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霸总文里的女配+番外(70)

作者:落墨易桉 阅读记录

颜狗慕念就是其中之一,在无数名媛还在犹豫观望的时候,慕念已经制定好了一整套追人大计,为了保证追人大计能顺利执行,慕念去请教了同江少交好的一位姐姐。

慕念:“江舸喜欢吃什么?”

姐姐:“甜食。”

慕念:“江舸喜欢玩什么?”

姐姐:“蹦极。”

慕念:“江舸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姐姐:“越小白兔越清纯的,他越爱。”

慕念:“了解。”

于是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念报了烘培班,开始和大厨学做甜点;在好不容易成功约到江少之后,拉人去蹦极;不止如此,还兢兢业业装起了清纯小白花……

前两个她都做的很好,唯独最后一样,彻彻底底翻了车。

【02】

江舸生平最讨厌三样东西:甜食、高、以及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娇弱女孩子。

突然有一天,他生命中出现了个怪咖。

明明长着一张祸水脸,性格却像只温软的小绵羊。

小绵羊给他做最讨厌的甜食,拉恐高的他去蹦极,还做了许许多多他曾经厌恶不已的事情。

一开始,江舸以为自己讨厌她。

后来才知道,原来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她至深。

只可惜为时已晚,没有人会永远在原地等他,她也是一样。

——“我愿用尽全力奔向你,换你回眸。”

本文又名#狗男人真香日常#

☆、番外·琳梦

这世上的人,从来都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人出生高贵,生来拥有的东西就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有人出生贫贱,拼了命地努力,到头来却只有被社会毒打的份儿。

而我,就是后者。

那类不论如何努力,都得不到想要结局的人。

我叫林梦,出生于南洋最卑贱的贫民窟里。

南洋这个地方,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我读完高中后,就被家里人要求辍学,理由是他们再也没有能力提供我上大学的费用。即便那年我的成绩,足可以挑选南洋的任意一所高等院校。

高考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父亲拉着我的手,道:“梦梦,你走吧,离开这个负债累累的家,这样你以后的人生多少会顺遂一些。”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要答应他。

昏黄的灯光下,父亲苍老黝黑的面容清晰可见,他才刚三十九岁,脸上的皱纹却多得要命,鬼使神差般地,我对他说:“我会一直留在这个家,留在你和弟弟身边。”

哦,对了。

我还有一个足足小了我十二岁的弟弟,这个弟弟和我没有丝毫血缘关系。他是个弃婴,母亲去世的那年冬天,他出现在了我家破败潦倒的出租屋门口。

小小软软的婴儿,就那么被狠心搁置在漫天雪地中。

雪花落在他的身上,他连哭声都是小小的,脆弱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死去。

父亲不忍心,将他抱进了屋子里,这一养,就是八年。

那一年我十二岁,看着襁褓里懵懵懂懂的小孩子,还傻乎乎觉得自己从今以后就拥有玩伴了。多可笑,一个将来会分走家中仅剩的零花钱和粮食的人,我竟然对他抱有善意。

穷人的慈悲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不但害人,更会害己。

后来我慢慢长大,即使他仍旧像从前那年,跟在我身后甜甜叫我姐姐,我也只会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然后叫他滚开。

“林想,还要我跟你说多少遍?你根本就不姓林,我也不是你姐姐。”我冷冷看着比我低了好几个头的小男孩,摆出自认为最恶毒的表情:“离我远一点儿,否则我就让爸爸把你赶出林家!”

每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林想就会委屈地低下头。

然后小小声回答:“可是爸爸说过的,我们是一家人,家人是从来不会抛弃家人的。姐姐,你不喜欢我吗?”

他身上穿着捡来的旧衣服,一张小脸也脏兮兮的。

我盯着他半晌,狠心道:“不喜欢,我最讨厌小孩了。”

林想低下头去,大眼睛中含了一汪泪水,可怜的像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我则仿佛作战胜利的将军,骄傲地朝他昂起下巴,恶毒地道:“等我上了高中就住校,以后再也不回来了,离你远远的!”

林想哇的一声,被我惹哭了。

那时的我,无时无刻不想逃离贫穷的家庭。

负债累累的父亲,懵懂无知的弟弟,在我看来,全部都是阻挡我光明前程的负担。

我羡慕那些衣食无忧,总是有穿不完的花裙子和小饰品的同学们,凭什么大家都是一样的人,他们就拥有的那么多呢?

这不公平。

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样排斥这个家庭的我,会在父亲提出让我远走高飞时,选择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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