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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穿世界反内卷(186)

作者:诸葛扇 阅读记录

邹平活生生被他咬下来一块肉。

现场血腥而惨烈。

保安抓着他的手都在发抖,生怕,下一个躺在地上的就是他自己。

邹安被关在了家里,门窗锁死。

邹平邹自在被送进了医院,邹家乱成一团。

他坐在地上,低着头。

整个房间,空大又安静。

很安静。

安静到可怕的地步。

如荒野。

如残垣。

如死水。

……

禹英朗被邹安大闹了一场,本就败坏的心情更差了。

他打电话给王慕玉。

电话一响,王慕玉便如惊弓之鸟一般发抖。

江阳辉点头,示意王慕玉接电话,“放心,我们在。”

王慕玉看了看江阳辉和他身后一群人的,又看向林诺。

地狱的召唤,还在响着。

林诺握住王慕玉的手,王慕玉拿起手机,“喂。”

“你怎么会出车祸?”

质问中带着强烈的责备。

王慕玉身体抖得更厉害了,“我开车不小心。”

“身体严重吗?”

“医生说肋骨断了,要修养一阵子。”

嘟嘟嘟。

通话结束了。

林诺安慰了王慕玉几句,江阳辉说道:“王小姐,我们要对你接下来说的话进行录音,你同意吗?”

王慕玉点头。

江阳辉问一句,王慕玉回答一句。

她将过去的遭遇和所知道的几个其他受害者全都说了。

每一句,每听到她说一句,江阳辉都恨不得捅禹英朗一刀。

真要你情我愿就算了。

不道德,但不违法,他就当个人选择了。

但禹英朗那个畜生偏偏喜欢将魔抓伸向干净的小姑娘。

年龄越小,越干净,他越喜欢。

禹英朗好像格外喜欢玩弄单纯无知的少女,那些惊慌如小兔子一样的表现,仿佛格外能取悦他在名利场上的心累,缓解他的疲惫。

做完一切记录,江阳辉和同事们准备离开,王慕玉抓着林诺,她怕。

怕无尽的夜。

怕又响起来的电话。

林诺打电话给局里请了假,陪着王慕玉。

两个人躺在床上,白织灯恍如白昼。

王慕玉睡不着,两个人聊起了天。

王慕玉抱着林诺的腰身,紧紧的靠着她,“诺诺,我第一次遇到那种事的时候,本能的害怕,觉得自己脏,羞耻,不敢告诉别人。”

王慕玉说:“但是刚刚,我对禹英朗只有害怕,已经没有那种羞耻的感觉了。”

可能是麻木了吧。

林诺叹了一口气,轻轻的拍着王慕玉的肩膀。

就像原身。

时间长了,渐渐的就麻木了。

感觉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就像被抓进黑煤矿里的人,时间长了,为了保护自己,大脑会自动忽略掉身体和精神的虐待,人类的感知逐渐开始对周围的一切变得迟钝,对一切都没多大的感觉。

然后欺骗自己,没什么,好像也还能活下去。

禹英朗并不是什么床上的绅士。

在禹英朗的认知里,不存在逼迫这种东西。

他觉得自己不过因势利导,让一些“无知”的女人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而已。

而他是高贵的买主。

既然是买主,那么床上也好,其他场合也好,买主的要求自然要百分百满足。

“诺诺,但是也许你是对的。”

“什么?”

林诺愣了愣。

“也许,我真的就应该把这件事当作被狗咬了一口,当作被人砍掉了一只手。”

王慕玉眨了眨眼,“丢了一只手,会痛苦,会担忧对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但是绝对不会觉得羞耻,觉得耻辱,觉得难堪。”

“这不是你的问题。”

“我知道,但是环境是错的,至少我自己应该尽量不要去受到那些人的影响。”

王慕玉抓着林诺的手微微收紧,“也许,我应该勇敢一点。”

但如果环境不好,勇敢带来的是伤害呢?

林诺想不出答案。

她穿越到原身身上,能在和禹英朗的对峙中暂时脱身。

究其根本是她掌握了先机,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清楚禹英朗的性格,提早做了很多准备。

但,如果这些她都不知道呢?

她面对原身一样的酒局,她可能会和原身一样,激烈的反抗。

她不会相信薛晓海。

但是禹英朗直接当场用强呢?

就像找人酒驾撞原身的哥哥一样,直接找人把她抓进酒店。

光是想想这样的结果都很无力。

事后,她应该会报警。

但,如果和原身一样,证据都被销毁了呢?

她可能会选择同归于尽的处理方式吧。

其实如果江阳辉没出现,她应该真的会选择暗戳戳的弄死禹英朗和薛晓海。

江阳辉的出现是意外。

就像一道黑暗中的光。

它打在了她走的那条小路的前面,虽然它不是墙,但是切实的阻止了她往前走。

林诺包着王慕玉睡,“不要想太多了,有时候不是我们的选择出了错,只是刚好遇到了。”

生活不是选择题,不是两个选项里选一个。

a不对,那就b。

b不对,肯定就是a。

事实上,根本没有标准答案。

禹英朗失去了王慕玉,开始疯狂物色身体健康,学历高,教养好,甚至可能有天赋的女孩子帮他代孕。

那可是他未来儿子的母亲。

当然不能差了。

像林诺那种,脑子有坑,过分天真单纯无知,举止粗鲁的玩玩还行,给他孩子当妈绝对不行。

像那些出身贫穷,死读书的也不行。

最好是中产阶级出生,家里有点小钱。

教师或者书香门第出生,从小受熏陶。

没有不良嗜好,读书成绩好,有很大的潜力能读到博士,博士后。

或者有钢琴天赋,画画天赋,运动天赋,经商天赋中的一个。

这样的年轻女孩子才是代孕最完美的选择。

是他的儿子,基因当然要选择最好的。

禹英朗一个一个的仔仔细细的挑选资料。

对。

长相还要漂亮。

他如此英俊,母亲长得太丑,影响了孩子的相貌,那不是有损他高贵的气度风华。

禹英朗有点疯魔的想要一个孩子。

一个足够证明他是个优秀男人的孩子。

终于,经过几天的挑选,禹英朗找到了这个对象。

虽然离他所要求的书香门第差了些,但是这个女孩子二十一岁,够青春活力也够健康,从小性格温柔,培养的也好,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家里是做生意的,和英朗投资有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英朗撤资,他们家就得破产。

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成绩优异,说明这个女孩子智商不错,不会让他的儿子先天性的输在起跑线上。

而且,他看过照片了。

这女孩长相虽然比不上林诺这种富贵牡丹花,也比不上王慕玉这种天然璞玉,但是胜在五官端正大气有气质。

从哪方面看基因都好。

为了确定不是照骗,禹英朗抽了个空专门坐着他的黑色迈巴赫去看了那女孩一眼。

高档酒店内,女孩蒋冷筠正和朋友谢依依吃饭。

两个女孩都是同样的花样年华,宛如两朵将开未开的并蒂莲。

谢依依比蒋冷筠大三岁,已经毕业了。

松子虾仁上桌,谢依依问:“你考虑好毕业了做什么工作了吗?”

“我不打算毕业了。”

蒋冷筠摇头,“我打算考研,读硕士,我爸妈也说了,只要我喜欢读,哪怕读一辈子,他们都养我一辈子。”

“真好。”

谢依依羡慕的说道:“家庭好,就是好。我就不一样了,毕业后就赶紧工作了,现在还在攒钱买房,操劳命啊。”

“对了,我听雨雨说公司里有人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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