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寂寞富婆后又拿了初恋剧本(68)

万万没想到,盛总竟然也有饭后消食的需求,“那就走吧,顺便陪你一起逛逛。”

“……”这下轮到易漫如哑口无言了。

跟大老板逛街的事她上辈子也干过,因为老板是白富美嘛,女生下班一起逛街买买买,需要什么理由?

可要跟盛总这种巨帅巨有钱的老板一起逛街,易漫如光是想想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但是看着盛总颇有些兴趣盎然的样子,她也没胆子拒绝,在新店面完全到手之前,她怕是都没有底气对盛总说一个“不”字,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易漫如到底一个屁没放,怂怂的起身跟盛总去逛商场了,只是从主动逛街转变成了被动逛街模式,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全程不走心,走马观花的进了每一家店,但实际上都看了些什么商品自己根本不知道,就这样为了逛街而逛街,他们从四楼逛到了一楼。

从自动扶梯下来,盛总也没她期待的那般委婉表示要回公司上班,而是耐心十足的指着前面一家珠宝店说:“去那边看看吧。”

易漫如对此除了佩服也没有其他想法了,脑子里暗搓搓的怀疑盛总不知道是陪多少女人逛街、才锻炼出来的这份逛街耐力,身体却宛如一条咸鱼的跟进了珠宝店,直到看见盛总指着一颗钻戒让服务员取出来看看,她才终于回神,终于意识到是哪里不对劲的她疯狂摇头,“不用看了不用看了,我又不爱戴戒指。”

“是不喜欢结婚的金戒指吧。”盛启霖已经接过了服务员小心翼翼取出的大钻戒,回头问她,“这颗你也不喜欢?”

易漫如看着盛总手中那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戒指陷入了挣扎,到底没办法违心的摇头,盛启霖便道:“试试看合不合适,柜台里还有很多款式。”

易漫如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慢慢上前了,心想就只试试,试戴又不犯法。

她没有让盛总给她戴戒指,而是伸手接了过来,熟练的套在了左手中指上。

这是她的习惯,上辈子也给自己买过几只钻戒,一般都戴中指的。

盛启霖对此也没说什么,静静看着她的左手。

这戒指戴她无名指可能大了,中指就不大不小刚刚好、仿佛量身定做一般。

中午没什么客人,珠宝店几个员工便都围了过来,一个个满脸惊叹看着眼前这白皙纤细、宛如玉指的手佩戴钻戒的效果,往日培训的话术瞬间像泉涌般出现在脑海,一个个争先恐后开始吹彩虹屁。

事实上她们没必要这样天花乱坠的吹,易漫如有自己的审美,看着纤长细腻的手指、涂着淡淡粉色透明指甲和这颗又亮又精致的钻戒,她脑海里只有一句话——人间富贵花。

易漫如自己都越看越上头,虽然上辈子自己也买过钻戒,但她那几颗加起来怕是也比不上这一颗,毕竟她就是个工资高一点的打工人,盛总可是能一口气买几层写字楼的大佬,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易漫如觉得只是认识了盛总,她的格局都有了质的进步。

能让盛总一眼相中的钻戒,自然也不会是普通货色。

于是说好只试试的,一戴上戒指就舍不得摘下来了。

易漫如欣赏多久这钻戒在她手上的样子,内心就做了多久的思想工作,好不容易理智占了上风,决定一鼓作气摘下来的她还没动手就被盛总打断了。

盛总不但阻止她摘戒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挑了条做工精细的翡翠镶金手链,动作自然的给她戴上,“这个也挺适合你的?

易漫如:……

这都是金钱堆砌出来,能不好看吗?

她到底没能抵制金钱的诱惑,从商场出来不但多了手链戒指,就连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被一块纯净通透的宝石取代了,堪称鸟枪换炮。

站在商场门口,易漫如低头看着自己这身装备,都有点担心走在街上被抢劫,就愉快的接受了跟盛总回公司让程师傅送她的建议,当然她只是跟着到了盛总公司大厦的门口,这次就没跟他一起上去了,而是直接在外边等程师傅把车开过来。

一身金光闪闪的易漫如坐在车里安全得很,飞车党再猖獗也没办法从她身上抢劫,但几乎是同一时间,一个人逛街的沈亦欢就很不走运了,一不留神,就被人割开一道背包的口子、从里面把钱包抢走了,等她发现的时候,那人已经一阵风似的冲进了人群中。

又急又气的沈亦欢下意识想去追,没跑出几步就被自己绊倒摔在地上,还好碰到了几个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靳斯年。

当时的靳斯年是政府部门牵头招待的慈善贵宾,沈亦欢是被学校推荐去做礼仪接待的学生,双方都对彼此有不错的印象,身份也早已确认过,靳斯年绅士的提出帮助,遭遇变故、已经身无分文的沈亦欢便请求他送她去兼职的地方,她想问经理预支薪水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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