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被男主倒追+番外(21)

作者:沉东风 阅读记录

非晚没有否认,神色悲伤,算是默认。

他将自己封闭进了冰冷的囚牢,抗拒别人的同时,也拒绝自己走出去, 如烟就像是一缕阳光,驱散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如烟打破了重重的桎梏,让他放下了对人类的戒备,治愈了他心上的伤。

他看着小女娃牙牙学语,又看着小如烟笨手笨脚的抓起毛笔习字,总角之年的如烟笨手笨脚的拿起针线,再到豆蔻之年,美名传遍了花间镇。

如果没有那一次意外,他可以看着如烟出嫁,再看着她生子,和夫君举案齐眉。

如烟十四岁时,东市西市的糕点和山茶花因着她价格也翻了一翻,连她最爱用的脂粉“洛神醉”,都被人戏称“如烟笑”。

有一日如烟晚归,恰巧碰到了镇上一个醉汉,是镇上的屠夫,平日里最是游手好闲,见如烟貌美如花,早有歪心思,便设计了今日这一出,而他是个屠夫,心狠无情,连镇上的居民也不敢得罪他。

又那么的巧,那条巷子竟无人经过。

非晚想找人搭救如烟,却毫无办法,他察觉到——这是如烟命里的劫数。

它不能干预,一旦干预,便是扰乱了天道,搅了如烟的命数。

醉汉声音嘶哑如兽,更是个壮汉,下手粗.暴不容反抗。

如烟脸色煞白,求救声和哭声凄惨尖锐,划破了长夜,外衣撕裂的声音在非晚耳侧分外清晰。

他听着如烟的挣扎反抗,拧着眉头,决定抽身离去,不看、不听,就好了。

可他一转身,满脑子全是如烟灿烂的笑容,记忆中的眼眸里面是星辰万千。

……

他化作人形,纵身一跃,身形一闪已经至那醉汉面前,以手为爪,掐向了那醉汉的脖子,将近两百斤的醉汉提起,泛红的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戾气,手上青筋暴起,被扼住了喉咙的醉汉脸涨成了猪肝色,破碎的喉咙发出几个辨认不出音节,已经翻了白眼,软趴趴的垂下身子,在他手里摇晃。

他提着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竟像是提着一只大白萝卜一样轻松。

非晚看着眼前逐渐失去生命力的醉汉,最终还是放开了手。

从嗓子里挤出一句:“滚。”

那醉汉在生死面前,醉意消散的一干二净,连滚带爬的走了。

非晚甩袖一挥,朝那个醉汉下了一个咒术。

转身看向坐在地上的如烟,却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小心翼翼的解释道:“你放心,他不会出去乱说的。”

男子容貌昳丽,一头墨发泻下,垂至腰际,连那颗眼角的泪痣都有几分妖冶,但一双上挑的狐狸眼却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方才的狠戾毒辣像是从来不存在,此刻只是一个手足无措别扭讨好心上人的男子。

如烟泪眼朦胧,带着笑意扑向他,飞进他的怀里,满是喜悦,在他耳边说道:“大白,耳朵和尾巴以后要藏好啊……”

非晚瞳孔放大:!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尾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屁股后面摇摇晃晃,连头顶的狐狸耳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晃动。鲜少化作人形,竟生疏至此,狐生败笔。

而此刻,尾巴正被如烟环过自己腰的手抓住,在手中揉搓,从尾巴根到尾巴尖,自上而下,蓬松的大白尾巴在如烟手中来回抽动,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从他的尾椎骨像一阵电流,传到他的头皮。

他环住如烟不盈一握的腰身,嗅着萦绕在鼻尖的香气,咕噜一声,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别……痒。”

平日里他做猫的时候趴在如烟胸上,只觉得软,舒服,但此刻抱住如烟,嗅到的香气,和她胸前的柔软,又是另一种感觉,让他小腹滚烫,勾起几丝欲.火。

唔,他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妖都想化成人了。

原来不是因为酷炫狂拽啊。

阮羡鸾听到这,恨不得给原著作者来个脑瓜子来个大耳刮子,大喝一句:“好家伙,你这都敢写,这么狗血的吗?”

我的奶爸狐狸从我的爹变成了我的小伙伴又变成了我的宠物最后成了英雄救美的盖世英雄???

雷,真的雷。

她不能吐槽,但此刻钢筋直男沈陵发话了:“干预人间,扰乱凡人命数,罪加一等。”

阮羡鸾扯了扯沈陵的衣袖,示意:兄弟,别这么认真,非晚手里这是个言情本。

不愧是男主角,这么让人小鹿乱撞露出姨母笑的故事都能扯出天道、人间大义,你不做捍卫人间的沈仙君老天爷都对不起你。

守护自己多年的大白猫,突然变成了天下掉下来拯救自己的美少年,还是邪魅狂狷和很可爱的那种模式随意切换,这谁顶得住啊?

阮羡鸾自问:是她,她也顶不住,甚至还想多薅几把狐狸的大白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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