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的娇妻(183)

俞家老二默默的将到了嘴边的话打了弯儿,遂道:“阿娘,我那头的情况你也知道,要钱是真没有,不过要是你想吃肉的话,回头捎个话来,省一省倒是能给家里送一些。”

“你有这份心就好。”俞母伸手抚着石榴,心里盘算着,今个儿已经有些晚了,等明个儿她起得早一些,给她的承嗣送去。

亏得俞家老二不知晓她心里的想法,不然哪怕先前就已经猜到了她死不悔改,也一样会被气得吐血的。

幸好他啥都不知道,因此在跟家里人用过一顿午饭后,他就离开了俞家。临走前,他还再度叮嘱俞母,让别再管俞承嗣了。因着有石榴在手,俞母完全不生气,只嗔怪着叫他赶紧走,这要是秋娘说的,只怕这会儿老早就要挨揍了。

偏心,俞母整个人就是大写的一个偏心,只不过在偏心俞承嗣的同时,她也偏俞家老二。在她的心目中,三儿两女完全不是均等的,就目前看来,轻重完全可以依着序齿来。

长子最重要,承嗣嘛,哪里能不重要了?次子也不错,就算人混账了点儿,可还是分得清楚轻重缓急的。老三确实是蠢,可人真的不坏,让干啥就干啥,完美的诠释了何为乖巧。至于俩闺女,明显就是大闺女比小闺女好……

不对,她才没有小闺女,俞秋娘那个白眼狼,迟早会遭报应的!

这俞秋娘会不会遭报应暂且不提,只说俞母在歇了一晚后,在鸡鸣破晓时分,就背上篓子出了家门。她得赶紧将石榴给俞承嗣送去,一方面是石榴放不了太久,另一方面她压根就不知晓该把石榴卖给谁。

石榴值钱这事儿吧,她是去年那会儿无意间听人说的,可就算这事儿完全属实,那她也不知晓该跟谁做这笔买卖。这就好比你知晓酒楼里的一盘红烧肉卖什么价,可你总不能在家做一盘红烧肉,端着跑去卖给人家酒楼吧?更别提,隔了一年,她老早就忘了自己当初是听谁说的。

那就赶紧把石榴给她的承嗣送去!

在俞母心目中,俞承嗣是全能的,这世上就没有他办不到的事儿。再不济,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没寻到买家,那也没啥,像这么稀罕的果子哪儿能叫她一个农妇糟蹋了呢?就算真的要吃,也该叫她的承嗣一人吃。

抱着这样的想法,俞母全然不知疲惫的就往明德书院赶,哪怕中途被晒得头晕脑胀的,她仍是坚持徒步走到了位于半山腰的书院大门。

其实,明德书院是建在山上的,只是不允许外人进入。除非是本书院的老师学生,其余人等哪怕是县太爷,都只能止步于半山腰。当然,若能得了书院院长的首肯,那自是另外一说了。

很明显,俞母肯定没这个本事,因此她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半山腰的门房里,抹着汗水等着俞承嗣。

俞承嗣也是可怜,秋收过后他,娘就背着六十来斤的铜钱铁钱来寻他,就算他急着花钱,瞅着那一背篓子的钱,也是心里发寒。待好不容易抽空下山去镇上把钱花掉买了合用的乐器画纸等等后,却愕然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

君子六艺和读书考科举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主要是修身养性,后者却是全然为了功名利禄。当然,一旦真的通过科举走上了仕途,君子六艺还是很能派得上用途的,就譬如同僚小聚、品茗鉴赏,你总得拿出一手来,好证明自己的才学吧?因着本朝安宁许久,骑射不出众问题倒是不大,可旁的呢?最起码书画礼乐一道,总该是精通的吧?

遗憾的是,俞承嗣真的完全不是那块料。

这经史子集,因着打小用功苦读的缘故,他就算在书院里不是最出挑的那一拨,可严格来说,也不算差了,起码同窗里头比他学问差的人,少说也有十七八个。可若是比别的,哪怕仅仅是最为简单的书法一道……

不好意思,俞承嗣打小练的就是馆阁体,字体方正、光圆、乌黑、体大。这是科举之中必须使用的字体之一,而另一种则是院体,两者皆是属于那种看起来格外方正不费眼的字体。

这原本也算不上什么错,毕竟俞承嗣从求学的第一日开始,就已经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当然,那会儿他的目标还仅仅是考中秀才,毕竟初入学时,他还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孩子。也事实上,他的启蒙恩师在教导他时,也建议他使用馆阁体,只因这种字体比较适合初学者。

问题是,馆阁体它不好看啊!

横平竖直,乌黑体大,字迹倒是容易分辨了,可就是同美观没啥关系。这年头,流行的那就不是四平八稳的馆阁体,而是行书、草书,若是能写的一笔狂草字,便能得一番赞誉。可反之,若是一提笔就是馆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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