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天庭穿七零[穿书](162)

作者:秦大公子 阅读记录

“写什么呢?”叶馨馨自言自语。她目前有两个想法,一是把过去写过的年代文,拿出来重新修修,力求符合这年代积极向上的思想作风的同时,短小精悍到十万字左右。第二个写童话故事。

其实她更倾向于写童话,因为如果写童话的话,戴着给小孩看的帽子,她或许可以避免一些麻烦。后期的话,她还可以慢慢的转向写侦探故事。

作为前世今生没谈过恋爱的人,对于小说里的感情线处理的一直不怎么样。所以她写文的话,涉及到感情的,总是很模糊。

写童话就可以让她完美避开这些了。

“先写年代文,试试水。童话的话,过两年再说。”叶馨馨最终决定。写童话似乎很好,但问题是现在的童话发哪里都不知道。

相比之下,发一篇普通的文章,可以是报纸,也可以是出版社。而且这年代传播最广的似乎就是报纸,其他其实还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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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有鬼

决定好写年代文,叶馨馨便快速在笔记本上进行了简介和大纲的安排。

第一篇文章,她不想写的太深奥或涉及太广,以免一不小心触怒了某些人的神经。但也不能太普通,否则的话,辛辛苦苦一个月,最后只能自己看,那就白写了。

当然,主要还是这年代不像后世那样,噼里啪啦打字几小时,然后确定一按就能发表。这年代发表一篇文章发表,需要誊抄,需要信纸,需要钢笔和墨水,还需要邮票。

思来想去,稳妥起见第一篇文既然是试水的,她准备把前世写过的一篇反响不错的,金手指不那么玄幻的军医年代文拿出来重写。

那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一名战地医生,在战地救死扶伤时,被敌人偷袭而死。之后穿越到七十年代初一位即将下乡,上吊自杀的十五岁小女孩身上。

因为亲妈早死,家里的后妈不想自己的亲闺女和儿子下乡,便将本属于大女儿的下乡指标,安到了刚刚上高中的15岁继女身上。甚至连下乡的地方,也被改迁到了最冷最苦的地方。

不仅如此,为了让家里的财产和到单位工作机会,永永远远都属于自己的孩子,后妈在当地散播女孩多么自私自利和人品低下的谣言同时,还偷偷派人试图玷污继女,让其直接死在当地。

为此层次不穷地特意安排了许多‘绊脚石’。却不知道继女在下乡的当天身体里就已经换了主人。对方不仅医术高明,学富五车,还经历过特种兵的专业训练。

有道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徒劳。那些拿了后妈好处,想要陷害她,抹黑她的,传播谣言的,都被她三下五除二的一一破解。

随后继女还在接连的夏收和秋收中,因为不怕苦,不怕累和助人为乐的好人品得到了当地人的信任和爱护。

由于当地是出了名的穷山恶水,时不时的就有瘴气飘散,每年秋冬之际都会死很多人。继女又利用自己的医术和学识,上山采药,为当地人进行免费医治。

或许是她形象太好,在接连救死扶伤很多公社社员之后,整个公社的大多数人都开始以她为榜样。最后她潜移默化的改变着当地愚昧的生活状态。

几年后,当地最穷的公社一跃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公社。继女因此被请去四处演讲,传播自己的卫生和医学知识的同时,还将各种通过文化知识研究出来的,农村卫生问题,农业科学发展方法传播到大江南北。最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大学生。

当然,原来是剧情大概是这样,但是换到现在就不能如此了。

连同其中的女主和男主的暧昧剧情也是绝对不能这么写的。叶馨馨准备将其改编为三岁识字的神童,跟随母亲和外公学习了中西医。

最后被社员们举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工农兵大学生。而男主也由原来的军人,改成一名当地拥有高中文化,头脑聪明,勤勤恳恳农机厂工人。

写写画画,修修改改,等叶馨馨将长达五千多字的大纲写完,并乘着灵感爆发之际写了好几页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多。

习惯了有电脑打字,现在手写真得是各种不习惯,一不小心就想来个删除或回车键。努力工工整整地把正文写了七八页,已经是她当前的极限了。

叶馨馨看一眼旁边用小孩新棉衣做窝的小白龙,依然睡的昏天暗地口水直流,没有要醒的意思。在其小窝边放了些小零食,便起身穿衣准备出去走走。这是她在前世养成的习惯,伏案工作几个小时后,就要出去走走。现在倒是有点生物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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