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被误会成软饭男+番外(264)
我有一句mmp不知道当不当讲。
温澜在得知朱胥找了个电竞女孩当老婆时也是很震惊的。
太虎了,这孩子。
徐媛媛是那种第一眼大美女,棕发波浪卷,气质凌厉御姐类型。
温澜甚至都担心朱胥hold不住她。
于是他私下里偷偷问朱胥:“你是不是换了个结婚对象?”
朱胥很莫名其妙,嘀咕:“我没有啊,我可不是这种人,呵呵。”
温澜纳闷了。“可是我记得你之前说你的未婚妻很小鸟依人啊?”
朱胥:“是的,媛媛她就是这样的贤妻良母。别看她打游戏满口脏话,可是私底下对我可温柔了。”
温澜:“……”
可能她只对你一个人温柔吧。
朱胥瞥见温澜十分无语的表情,心里一阵愤愤。
咋滴?
我当初听你说楚总私底下很撒娇黏人的时候也差点以为你在骗我呢。
“人是有多面性的。”朱胥语重心长地教育道。
温澜:“……”
又悟了。
婚礼流程十分盛大隆重。
这还是温澜第一次参加别人的婚礼。
他上辈子孤儿,没有亲戚。加上社恐,连朋友数量都屈指可数。
这次婚礼让温澜有些被感动到了。
“以后我想和你再举行一次婚礼。”他很认真地对楚潮生说。
之前他们的婚礼是属于原主的。
温澜担心楚潮生怀疑,想了想又补充一句:
“我想要跟你重头开始,有更多的新鲜感。”
楚潮生点点头,“我懂。”
温澜心里一下开心了,脸上也露出笑容。
楚潮生看着,幻zhi.硬了。
真的很像大狗勾。
温澜没发觉自己本质上和郑容州很像,都属犬科。
只不过在楚潮生眼里,自家老公就像杜宾犬,高贵优雅又帅气。
至于那什么郑容州,纯属一只会拆家的废物二哈罢了。
两者的巨大差异,从品种上便可见一斑。
周一。
温澜照例去上班。
中午吃饭,他从教师食堂出来,看到许多小学生捧着《龙》边吃边看,就连走路都移不开目光。
温澜:“?”
操。
这是什么大型迷惑行为。
身旁的男同事却已经习以为常,道:“温老师,你太厉害了,你的新书现在已经被教育局引荐为中小学生必读书目了。”
温澜惊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
男同事:“您可能太忙了吧,没有关注这方面的消息。反正我们教师群现在都已经传开了。估计年后就能正式通过审批,到时候您的新书肯定卖爆哈哈哈,提前庆贺你了。”
《龙》在上辈子的现实世界中,并没有这么火爆。
因为温澜当时写到一半时灵感匮乏断更,还招来了众多读者的臭骂。
甚至有读者扬言要给他家寄□□和刀片。
这次温澜为了恰饭,很认真地续写完成,没想到竟然得到了教育局的赏识。
温澜还挺高兴的。
这对他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肯定。
码字的动力顿时更澎湃了。
果然不逼自己一把,都不知道他的潜力到底在哪里。
他想要努力闯到更高的巅峰顶端!
男同事又问:“温老师您下本新书是什么题材呀?方便透露一下吗?”
温澜:“仙侠的。”
男同事闻言一愣,旋即劝道:“仙侠是最冷的题材,温老师你可要三思而行啊!”
男同事本来以为温澜会继续写像《龙》、《斗神》那样的新型奇幻题材。
虽然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类题材,但温澜直接以一人之力带火了它。
这从侧面证明了温澜的笔力强大。
可是
仙侠如今冷到北极却也是现实!
温澜淡淡道:“没事,我先写着。”
男同事也是温澜的书粉,他见劝不动对方一意孤行,只能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老实说,温澜写到现在的所有书,男同事都有看过。
但他最讨厌枯燥无味的仙侠题材,不由得感到一阵可惜。
看来温澜的新书,自己是看不进去了。
下班前,温澜在办公室见到了楚安玉。
小孩吃力地抱着一叠书走进来时,顿时吸引了办公室内的一大片目光。
楚安玉继承了楚家天生的好相貌。小脸白净,五官精致,尚且带着婴儿肥的两侧脸颊微微鼓起,好像漫画里走出的Q版头像。
“好漂亮的崽。”
再看楚安玉身上的校服,“小学部的?”
李志远站起身走到小孩面前,蹲下身道:
“你是不是走错了?这里是高中部哦。”
楚安玉摇了摇头,指着温澜的工位道:
“我找他。”
李志远有些尴尬。
温澜此时也从忙碌的工作中抬起头,瞥了楚安玉一眼,“你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