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着前夫的气运去赚钱(2)

作者:温柔时光 阅读记录

终于在大学毕业时,宋书宇的心被捂出了点温度,正在犹豫要不要和她发展一下试试时,方晓晓却有点等不及了,使出了最狠辣的一招。

她借口自己过生日把宋书宇约到了她的出租屋里吃饭,并在他喝水的杯子里下了药,接下来和所有的老套剧情一样,他被方晓晓赖上了,还被她逼着领了结婚证。

男主虽然有千般无奈,但考虑到她的付出,也曾想着和她好好过日子,但方晓晓实在是太蠢了,不但没有巩固住好不容易到手的胜利成果,还一步一步的把男主给推了出去。

首先她一结婚就立马辞掉了工作,做起了男主的寄生虫。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玩手机外就是监督男主的一举一动,还天天逼着男主汇报都和哪些人见了面,干了什么,尤其对他身边的女人最为敏感,甚至亲自下场手撕他的女同事和女同学。

这样做的结果是男主毕业后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到两个月,身边再也没有一个敢和他说话的女性。

白慕晴作为肤白貌美最有威胁性的女人自然没有逃过她的魔爪,她找到白慕晴的夫家添油加醋的大谈她和自己老公的风流韵事,致使其被夫家扫地出门。

这件事终于触动了男主的底线,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和方晓晓离婚,其实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发愤图强,重新去追求白慕晴。

良心说他应该感谢方晓晓给他创造的这个机会,否则白慕晴早和富二代生儿育女了,还有他什么事。

男主经过和她的这段不堪婚姻后,对女主的爱已经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谓越追越勇,对她则是越看越恨。

苏梅偷偷的想,如果穿成那位白月光就好了,对面这个男人将来可是会成为超级富豪的,他的白月光也会成为国内最优雅的名媛。

而现在的他几乎是一无所有,每月工资除了房租和吃饭根本剩不下多少,即使离婚自己也得不到什么。

男主见她不说话,从包里掏出一沓钱扔到桌上道:“这是我向大胖借的两千块钱,你拿去吧,我也只能拿出这么多了,再多就只能去卖血了。”

苏梅皱皱眉,只有两千块钱,自己初来乍到,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小说中方晓晓的选择是宁死不离,还表演了一整套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不成想最后一次弄巧成拙真的吃错药死了。

男主怀着极其厌恶的心情将她草草火化了,然后马不停蹄的开始了追赶白月光的步伐。

说来也是奇怪,自从摆脱了方晓晓这个丧门星后,他的财运越来越好,所做的投资百分之九十都赚钱,几年时间就从一个一贫如洗的落魄青年成长为了好几家上市公司的大老板,身家高达数十亿。

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月光,男主终于过上了令读者大快人心的生活。

看得好让人嫉妒,真得要把这么有钱途的男人拱手让给别人吗?

可是不让又能怎么办?像原主那样作死吗?苏梅是一个很佛系的女人,对这种狗血的争宠事件尤其不擅长。

算了,放他一条生路吧,也算是为方晓晓积德了。

不过她需要好好想想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最小化。

正在这时,突然有道白光在她眼前闪过,顺着看过去竟然在他的左手中指上发现了一枚戒指,已婚男人不应该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

她又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指,空空如也竟然什么都没有。

好像书中提过,他们结婚只是领了一张结婚证,没有任何仪式,当然也没有戒指。

这也说明了方晓晓在男主心中的地位,准确的说根本就没有地位,得不到爱的女人心是枯萎的,也难怪她会活的这么颓废,懒得收拾房间,甚至懒得打理自己。

正胡思乱想时突然那个戒指又发出了一道更耀眼的白光,像是在暗示她什么。

苏梅好奇的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上面雕刻的一朵小小的梅花映入眼帘,她猛地怔住了,这不就是自己穿越前丢失的那枚戒指吊坠吗?

这枚戒指是她在一个古迹中捡到的,后来又找人专门刻上了这朵代表她名字的梅花,以确保对它的拥有权,但后来却稀里糊涂弄丢了。

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它,而且还戴在了男主的手上,太不可思议了,难道它也穿越了?

苏梅认真回忆了一下书中的内容,终于想起了一段话。

那时宋书宇正读大一,有一次去找白慕晴玩,两人逛街时,看到一个老太太在摆地摊卖一些首饰类的小玩意,他一时兴起就花十块钱买了两个相似的戒指,一个戴在了他自己的手上,另一个送给了白慕晴。

白慕晴当时只是象征性的戴了一下,回家后就收了起来,而宋书宇却一直带在手上,以表示他对白慕晴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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