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女有仙泉/重生后我把金手指抢回来了(50)

自打知晓猞猁不会轻易下口咬人,姝姝就没太拘着它,沁华院的丫鬟奴仆也都不会去招惹它。

这会儿姝姝跟宋钰延就领着猞猁过来看看木匠搭建窝棚如何了。

木匠见到两位小主子,急忙想要下来作揖行礼,宋钰延摆摆手,“你们忙着吧,对了,这还要几日才能完工。”

木匠立即答道:“四公子,窝棚明日就能完工,不过周围还有不少需要修缮的地儿,约莫也得好几日。”

宋钰延道:“慢慢弄,不急,只要做好些便是。”

“还请四公子放心,咱们兄弟两的手艺那是独一份儿的。”

问过木匠,姐弟两人领着猞猁走到旁边只剩枯藤的古树下。

古树下有几个石凳,姐弟两人坐下,姝姝软声道:“四弟,你说叫它小猁如何?我实在想不出名字来,总不能一直猫儿猫儿叫着它。”

实际上,它在姝姝眼中就是一只山猫。

体型略大的山猫。

“其实我也觉得小猁还不错。”

给宠物起名这个事情还真是把宋玉延难住,他挺纠结,他亦不擅长做这种事儿,最后只能认同三姐取的名字。

虽然他觉得这名字跟喊猫儿也没啥区别。

姐妹两人坐在这边聊了会儿,姝姝就回房看书。

明日她还要出门的。

晚上宋凝君归来,脸色沉沉,显然是没蹲到状元郎。

次日早起,两人锻炼,回房用过早膳,宋凝君依旧同样的借口,早早的离开家门去同福客栈。

姝姝等宋凝君离开,挽着崔氏手臂撒娇:“母亲,待会儿我也想出门一趟,想去书香阁逛逛,再去集市逛逛。”

“去吧,带着珍珠玲珑,多带两名侍卫。”崔氏一般是不拘着孩子们出门的。

姝姝回房换了身衣裳,浅粉底子刻丝刺绣交领长裳配着碎花翠纱百褶长裙,系着件胭脂红绣梅花织锦镶兔毛斗篷,这胭脂色衬的姝姝娇艳欲滴,她又换上对白玉镯跟同色的耳铛,发髻间插着一支镶金点翠缠枝花镶红宝石步摇。

发间只有这只步摇,反而成为点缀,让人的目光忍不住在姝姝的娇嫩的面容上流连。

姝姝打扮好,马车也已备好。

出了定国公府侧门,姝姝先去书香阁看了圈。

她把时辰记得很清楚,也不需要像宋凝君那样去蹲点,她很清楚宋凝君不会莽撞到上客栈直接寻那状元郎的。

人落难被羞辱时,若有恩人出手相助,这才能铭记于心。

若提前寻去,指不定被人当做险恶用心。

姝姝逛完书香阁,自然不会碰见宋凝君,她一大早就去同福客栈蹲点了。

姝姝又去集市逛了圈,买了不少小玩意,还领着珍珠玲珑去醉仙居用过午膳。

醉仙居的吃食名不虚传,不比国公府的差。

吃过醉仙居的午膳,姝姝道:“我还想去北边的集市逛逛。”

同福客栈就在那边。

珍珠小声嘀咕,“姑娘,那边都是贫民居住的地方,龙蛇混杂的,不太安全。”

“那边不是有个点心铺子吗?”姝姝找理由,“我听闻是非常出名的,还从未吃过,买些回去尝尝吧。”

同福客栈旁边的确有个很出名的点心铺子,不少大户人家也会遣奴仆过去买点心。

珍珠也知晓,便不多说,她以为姑娘是真的想吃点心。

何况带着侍卫,京城治安也不错,没甚太担心的。

于是上了马车朝着同福那边过去。

半个时辰就赶了过去,姝姝让马车停在外头,她跟珍珠带着两名侍卫过去。

同福客栈跟那点心铺子都在同福胡同,客栈也是以这胡同命名的。

这地儿三教九流的人物比较多,加之附近居住的人也很多。

这会儿胡同里人声沸鼎,都是叫卖声。

姝姝时间点掐的比较准,她让珍珠过去排队买点心,自个儿附近逛了逛,还特意避开宋凝君蹲的那条巷子,但她距离同福客栈非常近。

没一会儿就瞧见同福客栈有人聚拢过去。

姝姝装作感兴趣的道:“那边出了何事?我们也过去瞧瞧。”

两名侍卫只是负责保护姝姝安全,当然不会拦着主子过去凑热闹。

姝姝跟着人群过去同福客栈门口,见到清隽的少年郎站在台阶下。

店小二把一堆破烂的行李从客栈里头扔出来,丢在少年脚边,辱骂道:““没银两你还想继续赖在这儿不走,什么样的人老子没瞧见过,管你是要干什么的,赶紧拿着你的破烂滚蛋,继续赖在这儿老子就喊人揍你的。”

少年郎狼狈万分,抿着唇倔强的站在原地不肯离开。

“我还有书在你们客栈里。”少年郎的声音清清冷冷的。

店小二骂道:“你有好几日的住宿钱都没交,还想把东西全部拿走,想得美,赶紧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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