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那颗星星[快穿](211)

却没想到,寒窑下还有冰窟。

除非把你活活冻死,否则绝不甘休。

——她被沈文诚卖给了一个大龄未婚的村民当老婆。

在后来的日子里,卓俞又渐渐了解到,原来这个村民,就是沈文诚自己的堂哥。

卓俞失踪了整整六个月。

她失踪的这年,还是奥运会在国内成功举办的年份,很盛大,值得被历史铭记。

然而整个卓家都陷在乌云和阴霾里,没有人有心思看奥运。

连卓母这样性格坚毅的女强人,都成天以泪洗面,哭的眼睛快瞎了。

这个世界,虽然也被称为是现代,但科技发展和前几个现代世界想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与之相配的,刑侦手段和破案效率也没那么先进。

云野镇是个十分偏僻的西南小镇。

从F市过来,需要先坐飞机到S市,再乘火车到承三县,最后搭汽车到云野镇,然后坐驴车到沈文诚老家在的青梨雄村。

警局能查到卓俞的最细的落地地点,就是云野镇所在的承三县。

再往后就找不到明确记录了,只能靠人工查访。

只是承三县内大大小小的村落有几十上百个,地方偏僻,面积却不小,真要一个个细究,猴年马月也查不完。

当然,考虑到沈文诚的关系,青梨雄村是被重点检查的对象。

但在村民们一致对外的“团结”和地方警察的“护短”之下,侦查人员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在这漫长的六个月里,卓俞一直没能等来救援。

因为不愿意屈服,她遭受过无数唾沫横飞的辱骂,拳打脚踢的毒打,先是不给饭吃,而后怕她饿死,又随便给点剩菜剩饭,几乎把她当成一只捡来的牲畜在养。

每一个行为都是在强迫她心甘情愿地“嫁”给沈文诚的那个堂哥做个山坳坳里头的贤妻良母。

只是谁也没料到,这个锦衣玉食长大的小公主,性子竟然会烈到如此地步。

三个月过去,他们甚至没能让她的眼神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

冷冷淡淡,似嘲非嘲地望着他们,仿佛她才是那个掌控生死的女王,不屑于和他们这些蝼蚁多说一句话。

那他们总不能真的把人给打死吧。

云野镇这种穷地方,买个媳妇可不便宜,好容易平白得来这么一个好的,打死了多可惜啊。

所以他们最后想到的办法就是:下药。

不强求这姑娘能心甘情愿地嫁过来,但最起码要先把孩子生了再说。

凶山恶水出刁民。

这句话竟然真的有几分道理。

这些村民不懂法,不懂规则,看似淳朴憨厚,实则随便挥挥手,就能做下这世上最恶的事。

在一个陌生无辜的女孩子身上划下一刀又一刀,任她鲜血四流还嫌她流泪的姿势不好看。

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的货物。

就像是门口养的那头猪,屋角蜷着的那只狗,都是他们的所有物,可以任凭他们处置。

如果不服,就折磨到服。

事实上,被关在地窖的第四个月,卓俞就已经丧失了生的欲望。

唯一还能支撑她活下去的信念,就是仇恨。

愈燃愈烈,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烧尽了,每一寸疼痛都在叫嚣着要和沈文诚同归于尽。

弄死沈文诚。

拖着沈文诚下地狱。

让他不得好死。

——卓俞每天都在这样想。

所以她忍,她装,她摆出这世上最乖巧的样子,好似已经服软了,好似真的放下过往打算好好过日子了。

沈家人终于笑了。

他们认为自己的驯服已经生了效。

在卓俞被确认怀孕之后,也渐渐愿意把她放出来活动,以免在地窖里住久了对胎儿不好。

卓俞的成长是飞速的。

半年前,她还是个懵懵懂懂天真单纯的怀春少女。

半年后,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心机深沉演技高超的毒寡妇。

至于她是怎么逃出去的。

——她逃不出去。

她只是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美貌和风情,勾引了村长的儿子,成功让他把自己带进家门,打通了这六个多月以来,和爸爸妈妈联系的第一通电话。

卓父卓母最后是和沈文诚还有林时雨一起来的。

那个男人神情愧疚,说自己没想过事情会变成这样,他愿意付出一切补偿她。

那个女人跪在地上梨花带雨掏心掏肺,说后半辈子给她做牛做马也会赎清自己的罪。

卓俞笑了笑,垂下眼眸语气低落:“我,今天可以在这里住最后一个晚上再回去吗,好歹......也算是有感情了。”

此话一出,沈家人几乎是狂喜。

就连沈文诚和林时雨的眼睛里也多了几分希望。

他们理所当然地觉得,如果卓俞对堂哥有了感情,那么一切都会变得可以商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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