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温柔乡[快穿](47)

作者:楼望秋 阅读记录

“呵。”高座上的存在似乎轻笑一声,破坏了短暂寂静的玄幽。

它一直在想,那个圣子,面对这座城时,会变成什么样?

它设想了许多情况,猜他惊慌失措,然后一步一步沉沦;猜他瞬息发现本性,成为一个人尽可夫的符号;猜他无法接受,决绝了解。

唯独这一种,这种无比契合他的情形,它竟然未曾料到。

是的,这才该是它看上的人。

那日在森林里,是它偷偷去看那群人,就想知道圣明塔里会派遣些什么玩意儿过来。

可它万万没想到,那里的每一张人皮下,都带着它喜欢的东西。

看似阳光温暖的,只在享受万众瞩目;看似救世济贫的,心里凉得像块冰。更遑论那两个典型,高高在上的傲慢和长久被欺压的毒怨。

至于骑士长?

一个做梦的蠢货,分不清家族与圣洁的选项,轻而易举就能够改变心中坚守——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坚守什么。

而圣子……

它难以形容,那是一张被光神恩赐的皮囊,他的每一分都是被光明亲吻祝福过的,纯白无暇。

它本以为那是个柔弱蒲公英,白净却一吹就散,却意外望见皮下漆黑的灵魂,看一眼就要被吞噬一般,可天生栖居于黑暗的它无法让自己不去沉沦。

那被掩盖的,冰凉刺骨的,戏谑荒诞的。

胃里的渴慕迅速蔓延,涎水分泌,由骨到皮。他自诞生起的第一次迷恋,比它一直瞧不上的人类口中的初恋还要甜美。那些他无法品尝的食物,香草蛋糕与布丁,瞬间有了可以想象的味道。

那是游荡人间的“色”,怎能不回归它的阵营?

美杜莎已经死了,她靠眼睛迷惑石化,却被斩下头颅。作为同僚,它一点儿都不同情,配不上的职位争来只有这一个下场。

可他不一样,他是天生的,就该是美色的魔君。

阿什蒙伸出手,叫部下递上记录,手指比在字行上,仔仔细细地看,看那些吊线人偶似的被掌控了都不知道的蠢货们如何评价这位圣子,看到记录里他们痛哭流涕,它放声大笑。

“快、快点!”阿什蒙催促,“快叫他来,说城主要见他!”

只有伟大的暗神知道它究竟有多迫不及待,发了狂一般去想,这样一个人,见到掌控此处的魔物居然是它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震惊、从容?

哪种都好,快让它见他吧!

当镶金镀银的马车停到治鸟下榻旅店那一刻,治鸟换上一件刚被秋霏重新清洗了一遍的白袍,长发草率地编了几道。

这不是,就咬勾了嘛?

第22章 光神自天坠落(九)

阿什蒙是个很直白的魔物,起码治鸟是如此认为的。它对一切充满奇妙的热忱,恰如它管理整座城镇的方式,对自己也极端放纵。

治鸟看得出来,阿什蒙热爱这种模式,这正是黑暗生物们的奇妙之处——世界观几乎与人类完全颠倒,然而并不觉得哪里不对。

比如此刻,阿什蒙坚持自己对治鸟身上一切“恶”属性的爱慕就是对治鸟的爱慕……

“我觉得你可以!”

“我觉得不可以。”

“就是一个位阶,真得,钱给得也多,想干什么都行,还有好多人可以管!”

“但是我不想干。”

“你再考虑考虑,像你这样完全符合上岗条件的人类不多的。”

“那就交给他们来吧。”

“可是我喜欢你,如果你能够成为七魔君之一,我们以后都能在一起了。”这是实话,阿什蒙坚信暗神的胜利,到那时,作为光神阵营的圣子一定不会存在。

诸如此类,毫无营养。

放在他上一个世界里,这大概就是幼儿园小孩子吧,抱着治鸟就不撒手了。

怎么说呢?

有点意外。

阿什蒙没能去仔细观赏治鸟见到他之后的神情,因为他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看见人到了,直接带进会客厅,脸上的喜悦甚至连一点儿遮掩都没有。

它想得很简单,暗神的目的是占领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最大的阻力来自光神。治鸟是光神的“圣子”,只要他能够倒戈,那就是对光神阵营的巨大打击。

再说将他放在对立方是真得浪费,它喜欢他。

本来还在谋算如何出面交涉的旧城主彻底放弃了思考,他就从来没有一次能够成功跟上这位大人的脑回路。既然没有侍从留意,他干脆默默无声地溜了出去。

他尚存理智的那一面告诉他,此时此刻,最好将这消息通知给骑士长。

因为阿什蒙,在达到目的前绝对不会妥协。

治鸟觉得他所有过去加在一起都没有今天说出的拒绝多,可对方几乎撒娇打滚无所不用其极:“如果你答应,我将我的统治权也一并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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