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女有仙泉/重生后我把金手指抢回来了(263)

又路过一家驿站,姝姝还是不肯休息,最后还是傅潋之强行想把人抱进去歇息,吓得姝姝急忙说,“师兄,我自己进去就好。”

两人进去驿站,姝姝走路都有些不利索了,双腿疼的厉害,傅潋之要了间客房,带着姝姝进去。

天色已黑,房中燃着油灯,姝姝冷汗津津。

姝姝知道必定是平日不经常骑马,大腿根被磨破了皮,她带的有止血散,跟傅潋之说声想如厕,就躲在净房里,脱去亵裤,大腿根果然被磨的血淋淋的,皮都有些磨破,她用甘露水清洗后撒上止血散,疼痛稍微止住,伤口处有些清凉。

姝姝又把衣衫穿戴整齐,出了净房,见傅潋之正端坐在凳上,神情漠然,见她出来,神情柔和两分,目光落在她大腿根上。

傅潋之扶着姝姝过去坐下,“伤势如何?”他知晓她是去净房擦药的。

姝姝摇头,“没大碍,师兄,半个时辰后我们再继续启程吧。”

傅潋之道:“你伤了腿,最好还是休息整夜再启程。”

“不成。”姝姝急了,“迟一晚说不定大兄就更危险一分。”

她没法安心下来的,根本睡不着。

傅潋之沉沉的望着她,最后道:“休息半个时辰再启程。”

最后休息了半个时辰,让驿站做了两碗面,两人简单吃过继续启程,只是傅潋之没让姝姝骑马,而是两人共骑一匹。

傅潋之把姝姝护在怀中,“天色已黑,你单独骑马我不放心,现在你正好也能休息会儿。”

姝姝没有拒绝,她娇小的身躯被他怀抱住,驱散深秋的寒意,也让姝姝心里渐渐安定下来。

现在还没大兄的踪迹,而且大兄为人谨慎,平日小聪明也挺多的,不会大意的被敌军发现,肯定是发生什么事情困住了他。

姝姝又累又乏,有些扛不住,渐渐的闭上双眸睡在傅潋之怀中。

到了早晨,两人又住进驿站,简单梳洗吃过早膳,换了马匹继续前行。

两天两夜才到边城,边城与富饶的京城云泥之别,边城处处都透着荒芜萧条,茅草乱飞,气候也比京城寒冷许多。

姝姝穿着加了绒的直缀都还觉得冷,吹的脸颊都快僵了。

傅潋之把带的大氅给姝姝系上。

已经到了平高城的城外,虽是边城,但城中百姓挺多,加上有些发配过来的人帮着开荒,这几年来,边城百姓的日子还算不错的。

这会儿城外有不少百姓正在劳作。

边城荒芜,田地产量很少,能种植的农业物也不多。

这会儿正在地里收割菘菜,姝姝没有来过边城,不清楚这边民风习俗,傅潋之告诉她,“平高城靠北,土地贫瘠,人烟稀少,能种植的农作物不多,入夏开始种菘菜,这农作物耐涝耐旱,入冬收割,可存储整个冬季,城中百姓冬季的蔬菜多是靠它。”

他在平高城待了好几年,也吃了几年菘菜。

姝姝静静的听着,心口处仿佛被人攥住,有些细微的疼痛泛起,却是心疼他的。

他的一生,铁骨铮铮,虽性情古怪,但护着大虞百姓几十载,年轻时戎马战场,守卫边城,后又为帝,继续守护这大虞的百姓。

他或许也心狠手辣的斩杀过婢女,甚至不爱说话,性情冷淡不怎么爱搭理人。

自己也因撞见他战场杀敌的模样对他惧怕不已。

甚至最后还孤零零过完一生……

想起这些,姝姝心窝越发疼,她当初不该那样惧怕他的。

好在现在还不算晚,她还有一生可以陪伴他。

两人的命运都已改写,这辈子,她会陪伴他携手走完这一生。

渐渐行到城池边,两人都带着斗笠,一路朝着城池里而去。

这一路带着猞猁也是不易,两人骑马它就靠着四肢,好在它每日都服用甘露,体型比一般的猞猁都要大,力气也大许多。

一路上也跟了上来,姝姝跟傅潋之住驿站休息时它就进山捕猎饱餐一顿。

这会儿跟着姝姝的进城,它体型巨大,想要忽视都不可能,早被路旁的百姓们发现。

有人惊叹道:“那是啥玩意?豹子还是猫?”

“不是豹子也不是猫,是猞猁吧,我男人是猎户,我认识,就是猞猁,看着跟猫崽子有点像,不过这猞猁也太大只了。”

有些百姓还挺怕的,“怎么有猞猁出没啊?”

“这猞猁好像一直跟着那两人在,应该是有主的吧。”

“有主?就跟蜀王殿下那头白虎一样吗?”

姝姝跟傅潋之骑马走远,声音渐渐消散。

自然是要先过去镇守平高城的骠骑大将军的府邸,说是府邸,其实就是个三进的宅子,比起京城里头气派辉煌的宅子,将军府显得寒酸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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