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公自宫前(450)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为了利益,必须捆绑在白莲教这条船上。

不过,此事过后,李自馨和教主赵全貌合神离,开始离心,倒是和丁巫交好起来。

俺答汗首战失利,向丁巫打听新对手戚继光,因为丁巫是唯一在兴化城见过戚继光和倭寇交手的人。

丁巫为了稳住俺答汗,唾沫横飞的讲着戚继光如何厉害,操练戚家军、发明虎蹲炮、把倭寇杀的干干净净,东海沿海一带持续几十年的倭寇之乱最终结束于戚继光之手。

俺答汗问丁巫,“我和戚继光谁更厉害?”

这是一条送命题,丁巫斟酌片刻,说道:“论打的胜仗之多,当然是大汗厉害。”

经过七年的了解,丁巫晓得俺答汗爱面子,倘若说戚继光厉害,俺答汗怕是要当场点兵,攻打大同,会一会这个福建来的将军了。

俺答汗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丁巫告退,被三娘子传召。

三娘子的肚皮已经现怀了,小腹微凸,正在作画,丁巫上前行礼。三娘子搁下画笔,从梳妆台里拿出一盒杏仁蜜粉,“这次你送来的蜜粉和上次味道不一样了。”

丁巫说道:“微臣跟老板说给孕妇用的,老板就现调了蜜粉,配方和之前一样,就是没有放麝香之类的香料,说这些香料孕妇闻过之后,容易胎动,故味道比以前要清淡一些。”

三娘子说道:“哦,这个老板还挺细心,难怪生意这么好。听闻丁院判和红妆老板关系不错,还英雄救美。”

就连身处汗廷的三娘子都听到了丁巫和汪大夏的绯闻。

对于妹夫成情人这种事情,丁巫也是头一回,向来淡定的他也露出一些不自在,但在旁人看来,这种不自在就是羞涩!

你还说和女老板是清白的!

丁巫的双手不禁笼在了腰前,做防御状,说道:“只是偶尔进去这家脂粉铺子看看,觉得东西做的精致,买些送给哈屯当做礼物,没想到哈屯很是喜欢,微臣就经常去店里看看,有没有新货到,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那天恰好遇到一些巡逻的兵士上门闹事,想要讹钱财,微臣就上前说了几句公道话,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就渐渐变了味道,说什么英雄救美。美人是美人,英雄其实不是英雄,微臣在大明声名狼藉,岂敢玷污了英雄这两个字。”

三娘子看见丁巫紧张的样子,觉得有趣,“路不见不平,拔刀相助,丁院判此举在红妆女老板和路人眼里,就是英雄。这个女老板心灵手巧,调弄的胭脂水粉甚得我意,那天你带着她来汗廷给我瞧瞧。”

丁巫都二十九岁了,还没有妻室,对外声称是不灭明朝不结婚,要等给父母平反昭雪之后再考虑娶妻,以孝道的名义婉言拒绝了俺答汗许配蒙古贵族少女。

三娘子觉得,丁巫对这个胭脂铺女老板有些什么难以言说的感觉,像极了爱情。丁巫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紧张成这样。

万万不可!

丁巫脊背一凉:“这个……此女出身低微,言语粗鄙不堪,怕是要在哈屯面前失仪。”

三娘子听闻,红妆女老板媚眼如丝,总是浓妆艳抹、穿红着绿、头上插戴的首饰至少值一座大宅院,不像个正经女人。勾引得很多男人想一亲芳泽,但因此女极其泼辣,什么脏话都骂得出来,又惧怕丁巫这个大后天,至今没有男人敢碰她一根头发丝。

越是如此,三娘子越是有兴趣,说道:“听说她出身风尘?我也在风尘里走过一遭,还当过红袖招的花魁。深知风尘女子也有许多出类拔萃之人。她若不泼辣一些,怕是都活不下去。我不会嫌弃她粗俗的。”

但是我嫌弃啊!我觉得他配不上我妹妹!

丁巫暗怨汪大夏:你太不知收敛了,风骚之名都传到了汗廷,三娘子好奇想见你,万一露馅了怎么办?这个三娘子在京城的时候,可是你的红颜知己啊!

红妆脂粉铺,汪大夏正甩下像小船那么大的大红牡丹绣花鞋,往床上一扑,今天魏采薇过关来看他了,两人一个在丰城,一个在大同,如牛郎织女般两地分居,好容易夫妻团聚,春宵一刻值千金。

“慢着,你先停下!”魏采薇推开了丈夫。汪大夏着急,松开了马面裙的裙带,“这种时候,男人怎么停的下来。”

魏采薇起床,提起炉子上的铜壶,倒出热水,“你先把妆卸了、把头上的首饰弄下来,衣服改为男装,你这个样子,我总感觉在和一个女人上床,实在太奇怪了。”

汪大夏春宵一刻都不能等,拿出一根红发带把魏采薇的眼睛蒙起来,“你看不见不就行了?我卸了妆,和你办完正事还得去几个店面走一圈做做样子,出门又要化妆、盘发髻,好麻烦的。你就体谅我这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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