好!便像是终于摘到了天上的星子一般,近处看着他,竟然越发的心动了!

“喂喂!”随缘举手大声的道,“好歹有个外人在好不好,不要这么露骨的看他!我知道你爱他,行了!不必再说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将死之人吧!”

云风怒眸一睁,清冷的道,“你们到底有没有心思在寻宝上头?”

我飞快的笑了声,嘶哑着声音道,“我自然是有的!云风!我想了想,图不必看了,你们只要想那两句话就成了!”

“为什么?”随缘托着下颌,疑惑的道,“不看图,我们要图来干什么?”

我笑眯眯的指着那两张不规整的图。“随缘得到的图,给的话是群雄逐鹿少两双!那么,随缘的图,便定然与这个数字有关。至于云风,你的图便与那句狼王狼后各一半有关!若然是我,那便把各自的图编上号。随缘的若是一百,那么,云风的,便是五十!也就是说,这图,或许根本就不是地图,也许,只是你们寻到宝藏之后的一个关键所在!”

“说了半天,仍是没有重点!那么,你能告诉我,那个群雄是多少么?”云风环胸,转过身来对着我。

我闭上双眸。细细的回想之前与叶悠然在大钟上游玩的经过,那钟上头的图案很怪,当时便觉着那上百只的鹿儿很是壮观。只是未曾一一数得。正面有一个王者,身后跟了一群鹿儿。细细的回想,攸的翻身下床,将桌上的东西扫空,取了空白的宣纸忠良上等的狼毫来,闭着眸思索了下,便开始画之前看到的图案。钟分四面,约十米高,钟身以青铜制成,听那声音,再算那休积,此钟应是八千八百八十八斤重。上头的图案由西面开始,先是一只领头的雄鹿。风姿雄健,肌肉壮美,每个线条皆是富有阳刚之美。且它的左眼有一道伤口,那道伤口虽重,却仍是不损它的英姿。身后的鹿群姿态各异,却都是博命狂奔。他二人都不出声,我也不出声,眯着眼,尽量回复当初看到的每一个线条。每一个笔划。这便是为何从来在我手下仿制的东西都能仿个九成的原因!直画得第一百零八只的时候,出现了一头狼儿。狼儿嘴里叨着鹿儿,正在狠命的撕咬。身后也有狼群出现。

只是两个时辰,一场血腥的厮杀便这么跃然纸上。整个看来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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