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公自宫前(480)

什么?坐在囚车里的像个木头人的赵全终于有了反应:我辛苦经营二十几年的板升,居然归了这个叛逃到大明的不孝孙子?

还有天理吗?我一生心血,就是给了这么个东西做嫁衣?

为谁辛苦为谁忙?赵全对着苍蓝的天空狂笑不止,我这一生,真是太可笑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得不到。

把汉那吉谢过祖父,从此与哈斯图雅治理板升,成为最富有的领主。过了十四年,把汉那吉在一次狩猎中坠马身亡,由于没有子嗣,加上三娘子的支持,哈斯图雅继承了丈夫的地盘,成为板升之地赫赫有名的女领主。

有钱有权有地的寡妇谁不爱?各个部落首领对寡妇哈斯图雅展开了剧烈的竞争,就连三娘子的儿子不他失礼也要娶这位比他大十五岁的女领主。

最终哈斯图雅选择了实力最强的部落首领——当时已经是第二代顺义王黄吉台的儿子扯力克。此时俺答汗已经死了,三娘子已经嫁给了继子黄吉台,但是兵权和财权都在牢牢掌握在三娘子手中,黄吉台不过是个傀儡。

再后来,第二代顺义王黄吉台死了,论理,长子儿子扯力克应该成为第三代顺义王,妻子哈斯图雅应该是新的忠顺夫人。

但是,大明朝廷只认三娘子一人,如果扯力克要得到大明的册封,就必须与哈斯图雅离婚,然后再娶三娘子为妻。

扯力克当然选择当第三代顺义王,与哈斯图雅离婚,与三娘子举行了合账大礼,结为夫妻。三娘子在改嫁给继子后,又嫁给了自己的继孙,依然是掌握大权的忠顺夫人,草原的无冕女王。

离婚的哈斯图雅依然是抢手的香饽饽,因为板升之地依然属于她,三娘子的亲儿子不他失礼第二次竞争这位比他大十五岁的女领主,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

哈斯图雅和忠顺夫人三娘子一样,两次改嫁,毕生都致力于两国和平,维护边境和互市的秩序,哈斯图雅最终被大明朝廷封为“忠义夫人”。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后的后话了,草原的故事在这里结束,丁巫终于实现了“不破白莲教誓不还”的誓言,押送着教主赵全等人,回到京城接受审判,最终判了凌迟处死,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行刑那日,菜市口人山人海,在二十年前庚戌之乱失去家人的百姓将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哭声震天,连树上都是人。

丁巫势必要亲眼看到赵全割完一千零一刀还活着喘气,然后被刽子手砍下恶贯满盈的头颅才放心。他一个文弱书生根本挤不进去,陆缨就提前在菜市口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要他在楼上观看行刑。

看到赵全人头落地,丁巫关上了窗户。十年卧底,大仇得报,终于结束了。

陆缨问他:“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丁巫说道:“去云南,把父亲接到京城。”隆庆帝已经恢复了丁汝夔的名誉和官职,归还抄没的家产和宅邸,要丁汝夔安享晚年。

陆缨又问:“然后呢?你……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陆缨今天破天荒的穿了女装,还诚心向汪大夏请教了化妆的技法,决定今天就把丁巫弄到手。

第231章 一个叫做丁巫的男人决定去死

陆缨今天精心打扮过了, 她穿着大红织金凤穿牡丹通袖袍,下着绿色闪缎洒金马面裙,裙子里头还有朝鲜传过来的马尾裙撑, 把裙子撑得蓬蓬的, 就像一朵绿莲蓬。

这乱花渐入迷人眼的大胆配色, 一看就是汪大夏亲自操刀, 陆缨觉得过于艳丽杂乱, 想要把裙子换成素色, 被汪大夏阻止:“相信我,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没有人比我更懂男人。”

陆缨心想, 就凭汪大夏女装所向披靡、斩获无数男人心的“光辉岁月”, 他的话应该靠谱, 就这样吧, 忍一忍就过去了。

汪大夏端详着陆缨的脸,拿出一块锋利的刀片。

陆缨职业的本能举起一个西洋把镜拦在前面,“你要干什么?”

“给你修眉毛。”汪大夏问道:“你不会从来没有修过眉毛吧?”

“怎么会。”陆缨放下把镜, 其实真没修过。

汪大夏看破不戳破,给陆缨刮掉眉毛上的杂毛,拿出店里十几种画眉的墨, 一一涂到手背上,对比着陆缨的眉色,挑了一个最相近的颜色, 给她画眉。

陆缨常年风吹日晒,皮肤较黑,汪大夏试了一堆脂粉,都偏白了, 涂上去就像木偶娃娃的假脸,遂放弃,抹了薄薄的一层杏仁蜜,好么,以前只是黑,现在黑的闪闪发光了。

汪大夏拿出一根针,陆缨再次举起把镜,”你又干什么?“

汪大夏:“穿耳洞。不怕,我穿的快,就像蜜蜂蜇了一下,我的耳朵眼就是自己动手穿的。在丰城的时候,姑娘们都找我穿耳朵眼,再配上采薇的膏药,我穿过的耳朵眼都没有流脓烂掉,是丰城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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