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神有点娇(1176)
他可不打算自己去京城,自己那么金贵,就应该让别人也要捧在手上。
时御满口答应,表示一定会把事情办妥。
“但是你俩的事情要延后。”朱爷眉眼染笑说道。
时御适当的露出疑惑的表情。
朱爷轻轻拍了拍身边爱妻的手,说道:“兮兮啊,你要做姐姐了。”
木兮和时御的目光都落在沈琳琅的肚子上。
那里的确孕育了一个生命,
木兮说道:“挺好,赶紧长大好接班。”
朱爷:“……”有你这么做姐姐的吗?
这还在肚子里就像奴役他了,过分啊。
“是个儿子。”时御说道。
木兮也点点头。
朱爷哭笑不得,说道:“怎么?你俩还能肉眼分辨男女?”
这还真能。
“好了,我陪你妈妈去了,公司的事情你处理的挺好,接下来继续处理。”
木兮:“……”要不你俩还是打胎吧。
木兮也只是心里吐槽,她并不会真的让沈琳琅去打胎。
那孩子和朱凌霄和沈琳琅有很深的亲情缘分。
和她,也有一段缘。
朱爷和沈琳琅走了,时御挪到木兮身边,他牵着木兮的手,说道:“兮宝,要不哪天我们也要个孩子?”
木兮看着他,问道:“你生?”
时御竟然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然后说道:“据说女子生子很痛苦,那就我来吧。”
【……】怎么有一种隔壁主神总有反攻的趋势?
别说是感冒灵,就是木兮都觉得时御想反攻。
木兮说道:“两个人不好吗?”
“两个人很好,孩子的事情那就以后再说。”
木兮说道:“要不你还是变回朝乐君吧。”
第889章 朝美君vs安玉书1
时御:“……”
他状似很委屈,说道:“兮宝不喜欢我吗?喜欢朝乐君?”
“没有。”这两个不都是一个人吗?
有什么好纠结的?
老朱夫妇啊,度蜜月大半年,然后就接着养胎,公司的事情是彻底撂挑子不干了。
木兮是一边上学,一边去公司,有时候还得去处理一下“江湖”上的事情。
时御倒是并没有呆多久,他把郝奇和何鸿宇折腾了一下就离开了。
走的时候他对木兮说了,说的是朝乐君很想她,朝乐君等了五年,所以他要给朝乐君一点时间。
其实在木兮看来,不管是时御还是朝乐君,都是同一个人,时御是巅峰时期,而朝乐君是没有记忆,没有能力的小菜鸡。
除此之外,他们本质是一样的。
还有一种通俗的说法,那就是时御是主意识,而没有记忆和能力的位面任务目标,是副意识。
时御把这段时间他经历的记忆全部传输给朝乐君,所以朝乐君就以为这段时间陪着木兮的人就是他,故而也闹,一切都很自然。
郝奇和何鸿宇斗不过时御,也斗不过做了那么多年皇帝的朝乐君。
只是朝乐君现在已经是读大学的年纪,已经不可能和木兮一起上学了。
朝乐君觉得无比的遗憾。
不过只要能在一起,这些都是可以忽略的。
沈琳琅的胎稳了,朝乐君就给京城的父母和妹妹打了电话。
朝美君倒是在川浦城,不过她倒是没时间掺和朝乐君的婚事,她在追自家崽呢。
朝氏夫妇很快就来了,朱爷也是熟人,所以两家人沟通的很顺利,婚事也就这么定了下来。
木兮这具身体年纪小,结婚倒是并不着急,订婚倒是可以安排一下。
春节前夕,木兮和朝乐君订了婚。
订婚之后两个人还是该上学的上学,朝乐君已经是最后一学期,所以他倒不用经常在学校,他现在基本上都在川浦城。
木兮以为那小子出生之后自己就轻松了,朱凌霄一定会打理他的公司。
但是事实证明还是木兮太天真了。
一开始是度蜜月,然后是陪着沈琳琅安胎,现在就是做了奶爸,反正公司老总是一去不复返,夜门的掌门人也做起了全职奶爸。
这朱凌霄还美其名曰,你要是不想干就直接解散了。
木兮一听这话觉得不错,正要行动,朱爷又说了,那他就自杀谢罪,让列祖列宗原谅他,他们朱家的产业就这么没了。
木兮:我要努力让自己不生气。
这日木兮刚刚满二十岁,朝乐君就拿着户口簿来找木兮,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去做一件九块钱的事情。
二人扯了结婚证,然后朝乐君火速安排好婚礼的事情。
那速度是相当的快,就在二人拿了红本本第三天,二人就举行了婚礼。
可以说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快的婚礼了吧?
婚礼之后的第二天,木兮还去上课,就是这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