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总有天收(7)

时下流行奢华靡丽的风潮,无论男人女人,出门的时候总免不了用香粉把皮肤涂白,用胭脂把脸颊染红。但上好的香粉和胭脂都很昂贵,一般只有贵族才会这样装扮,平民百姓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这还是邓肯男爵头一回看见仆人化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连仆人都打扮得如此浓艳,花都伯爵本人又是何等模样?

邓肯男爵已经在心中描绘出相应的画卷。那位伯爵定然是面涂白粉,颊染红脂,满身珠宝,金光闪闪,穿着打扮极尽奢华。

以时下的审美来看,那才是引人注目的,也是美的。

同样在脑海中描绘出这幅画卷的雷哲不自觉地拧起浓眉,瞳孔里漫上深切的厌恶。

他可以欣赏浓妆艳抹的女人,却无法忍受浓妆艳抹的男人。他们假白的皮肤,酡红的脸颊简直像小丑一般惨不忍睹,他们身上散发的脂粉味比阴沟里的脏水更令人作呕。

那不是美,是恶心!

男人就该像雄狮一样展现自己的力量。

想到这里,雷哲已经倒尽了胃口。他拉上窗帘,不耐烦地说道:“我现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确信,那位花都伯爵绝对是个浪得虚名之辈。”

“大人,在离开之前,我求你好好考虑一下莫安皇后的处境。”邓肯男爵一语中的。

雷哲揉了揉额角,语气里饱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愿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伤害。”

与此同时,两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经缩回车厢,笃定道:“的确是邓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们的路,我们得派几个骑士过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尊卑的家伙!”

简乔盯着对面纹丝不动的马车,摆手道:“让骑士团不要轻举妄动,耐心等着。我相信对方也看见了我们的族徽,基于礼貌和尊重,他应该会主动退让。但他现在毫无退让之意,可见他是有依仗的。这位邓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个精明人,精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

两名男仆早已习惯了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连忙伸出手,向后面的几辆马车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已经拔出刀剑准备捍卫主人尊严的骑士们看见这个手势,便都待在马车里不动了。

邓肯男爵尚未意识到对面在打什么暗语,雷哲就已露出兴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会来得罪你的。”

“什么?”邓肯男爵茫然地回应了一句。

在他的观念里,大贵族从来不知道礼让、忍耐、宽容为何物。他们最擅长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杀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个大贵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衅,却不报复回去,那么他必然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

他的软弱可欺会让他失去尊严,进而失去尊重。一个不受尊重的人必然会成为所有贵族争相践踏的目标,而他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说白了,所谓的大贵族们不过是一群秃鹫。追逐血腥,寻觅猎物,分食腐肉,是他们最大的癖好。

头一次踏入上流社会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树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个小小男爵的刁难,因为这件事一旦传出去,他将受到整个帝国的嘲笑,莫说大贵族,就连平民都会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赶出波尔萨,禁止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争夺这条路的行驶权就是争夺他自己的尊严。他绝不会退让。

邓肯如是坚信着。

但事情正渐渐超出他的预料。那辆红色马车一动不动地停驻在浓雾里,未曾传出愤怒的叱骂,也没有全副武装的骑士从里面跳出来,提剑砍杀。

站立在车前的两匹雪白骏马扬起脖子打了两个喷嚏,这便是所有的动静。

邓肯等待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难以压抑的愤怒。对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还不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原本极不耐烦的雷哲却扶着额头低声笑开了。这位花都伯爵的审美虽然糟糕透顶,但脑瓜子倒是挺聪明。

第4章

雷哲大马金刀地坐在车厢里,原本极不耐烦的表情已被浓厚的兴趣所取代。

他不喜欢愚蠢的对手。如果那位花都伯爵尚未进入格兰德就仗着自己是国王的新宠,冒冒失失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进而被算计到倾家荡产,那就太没意思了。

能把迪索莱特那样的荒芜之地打造成如今铺满鲜花和宝石的富饶城池,那位传说中的花都伯爵必然是有几分手段的厉害人物。

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邓肯才是真正的蠢货。他设计的陷阱简直粗陋得可笑。

想到这里,雷哲瞥了身边的人一眼,微弯的唇角挂满嘲讽。

风流书呆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