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做大佬[穿书]+番外(293)

作者:时槐序 阅读记录

顾明璟摇头:“不用!随他们。曝出来也好。”

经纪人:???

顾明璟一笑:“放心,这事很好解决。三叔早想到会有今日,当年就留了后手。这次我们或许可以出手阻止他们,但他们难道不会再找别的机会?与其留下这个隐患,不如让他们蹦跶,也好一次解决,省得以后麻烦。”

星期六。《一家人》节目一经播出,引发舆论狂潮。

——卧槽,居然真是明璟亲妈!明璟一个大明星,每年收入上亿吧。差这点赡养费?这么狠的吗?

——什么狠不狠的,搞清楚。这亲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改嫁了,没管过他。

——楼上别这么说。亲妈也不容易。那个年代,死了丈夫,她一个女人,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技术,如果真带着三个孩子,怕是生活不下去吧。而且,那会儿她还不到三十岁,那么年轻,改嫁很正常。虽然改嫁了,却也把丈夫的抚恤金留下了,一分没要。算是给孩子留了些钱财傍身。

——我承认单亲妈妈带孩子,还带三个不容易。林淑慧改嫁无可厚非,但改嫁也可以带孩子的啊。林淑慧还有两个继子继女呢。男方能带孩子,女方怎么不能了?

——那个年代男女还真不一样。说是生男生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其实就是一句口号。社会普遍还是觉得男高于女的。尤其男方有工作,女方没能力。自己都得靠男方养。这种情况,林淑慧能带孩子?带过去,只怕也会成为炮灰。还不如跟叔叔一起过得好。

——呵呵,即便你们说得都对,就能丢下孩子,把孩子扔给叔叔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叔叔可没有!叔叔愿意养是情分,不愿意养是本分!谢谢!林淑慧就不怕顾南朔不养?他要不肯养,谁能奈何不了他吧?林淑慧可真放心,把孩子一丢二十多年,不管不顾。

——也没有完全不管吧?不是说曾给孩子寄过东西和钱吗?

……

林淑慧的话术很成功,虽然有不少替明璟说话的,可大多数人还是觉得林淑慧有自己的难处,明璟应该理解。他如今能力强,亲妈落魄了,是该帮把手。这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舆论不断发酵。在达到顶点的时候,顾明璟开了场新闻发布会。

“很抱歉现在才做出回应。毕竟新闻发布会也是需要时间准备的。我看了节目,林淑慧女士……”他把这五个字咬得极重,连妈都不肯叫,“说曾给我和哥哥寄过东西和钱。凡事总要讲证据的。不能张口就来。寄东西的底单呢?转账记录呢?拿出来看一下,让我知道你确实像你说得,想着我们。毕竟我们这些年从没收到过你的任何东西。”

众媒体记者:……似乎林淑慧确实全是一面之词,没有任何证据。

“这是其一。”顾明璟伸出一根手指,“第二,林女士是不是忘了,你离开顾家的时候,签署过一份协议?”

他缓缓将协议拿出来:“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你自愿放弃我跟两个哥哥的抚养权,并同意将抚养权移交给三叔。法律上,你是我们亲妈,不论你养没养我们,我们对你都有赡养义务。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抚养权已经移交的。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这种情况下,养子女只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对亲父母没有。”

“还有第三点。你的确留下了抚恤金,没有拿走一分钱。但你是怎么没能拿走一分钱的,是怎么被迫留下所有抚恤金的,还记得吗?你伙同你母亲和哥哥,偷了我爸的抚恤金,以及家里所有存款跑路,你怎么不提?”

“要不是三叔带着人把你们追回来,你们早就逃之夭夭了,你怎么不提?你被三叔抓住,证据确凿,你怎么不提?要不是三叔看在亲戚一场,网开一面,承诺只要你们归还钱款,就不报警。你以为你们能全身而退?”

“还有,这份协议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署的?是你想分我爸的抚恤金,三叔答应按照继承法,可以给你一百块。但提醒你,即便你改嫁了,你对我们也有抚养义务。你不想给抚养费,就说不要这一百块,拿这一百块买断跟我们的关系。这才有了这份协议。这些你怎么不提?”

“协议是在相关部门备案过的。当年你偷盗的事,也是整个杨柳村都知晓的。在场如果有媒体记者怀疑,可以去调查。”

“林女士,别再给三叔泼脏水了。我们只是三叔的侄子,不是他儿子。这些年他对我们的付出,人所共见。而你呢?你这个当亲妈的,比得过万分之一吗?不要说什么是三叔在其中挑拨。我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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