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觉得我夫君会当个凤凰男(71)

作者:孙家小娘 阅读记录

她可以吗?她现在还是个新人作者,上一本甚至还是她自己花钱找人抄的。

“叔你真不用看我的面子!”高小诺强调。

不想上吗?想的啊!但是高小诺虽然很多时候比较张扬,办事情的时候还是希望脚踏实地的。

潘叔就笑:“难得见你这么不自信的样子。”

无论是刚开始的时候问他话本的问题,还是后来请求自己掏钱印刷话本,甚至是让他跟着一起来郡城开书店,高小诺在潘叔面前表现的向来都是自信满满的样子。

高小诺这样子,还真的挺稀奇。

高小诺笑笑:“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一直都自信?”

“那你也应该相信我的眼光啊!我觉得你这本可以的。”潘叔说。

高小诺的这个故事潘叔也看了,真要是分类的话,厨神是一个带点神话色彩的升级流话本,这样的话本,只要不是写的太差,总会有人喜欢。

高小诺写的差吗?不差,主要是足够平实,虽然说是一本升级流的话本,但是并没有让人觉得虚假,这是潘叔最看重的一本。

说实话,高小诺的进步让潘叔有点惊叹,高小诺的第一个故事,潘叔个人很喜欢,但是他清楚弱点很明显。

潘叔明白,很多读书人都有骨气,有的骨气是真的骨气,有的只是说说而已。

很多写话本的不是不清楚什么样的话本受欢迎,也不是写不出来,但是总是不愿意,总觉得自己特殊,哪怕是冷门说不定也能爆。

潘叔不觉得人家的选择有错,高小诺的第一个话本就是这样,潘叔觉得高小诺写那个话本肯定是有一定的执拗心思在里头,要不然明明分析话本头头是道,后边却写了个这么平淡的故事?

很多人栽了一回跟头就改了,一味顺从大众审美;有些人死守着自己所谓的骨气,死不回头。

而高小诺,介于两者之间。

她改题材了,种田流变成了升级流,关键是她的升级流竟然写的还不错,能让人爽起来,并且与此同时,她没有放弃自己原来的优势。

也就是潘叔之前所看中的平实,两者结合起来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所以潘叔愿意把高小诺的这个故事放到这本话本集里。

没错,做为一个新人,高小诺的话本仍然是不完美,但是已经已经能够让人惊艳了。

高小诺问:“你没忽悠我?”

“我会拿我自己的钱开玩笑?”潘叔反问,话本集能否打开名声,关系到潘叔跟高小诺两个人能挣多少钱,比起来高小诺,潘叔才是大头。

高小诺于是放心了,喟叹了一声,美滋滋地说自己真是个天才:“我可真厉害!”

潘叔被高小诺这基本上没有任何缝隙的变脸惊呆了:“你这难过的也太敷衍了。”

“我哪有难过?那叫自我怀疑,并且没有敷衍,真情实感的好吗!”高小诺绝不承认。

潘叔去找人,高小诺联系木匠,订做书架跟书桌长凳,又找人把整个店面打扫一遍,还重新刷了一遍。

既然潘叔把装修这事儿全部都给自己了,那高小诺就放心自己搞了。

她把靠街的那些门全部改成窗户,只留了一个门,然后窗户里边是一排稍微高一些的桌子,和低一些的凳子,柜台还在门口那里,其余的地方全部整整齐齐的书架。

二层有两个小房间,其余的是大厅,这个高小诺没动多少,把桌子凳子买过来,打算让潘叔自己操心。

现在刚开始,她还上手帮忙,等过了这阵子,她就打算当撒手掌柜的了。

下边一层收拾好,高小诺领着人去了一趟潘叔家,也终于见到了潘叔家的豪宅。

三进的宅子,富丽堂皇的,充斥着一股暴发户的气质,跟潘叔的气质完全不符合。

她来这一趟是专门来搬书的,接待她的是潘叔的夫人冯氏,高小诺不太擅长跟冯氏这种温柔似水的女子打交道,但是冯氏脾气好,俩人关系也算不上差。

冯氏也跟当初在县城的时候不太一样了,她锦衣华服穿上,身后跟着两个青衣小丫鬟,本来温婉如水的气质也衬上了几分气势。

冯氏本来就是三十岁左右,再加上保养的好,看着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高小诺叫潘叔叫的没有丝毫压力,叫冯氏婶子就觉得别扭。

“花婶儿,我是过来搬书的,已经跟潘叔说过了。”高小诺有点羞涩的样子。

虽然说同样都是婶儿,但是花婶儿就不太一样,显得年轻,这么一叫就会显得人年轻了很多,所以高小诺乐意这样叫冯氏。

冯氏嘴角荡起微笑,自己带着高小诺去了书柜所在的地方,路上高小诺向冯氏讲述了自己现在主要在干什么,潘叔在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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