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公自宫前(448)

吴百户毕竟是个大明军人,忍不住说道:“两百年前,你们在土木堡把我们的皇帝给活捉了,简直奇耻大辱,从那个时候开始,榷场就没了。庚戌年,俺答汗在京城郊外抢了一个月,几乎是把刀架在我们老皇帝脖子上,逼老皇帝重开榷场。

“我们有句俗话,强扭的瓜不甜,老皇帝是个最好面子的人,迫于围城的压力答应了,等你们退兵,他肯定反悔不肯重开榷场,若真开了,榷场时时刻刻提醒这次耻辱,老皇帝面子往那搁?”

”何况开了榷场,榷场的交易对你们而言很重要,可以换粮食盐铁等等没有的东西,但是对大明的税收还不如南方一个小城,开关还要加强边防,这笔买卖不划算啊,别说是老皇帝,就算是我,我也不开榷场,没有什么利润。”

阿多斯站在蒙古部落这边,自是不忿,“你们叫做土木堡之变,我们叫做土木堡大捷。两百年那一战,是你们的朝廷先挑起来的,你们的小皇帝被一个叫做王振的太监蛊惑,年少气盛,血气方刚,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非要御驾亲征来打我们,都杀上门来了,我们能不反抗?我们打败了你们,活捉小皇帝。”

“你们中原人都狡诈,嘴巴会说话,小皇帝当了俘虏还不消停,巧舌如簧说服了我们的小王子放他回去了,他回去重新夺回皇位,根本不提开榷场的事情,转头又派兵打我们。就这样来回打了两百多年,战争又不是我们挑起来。如果能活吃饱穿暖活下去,谁愿意打仗。”

吴百户不服气,“你们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来抢我们的啊,我们就活该被抢?”

阿多斯说道:“你们大明不也只要有机会,就烧我们的草场、断我们的水源、驱赶我们牧民,叫做烧荒,我们也死了很多人。”

吴百户说道:“你们抢我们,我们就不能打你们?”

阿多斯说道:“你们的朝廷不给我们活路,朝廷又远,打不到朝廷就只好打你们。”

眼瞅着两人要争起来,丁巫从中说和道:“大家做买卖,和气生财,莫谈国事,明年继续合作。货物搬卸的差不多了,赶紧走吧。”

阿多斯上马,对丁巫说道:“跟我回部落吧,你是我们部落的大救星,这次挑最肥的羊招待你。”

丁巫说道:“你们先回去,我还要给守边的大明军队结清另一半的钱,放这么庞大的运粮队伍入关,得先把他们喂饱。”

“改日再请你做客。”阿多斯领着运粮队消失在风雪中。

阿多斯走后,丁巫对吴百户说道:“你前面演的还不错,后面差点就露馅了,你一个只顾赚钱的商人,管什么国家大事。”

吴百户摸摸头,“我就是忍不住……你这些年是怎么做到一直心静如水的?”

丁巫说道:“我脸上这张面具,已经有七年没有摘下来了,怕是已经戴到灵魂上。”

吴百户问:“两边你都生活过,你觉得阿多斯和我,那个更有道理?”

丁巫想了想,说道:“人家能够打得过你,何必和你讲道理?拳头就是道理,草原生活残酷,弱肉强食,那个部落衰弱,就要被强者吞并,部落的人沦为奴隶,天经地义,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同这个想法。阿多斯在各个部落首领中算是性格比较温和的人,好好的和你说话,没和你当场打起来就很不错了。”

吴百户面露不屑,“哼,蛮夷之地。”

话音刚落,丁巫感觉到脚下白雪震动,他赶紧爬到高处,打开西洋望远镜看着远方,白莲教李自馨带路的蒙古骑兵和阿多斯的鄂尔多斯部果然狭路相逢,已经打起来了!

丁巫这招以夷治夷的计策甚是“歹毒”,白莲教李自馨就是山西大同山阴人,对这里的地形最熟悉,也不是第一次给蒙古骑兵带路来打大同了,丁巫就和阿多斯约在这里交易粮食。

风雪天,视线受阻,根本看不清对方,骑兵远远看到牛马骆驼拉的货车,狂喜万分,以为是去西域做生意的商队,还没攻城就遇到了大肥羊了,立刻去抢夺。

阿多斯带着人护送粮食,听到四面八方的马蹄声,以为是其他部落埋伏在这里,专门来抢粮食的,当即暴怒:俺答汗抢了我的老婆也就罢了,谁叫他是大汗呢?绿帽子戴得整个草原人尽皆知,现在连其他部落也敢来抢老子的粮食,真以为我阿多斯好欺负啊!谁都可以来踩一脚!

阿多斯热血沸腾,抽刀一呼,“粮食就是我们部落的命!今日宁可流血,也不能丢下一粒粮食!”

士气大盛,众人跟着首领,冲杀而去,双方就在风雪中拼杀,以骑兵对起兵。

李自馨是带路党,和蒙古骑兵的关系就像鳄鱼和牙签鸟,只吃鳄鱼嘴里的残生剩饭,打仗不关他的事情,早早就躲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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