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芳华(64)

作者:溪畔蔷薇 阅读记录

“不然呢?”梁绍一脸认真,“再不出手,你就没弟妹了。”

王朝阳:“.....”谁当初回来说的,婚事是假的,只是为了粮草和军饷罢了,就做四年夫妻,往后桥归桥路归路的,这下打死梁绍,他也不信了。

第29章 绡珠

午后,梁绍处理完了公事,便信步到了后院。

“给我的?”俞幼薇睁大眼睛,看着他怀中不时想要挣脱跳出的兔子。

梁绍点点头,粗手笨脚地将那小东西递到她手上,口气怪嫌弃地说道:“前两日王平安带人上山清匪,正好逮到这么一只,非说它年纪小,山上遭了大火,没了落脚处,就给带回来了,都是大男人,谁会喜欢这种玩意,他又不让人煮着吃。我就让人放在笼子里养了几日,看着没病没伤的,才给你带过来,你一个人在这也没人说个话,就当替...就当陪你了。”

那兔子通体雪白,微微拱起身子将脸埋在俞幼薇掌心,隐隐露出一双红到极致的眼睛,滴溜溜地,机灵无比。

俞幼薇抬头看了他一眼,再低头去瞧兔子,忍不住心里轻笑,这人可真是嘴硬——这兔子看个头也就两三个月,身体还没他一个手掌大,真要是从山上捡来的,毛发又怎么能这般光滑。

定是这人从镇上哪家下崽不久的人家寻来的。

如今兵荒马乱的,流民遍地都是,能寻到这样模样上乘的兔子,也一定费了些功夫。

俞幼薇领情,敛衽施了一礼冲他浅浅而笑,嘴里甜甜道:“谢过大帅了,我很喜欢。”

看她笑了,梁绍一身紧绷的肌肉这才放松下来。

这小东西刚被带回来时,王平安直接往他书案上一搁便算完事,这可愁坏了他。想他带领三军,整日里风里来雨里去,什么时候伺候过这样的祖宗了,喂了粥不吃,喂了馒头也不吃,梁绍心道——这可太难伺候了,难道还真要上山去帮它挖新鲜的野菜不成,这时节,就算有野菜,也都被周围的流民挖干净了,能轮到它?

幸好,府里原来的老管家还算靠谱,洗了几根发蔫的胡萝卜,擦干净水分切了块,这祖宗这才勉强吃了几口。

他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脆弱不堪的小玩意。

可话说回来,这小祖宗还算不负众望,女孩在见到这活物一瞬间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惊艳和喜爱,骗不了人。

果然,可爱的人都是喜欢可爱的东西呢!他想。

俞幼薇招手唤他坐下,下人进来上了茶,屋外阳光正好,透过婆娑树影打在厅内地砖,厅内两人一兔,倒是添了几分温馨。

俞幼薇勾着脖子,微微笑着逗弄怀里的兔子,披散的头发一部分被打散垂在胸前,落到兔子粉红色鼻头上,它伸出雪白的爪子,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起来去抓,懒懒地在她膝上打着滚儿,这绵绵糯糯的模样,看的俞幼薇心都要化掉了。

梁绍伏见她几乎半趴了下去,唇边笑着,细长的脖颈微微向前勾起,像一截没有杂质的羊脂玉,影影绰绰的阳光透过窗外婆娑的树叶映照着她软白细腻的侧脸,勾勒出一派宁静和祥和。

“你没有养过小动物?”梁绍问。

俞幼薇闻言一怔,仰起雪白的脖颈,抬起小脸望向他,苦笑一下,轻声道:“不曾养过,我母亲很喜欢这些猫啊狗的,后来...外祖母便不大让宫里养这些东西了。”

梁绍似乎听人说起过,寿安郡主的母亲是自杀的,他垂下眼睑,道:“不好意思!”

俞幼薇:“无妨!都过去那么久了,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梁绍道:“都随你!”

俞幼薇:“长的这样白,干脆就叫小白好了。”

梁绍其实想说,他本来以为寿安郡主能取个更有深意的名字,闻听此,愣了下神。心说——这名字也忒普通了点,早说啊!早说,他也能取,没准还能取得更好点,可想了想,又觉得是他送出去的第一个礼物,不能大包大揽得太明显。

就听俞幼薇道:“大俗即雅,嗯,我们小白很白!”

梁绍:“....”

若说俞幼薇两辈子加起来,最讨厌什么,那必然不是韩暨,而是‘才女’两个字,前一辈子,她除了字写得尚可以外,就没怎么老老实实念过多少天的书,偏偏这正是裴铭朔不喜欢她的地方。

裴家三朝座师,祖上以文立世,曾经非常辉煌,也许是物极必衰,到他这一代人出彩的反而没几人,但绕是此,裴氏也是瘦死的骆驼,本身的傲气还在。

裴老太师见裴家子弟仅出了个裴茗朔,其余尽不成才,便将目光放到后宅来,要求凡嫁入裴氏的媳妇,必须出自书香门第,以求能更好的抚育后代子嗣。即便门第非文秩家族,是勋爵门户女儿,其本人也必须才貌双全,经诗词论必得尽数研读过,且经了名师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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