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168)

“我以前没见过你,你叫什么名字?”苏锦之用银叉插起一块苹果,放进嘴里后问她。

“我叫安茜,伯爵大人。”女仆抬眸望着他,碧绿的眸子闪过一道红光。

那道红光一晃眼就不见了,苏锦之还以为是他眼花看错了,正想仔细看看却又闻到了那股甜腻的香味,虽然女孩子喷点香水是好事,但是喷太多就过分了啊,腻得慌。

苏锦之往后靠了靠,想离那香味远一些:“我记住了,你下去吧。”

女仆听到他这么说,就蹙着眉半俯身又往他面前靠了靠:“伯爵大人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一些?”

苏锦之被她身上的香气熏得头晕眼花,十分难受,见这样轻易赶不走她马上就摆出血腥乔希的人设对她冷冷道:“你竟敢不听我的话?”

小心我现在就喊人进来放你的血。

那女仆深邃的绿眸中又有一道红光闪过,这次倒被苏锦之看到了。那抹红在层层叠叠的翠绿之中就像是一朵盛开的娇艳玫瑰,异常惹眼,苏锦之完全无法忽视。

她张了张口还想要再说什么,但紧跟着她身形猛然一僵,弯腰鞠了一躬后就离开了。

可她人虽然是走了,但那股味道还是萦绕在苏锦之身边,久久没有消散,醺得他头晕眼花,就在他正难受的时候,里维斯回来了。

里维斯刚一进门就顿住身形,眉峰高高皱起,快步走到苏锦之身边捏起他的下巴朝向自己,反复观察着他的眼睛,见少年眼底一片清明后便放松了紧绷的身躯,又用眼神梭巡一番他身上的衣物,确认整齐无痕之后才开口问道:“刚刚有人来过这里吗?乔希大人。”

苏锦之下巴被人捏着抬起,十分不舒服,他的头还很晕,只能软绵绵地靠在椅子上,轻声道:“一个叫安茜的女仆来过,给我送来了果盘,她长得可真是漂亮,也许血的味道会很不错,你明天替我问问她愿不愿意献出一些血液来,我会给予她漂亮的珠宝首饰作为回报。”

“我也愿意为乔希大人献出鲜血,我的生命和灵魂都是您的。”里维斯将脸上的面具取下,以真面目示他。他双手撑在椅子的扶手上,俯身把苏锦之笼罩在自己的身下,随后低下头在他耳边轻喃道:“不知道乔希大人会给予我什么作为回报呢?”

苏锦之说:“你的血又没有味道。”

里维斯微笑着望着他:“乔希大人不喜欢吗?”

苏锦之对他这张脸没有任何抵抗力而言,他看了一眼男人的眼睛,那片灰色十分深邃,阴暗而炙热,饱含着浓烈的感情,似乎能把他溺毙。苏锦之顿时觉得自己如果说不喜欢的话说不定会被他捅,就说:“喜欢。”

“既然喜欢的话,为什么还要惦记着其他人呢?乔希大人可真是一个见异思迁的骗子啊。”里维斯听了他的话之后就蹙起了眉,垂下眼帘在他颈侧细细的亲吻着,低沉的嗓音里带着委屈和控诉,“把我的心和灵魂都骗走了。”

苏锦之僵着身体给他亲。

很好,回答“不喜欢”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回答“喜欢”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选哪一个,他都会被捅。

但里维斯逗了他一会,又在他唇角亲了亲就没干其他事了,也没捅他。

苏锦之看着他,反复在想里维斯会不会和宋明轩就是一个人呢?毕竟两个人再怎么相似,也不可能做到习惯上的完全统一,总是会有那么一些或多或少的差异。

可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是两种不同的文化,甚至连说话的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苏锦之想要回忆宋明轩的一些小习惯和爱好,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一个不合格的恋人。

宋明轩知道他喜欢吃草莓蛋糕,可他却不了解他喜欢吃什么,又讨厌吃什么。他们在一起了很久,结果他对他看似了解,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却一无所知。

这样的无知使苏锦之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真的爱过宋明轩吗?

他现在回想起宋明轩自杀死在他面前的那一幕,心脏还是会想被人狠狠攥住一样不能呼吸,可是他却还是能好好的活下去,不至于痛不欲生,甚至在遇到一个和他极为相似的人之后,还把这份感情也给淡化了。

零号所说的灵魂论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里维斯和宋明轩一样,他们有着同样的外表和灵魂,但如果不是呢?假若他们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呢?假如里维斯毁容了,他还会喜欢上他吗?

苏锦之对自己没有自信,他无法确定他爱上的究竟是一具皮囊,还是皮囊底下第一无二的灵魂。

“你喜欢吃什么?”苏锦之忽然开口问里维斯。

里维斯听到他的问题后怔了几秒,很快笑了一声,望着他严肃地说出不正经的话,但听他的语气,却很认真:“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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