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74)

——这世间最远的路,便是这回乡的归途。因为人一旦死了,前世那些恩怨便跟着一同逝去,即使乡音乡景近在耳侧,历历在目,回家之路却难以勾勒,没有人能记得回家的路。

生前少年觉得最凄惨的事,竟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为什么要那么傻,要留在原地不肯回家?是怕我回来后找不到你吗?

“你别怕,客死他乡又如何?”他垂着头,望着脚下漂亮的粉桃瓣低低地笑着,“回家的路我替你记着,不管多远,我都会陪你走回去。”

一月之后。

北幽帝宫中,已经登基为帝的宴辉路过御花园中,余光瞥见一朵盛得极艳的粉紫牡丹时,忽然驻足端详了一会,问身边的近侍福乐道:“魏紫开了?”

福乐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已经开了一个多月了。”

“古人诗云‘一年春色摧残尽,再觅姚黄魏紫看’。”宴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种牡丹长得又艳又俗,花期倒是挺长的。”

服侍他的福乐是他亲信,听到宴辉这么说便笑道:“也并非所有牡丹皆是如此。陛下有所不知,有种牡丹名为昆山夜光,花期不算太长,却耐寒耐旱,一点儿也不娇贵,倘若盛在夜色里更是清白皎莹,如月洁白。”

“我知道。”宴辉听着他说,而后出口的声音轻不可闻,像是怕这话被谁听去了似的,“我见过。”

他走近那枝魏紫,伸出手指掐断花茎,将那一大朵粉紫的花合拢在手心,忽然转头望向福乐:“福乐,世人皆说戏子无情,你觉得这世间真有不薄情的戏子吗?”

福乐闻言一愣,虽然不知道陛下为何问他这种问题,但想了一会还是小心地开口:“……是有的吧。”

宴辉摆摆手:“你但说无妨。”

“那诸华国的第一美人花无艳,不就跟着封九黎殉情死了吗?”福乐弯腰斟酌着用词说道,毕竟他要提的可是那敌国之将,“却没想到那不过是崇洛的假死之计,但奴才想不通的是,封九黎竟也痴心于那妓子,连夜跑回诸华后一夜白头,所有封赏美人都没要,竟只要了一叶小舟,抱着那花无艳的尸身在江上自焚而亡。”

“我记得那条江流向崇洛。”宴辉看着那枝被他掐断魏紫,手指紧了又松,“他说过他是崇洛的人……”

福乐没有听清他说的话,又问了一遍:“陛下?”

“把这株魏紫移出来,种到朕的殿里去。”宴辉把那枝魏紫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负手向前走去,途间遇到盛得再美再艳的春花也没赏个余光。

这种国色天香的花,一开便独占韶华。

像极了他见到他的那一夜,仅一夜,便艳尽了一生。

第三卷 21克

第31章 哥哥和阿爸你要谁1

苏锦之觉得他上个世界是死不瞑目的, 因为那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它太!他!妈!咸!了!

咸到让苏锦之不得不怀疑那杯酒真的是杯毒酒吗?

不是说毒酒都是什么“醇”、“香”、“甜”的味道吗?多少人在毒酒入口的刹那觉得“喉头一股猩甜”继而就断气身亡, 苏锦之喝那酒之前想要真是那样他也是可以慷慨赴死的, 毕竟他吐血也吐惯了,毒酒再猩甜他都能忍受。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毒酒竟然是咸的!

苏锦之确信, 他绝逼是被咸毒酒齁死的!

等到他口中那股咸到发苦的味道消散后, 苏锦之终于能睁开眼睛了, 他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巴朝洗手间跑去,扑在马桶上吐得昏天地暗。

呕吐物酸臭的气味弥漫在他鼻尖, 但很快就被自动马桶冲下去了。

苏锦之扶着洗手台缓缓起身扭开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缓解了宿醉的头痛和恶心后这才有空整理零号传输过来原身记忆。

等他理顺了所有记忆后不由感叹零号真是个乖宝宝。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做宋锦之,是黑白两道都非常有势力的霸道总裁宋明轩的儿子。宋明轩一共有两个儿子, 他是排行小的那个, 头上还有个大哥宋应楚。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宋明轩这两个儿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而且只对外宣称只有宋应楚才是他的养子。宋明轩对待宋锦之和宋应楚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对宋应楚极为严厉苛责,对宋锦之就是毫无原则的宠溺——以至于根本没有会怀疑宋锦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事实上,宋应楚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那位, 因为宋明轩有个哥哥叫宋明彦, 宋应楚是他的儿子, 而不是宋明轩的。

宋明轩不喜欢家族事业,他喜欢自由而刺激的生活,原本是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特种兵。结果管事的宋明彦在一次黑色交易中遭受枪击而亡,宋明轩便只能回国, 开始洗白家族产业,做个规规矩矩的企业家。而且因为当年那笔黑色交易的屁股没有擦干净,为了保护宋明彦唯一的儿子,宋明轩就只能把他送进福利院,给他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后再领养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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