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的娇妻(261)

“县太爷,您觉得若是私下和解,我们应该求多少丧葬费?”

苦主只是家境小康,跟普通人家比起来,肯定还是有些家底的,可饶是如此,全部家当归一块儿,也不过几百两银子,就这样还是兄弟里面日子过得比较好的。

俞承嗣不欲说得太明白,只含含糊糊的提醒道:“论理,杀人偿命,最多也就给个十两八两的安葬银子。可若是……你们要个百倍千倍又何妨?”

十两八两的百倍千倍?

别说苦主的兄弟了,连他父母都吓懵逼了。就算按少了算,八两银子的百倍那就是八百两。人命可没那么值钱,更别提如今人已经死了,拿不拿钱,他都没气儿了。

眼见他们明显意动了,俞承嗣便唤了他的师爷过来劝,毕竟这种事儿能不沾手就不沾手,他还想以后顺顺当当的升官呢。

师爷说起来就顺当多了,没费多大劲儿,就核定了赔偿金额。

八千两雪花银。

苦主家人已经彻底无话可说,他们隐约已经明白了县太爷是跟石家有嫌隙,可那又如何?横竖人都死了,而且那人并未留下子嗣,唯一的妻子还是罪魁祸首。家里人就商量着,要是到时候银子到了手,父母拿大头,其余兄弟几个均分,然后哪个愿意将儿子过继给苦主,等父母百年后,就将剩余的银子都给那个嗣子。

石家那头,最初是不愿意的,这明摆着就是宰肥羊。可事情已经这样了,由不得他们说不,不然就以命换命呗,也是符合律法的。反正在这件事情里,俞承嗣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甭管结果如何,他都不准备沾上这事儿,哪怕最终石家如数赔了钱,他也决计不会伸手拿哪怕一文钱。

他就是要报复!

还是那种永远也不会叫人拿到把柄的报复。

最终,石家妥协了。在赔付了八千两银子后,宣布分家。而此时,老爷子早已到了弥留之际,老太太更是早在五六年前就去了。谁也拦不住现任的石家家主。

也是到了分家之时,其他几房人才发现公中没了钱财。可不是嘛,刚赔付了八千两,公中不单没了现银,也没了古董玉器,甚至连稍微值点儿钱的好料子都被卖了个一干二净。不然,咋凑齐八千两呢?

除了长房之外的其余几房恨得牙根痒痒,最恨的当然是惹出了祸事的三房。其实三房也恨,可事已至此,又不能叫家里真出个死刑犯,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起码对于三房来说,是分家前就处理好,而非等分家后惹出祸事来。

不到半个月,百余年不曾分家的石家,彻底分崩离析。

乍看之下,分家是被分出去的那几房吃了大亏,毕竟祖宅祖产都是长房继承的,本来可以均分的公中钱财也散了个七七八八,确实是吃了大亏。可问题在于,长房同样人丁不好,且不同于上一辈,现任家主的几个嫡子里头,是越小的越能耐,长子简直就是个盖了戳的废物。

几乎可以预见的是,等现任家主一过世,石家又会再度分家,到时候只怕嫡长子就未必能守住祖宅祖产了,一场真正的分家产大戏,已经拉开了序幕,只等着擂鼓敲响,好戏上台。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话真是一点儿也不错。

跟县城里的热闹比起来,小青山上永远都是一片宁静安详。呃……兴许也伴随着阵阵鸡飞狗跳、鬼哭狼嚎,毕竟山上有个混世魔王。

不对,应该是两个。

随着年岁的增长,小宝和猪崽这对表兄弟,愈发得能耐起来了。偏生,他们所谓的能耐既不是展易的打猎能力,也并非俞家老二的做篾器本事,而是上蹿下跳闯祸本领。

什么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看这俩小东西就知道了。

因为在小时候连着几次离家出走都被逮了回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小宝和猪崽别提有多老实了。然而,这一切显然都是假象,他们才会真的老实了,只是伪装,只是为了麻痹各自的爹娘,只是想为将来真正的离家出走打好基础。

最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他俩再度携手离家。

这一回,终于成功了。

下了山进了村,刻意躲避着村人,他俩得以顺利的离开上河村。接下来,他们马不停蹄的去了镇上,乘坐驴车赶往县城。

到了县城,被逮回去的几率就低了很多,因此他俩略微放松了心情,想着来都来了,要不干脆就去看看传说中的阿爷阿奶,还有那个二缺的县太爷大舅/大伯?

在他俩,尤其是在小宝眼里,俞承嗣这个大舅舅绝对是个好到有点儿傻的人。正常人会送房舍送铺面送银子,就光是为了引诱弟弟妹妹去县城吗?而且他还是县太爷,哪怕早几年好了,那也是县丞大人,犯得着这么倒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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