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二的早死白月光(103)
“不止深山老林有妖怪。”
当遇到与小命有关的事时,她就会很容易被说服。
思忖了一会儿后,叶琬决定先把些事放下来,反正他们的村子景色也不错,周围都是青山绿水,就在附近走一走也不是不行。
如果这里的景色看腻了,她再考虑出去的事。
不过从原文剧情发展来看,她不需要多久就可以离开,可能没有看腻的时间。
日子一天天过去,叶琬不用关心任何事,每天吃吃饭,晒晒太阳,偶尔出去看看风景,算得上十分惬意。
关于挡剑前的一切,她从未过问。
渐渐地,那些记忆便开始在她脑海里模糊起来,她甚至记不得自己临死前,谢凌对她说过什么话。
叶琬觉得,她可能真的要把小少爷给忘了。
只是有时候,她会在天未亮时醒来,下意识往旁边钻过去,以为能投进另一个怀抱。
当她扑了空,才发现小少爷已经不在身边了。
……
这里不是竹园,他不会每天跑过来,不会再将她抱在怀里。
叶琬自己裹好被子,她觉得,能安心睡觉应该高兴才对。
虽然每次这个时候,她都会怅然若失地开始失眠。
又过了没多久,陆大娘见她生得好看,就想给她介绍门亲事,被叶琬拒绝后,竟要撮合她与魏朝衣。
听着她各种套路的话,叶琬淡淡道:“我成过婚,已经有丈夫了。”
陆大娘惊讶了一瞬,打量她道:“你年纪不大啊,成婚这么早?”
叶琬点头。
“那…那你丈夫呢?”
叶琬喝了口茶,唇角扬起一丝笑容:“我们离婚了。”
“……”
“离婚?”
“对,就是和离。”叶琬理所当然地开始胡扯:“虽然我们不会在一起了,但他脾气很不好,要是知道我躲在这里和别人成婚,可能会做出很可怕的事。”
陆大娘还想说什么。
魏朝衣打圆场道:“大娘,我一直将琬琬当成妹妹,没那种心思,再说了,我还不想成家,您就别乱点鸳鸯谱了。”
陆大娘挠挠头:“行了行了,我们琬琬长得这么好看,想必从前有个很好的夫家,既然如今不在一起了,就不必再想从前的事,好好留在这里,大娘照顾你。”
她摸摸叶琬的头,怜惜地对她嘘寒问暖。
从那以后,叶琬倒是没再遇上催婚的事。
没想到这个理由还挺管用。
眼看又是一年过去,不知不觉她已经离开京都三年。
三年过去,剧情应该快到结束的点。
叶琬早就准备好回去,她等啊等,越等越觉得不对劲。
剧情没有任何展开,那群反派组织好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他们没有继续针对谢家,原文里的剧情一个都没发生。
叶琬傻眼了…
无法理解现在的情况。
要是剧情不结束,她就不能回家,而她又不属于这个世界,最后的结局肯定是慢慢消失。
倒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主角团在搞什么!
她都跑路这么长时间了,没想到还得操心剧情的事,叶琬终于忍不住了,开始询问情况。
“系统,系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剧情一点发展都没有。”
系统一开始没反应,过了很久才响起来,在她耳边要炸了似的。
叶琬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系统只负责发布任务,不负责推动剧情,请宿主耐心等待。】
……
叶琬扶着额,她以为自己是最菜的,没想到更咸鱼的在这里呢。
“如果剧情不发展呢,我岂不是永远回不去了。”
系统:【替宿主查找中……】
叶琬总觉得似曾相识,她应该有过类似的对话。
对了!她恍然大悟,这不就是妥妥的机器人客服嘛,简直一模一样,每次问问题,总会说一堆废话,但就是没有解决办法。
【剧情不发展,宿主将会被遣送去异世界。】
“异世界是哪儿。”
【俗称阴曹地府。】
“……”
那她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叶琬绝对不能接受自己完成那么高难度的攻略任务后,栽在这种地方,剧情必须发展起来。
可是,她怎么发展剧情?托个梦给让主角团,让他们努力努力?
如果自己牵扯进去,岂不是很容易和主角团碰面……
如果真遇上,他们知道叶琬还活着,问她为什么。
她该怎么回答?
尤其是小少爷,他亲眼看着叶琬死在他怀里,难不成跟他说,自己有复活甲,刚死就复活了,但是特意躲着他,就是不想回去。
这么玩的话,小少爷可能会一口咬死她吧。
叶琬满腹愁云,整宿都睡不着。
天刚蒙蒙亮,她还沉浸在失眠的痛苦中。
魏朝衣敲响了她的房门。
他满脸惊慌地站在她面前,叶琬疑惑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魏朝衣一把拉过她:“村子里闯入一只妖怪,一个晚上已经杀了害死了个人,恐怕是只大妖,你先去镇上躲一躲,等妖怪被解决了再回来。”
叶琬被他推出门,着急问道:“有妖怪,那你呢?”
魏朝衣道:“我是捉妖人,应该留在这里。”
叶琬还在犹豫,魏朝衣道:“来不及了,你快走。”
第74章
雾气渐浓,叶琬戴上帷帽,在魏朝衣的带领下来到村外的一条镇子上。
镇子离她的住处有些远,一个多时辰后,他们才停下来。
据他所说,此妖在村子里潜伏了很久,起初只是家畜禽鸟偶尔失踪,大家以为遭了贼,没什么人在意。
后来开始有人一去不归,直到昨夜,那妖怪才现出原形。
寻常修炼的妖怪,不伤人便不算凶物,捉妖人也不会随便滥杀无辜。
但昨夜出现的大妖,仅一个晚上就连害三人,行径嚣张恶劣,想必修为不可小觑。
此时镇上已经有商贩开始做生意,街上吵吵闹闹的,叶琬便与他站在巷子里,问道:“你一个人对付的过来吗?”
这些年来,他独自修行,行走江湖捉妖救世,连散修都算不上,只能说是一个有些法术的捉妖人,能坚持这么久,完全靠着一腔热血。
叶琬与他相处的两年里,没见他再出去历练,虽然平时会去山里打些小妖,但对付大妖不免已经生疏。
只怕他一个人守着村子,不仅解决不了那妖怪,还会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
魏朝衣道:“陆大娘的孙女被妖怪捉走了,我得救她出来。”
陆大娘为人和善,平日里帮了他们许多,她儿女在外,家中只有一个孙子和孙女,孙女今年十七,名叫莫虞,是个挺可爱的少女。
若换成叶琬,今日也不会不管他们。
这种事一般都是由正统仙门来解决,此地当然也是如此。
镇子上有一家唐员外,出事当天便求助了许多仙门,但仙门还未到来,他们没时间等。
陆大娘的孙女,必须得魏朝衣去救。
叶琬知道再劝也没用,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旁人干涉不了。
“那妖怪一定很厉害,你千万小心,真打不过的话就不要拼命了。”
“我明白。”
他将叶琬送去了一间客栈,让她先住下来。
因为两人的屋子靠得太近,魏朝衣惹怒了那妖怪,怕它认错人,报复在叶琬身上,所以叮嘱她事情解决了再回去。
选房间时,叶琬远远坐在窗边。
她带着素紫色帷帽,帷帽及至腰下,整个人纤细清薄,虽然看不到脸,但周身的气质也足够出众,与寻常人能很快分辨开来。
魏朝衣愣了片刻,客栈老板敲敲桌子,问他:“公子,住店吗?”
他平时捉妖挣些银子,身上倒是有些积蓄,算得上丰厚,又觉得叶琬身娇体弱,需得上房才配得上她。
客栈不是什么名贵酒楼,上房也只有两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