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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情女配她支楞起来了+番外(11)

林秀芬却是心念一动,忽的想起了她刚“醒”那会儿,听到路过王家的两个妇女提到王家新妇一昏一伤的事。伤的是自己,昏的是……陈海燕?原主对堂妯娌的印象不深,倒是记起了王家二房也是没了长辈。长兄王建英拉扯着一对弟妹过活。结果王建英翻车死了?

嚯!王家是多作恶多端啊!老天看不下去了吧!

不止林秀芬这么想,社员们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议论。连王世虎都忍不住道:“吴友妹,你做人别太歹毒了,小心报应到你仔身上。”

有社员接口道:“对哦!你们记不记得?刘代秀是喝农药死的!所以王大民早死了,现在他仔王建英也早死了!是报应啊!”

“啧啧啧!说起来,林秀芬差点被打死了嗳!”另一个社员不怀好意的看着王建业,阴森森的道,“你小心点哦!你妈做得孽太多了!”

“我槽你十八代祖宗!”吴友妹破口大骂,“表子婆生表子仔,我怕不是抱着你屋里孙子跳了井,要你来咒我!”三言两语间,吴友妹和社员们战成了一团!

王建业的太阳穴突突的跳,因为他发现有他亲妈在,自己的家务乱成了团,根本不知道该从哪处下手。

江顺川和杨艳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自己请缨来调解属实大意了!然而他们来都来了,总不能什么都不干,不然回去不好交代啊!

他们两个还没想出法子,吴友妹的战火又蔓延向了无辜的林秀芬:“扫把星!你个扫把星!打你进门,我冇有一天的好日子!我20块钱买个扫把星,专门来克我!害得大家各个都来克我!!!”

江顺川:“???”

杨艳贞:“???”

你为什么被社员们针对,心里没点数吗?

林秀芬一声苦笑:“你其实就是嫌我是个农村人配不上建业。想要建业在厂里找个拿铁饭碗的工人。何必讲其它?”

“对呀!你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我们建业吗?”

林秀芬故意瑟缩了下,委屈巴巴的道:“我都没嫌他是不会下蛋……额……不会…那个……什么的阉鸡公……”

哄堂大笑!阉鸡公!好一个阉鸡公!这外号真形象!竹水大队顷刻间成为了欢乐的海洋!

王建业的脑子嗡的炸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承受如此污蔑!这既是生物本能,更是男人的尊严!之前林秀芬只是暗示,现在居然公然造谣!他怎么不行了!?之前两次你TMD在做梦吗!?

“林秀芬!”王建业忍无可忍的吼道,“你再乱讲试试?”

“你不想过了,我们离婚!”

社员们导齐齐变色!离婚可不是说着玩的!江顺川暗自点头,嗯,王建业同志很有作死的精神。他嘴角有了浅浅的笑,嫌贫爱富、意欲抛弃糟糠之妻。他会好好在会上跟其他人汇报的。

哪知,就在这时候,一声轻笑传入了所有人的耳中。寻声望去,只见林秀芬苍白的嘴角愉悦的向上翘起,眼眸灿烂的宛如星辰。

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轻且坚定的应了声:“好。我们离婚!”

作者有话说:

林秀芬:嘿嘿!小样儿!姐十几年的老社畜,还收拾不了你个小崽子?

第9章 要不,别离了?

王建业愕然!

他可没想过离婚,刚才不过是因为“阉鸡公”三个字实在太戳男人的肺管子,导致他一时激愤,口不择言了。但他觑着林秀芬轻松愉悦的表情,心不由的沉了沉。

林秀芬,是真的想离婚!

这比被骂成阉鸡公更让他难以接受!作为青年俊彦,他被自己的老婆鄙视了。鄙视到压根不想跟他过了!对于男人而言,无疑是莫大的失败。

社员们的议论声再次沸腾。王建业的条件是有目共睹的!唯一的缺陷,仅是有个泼妇老娘。但客观来讲,林秀芬之所以被虐待,很大程度在于她过于老实,完全不知道反抗。内向且懦弱的性格,无论在哪里都不讨喜。因此,左看右看,按林秀芬的条件,嫁给王建业是绝对的高攀。

但恰恰因为林秀芬的高攀,在她果断答应离婚的瞬间,阉鸡公三个字,结结实实的刻在了王建业的脑门上。因为阿婆娘终究是要死的,林秀芬不可能因为阿婆娘难缠,而放弃金龟婿。所以她愿意离婚,只有一个解释——她想要个孩子。所有的女人,都想要孩子。既然王建业给不了,那她改嫁理所当然。

之前王建业不举的传言,王世虎等人开始是存疑的。杨艳贞放嘲讽的时候,也是故意气人,心里并不信。没办法,时下夫妻生不出孩子,没有怪男人的。且传说里的洋痿男人,多少带了些自卑与畏缩。而凡事抬头挺胸中气十足的王建业,怎么看怎么不像。

然而林秀芬,真的愿意离婚啊!

诡异的气氛在竹水大队里蔓延,唯有吴友妹高兴得像个200斤的孩子!

“行!你说话算话!”她手舞足蹈的嚷道,“趁着天光,现在去公社!把婚离了!”

杨艳贞:呵呵。

江顺川:呵呵呵。

吴友妹心里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林秀芬独自搬去鸡棚棚,家里没了长工,她自然是不乐意的。可林秀芬离婚又是另一回事了!按王建业的条件,分分钟能重新说个县里的工人,家里每个月能多几十块钱的收入。家务活完全可以扔给两个小儿媳嘛!怎么算怎么划算啊!

“好的。”林秀芬不等众人走劝和的流程,率先开口道,“根据2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收益,归夫妻共有。”

林秀芬一开口,众人不由发愣。她在说神马?杨艳贞更是本能的在记忆里翻找,第23条是这么规定的吗?咦?不是说林秀芬是个不识字的农村文盲妇女吗?她还知道婚姻法!?背得比我还溜!?

穿越第三天的林秀芬首次亮出了爪牙,朝王建业挑眉笑道:“我们结婚后,你成功提干,工资是每月52元。节省的你只花2元,剩下50元全部攒起来,年底一起汇回。每年22个月,22乘以50等于600。我们结婚三年,总计2800元。按照《婚姻法》规定,我们离婚你该分给我900元。”说着她伸手,“给钱,我们立刻离婚!”

哗!竹水大队震动了!谁家离婚不是把新妇扫地出门?居然要赔钱?

王建业一呆,什么《婚姻法》!他压根不知道有《婚姻法》!

其实林秀芬也不知道2950年版本的婚姻法长什么样,她读的是改了N次的新版。别问她一条单身狗为什么要看婚姻法,问就是怕被人占便宜。要知道她手头积累了好多本小说,万一她结了婚,嘎嘣卖个300万的影视版权,到账的那一刻,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艹了!想想就可怕好吗!

但林秀芬半点不担心后世的剑能不能斩此时的官,反正义务教育没普及,在座基本是文盲。她背错了咋地?只要足够理直气壮,忽悠不死他们!哪怕现场有人能挑出错来,无非是条目细节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铁律不管哪个版本都必然存在的。

妹想到吧!老娘懂婚姻法!专治你们这群法盲!

“不可能!”吴友妹气得大吼,“你胡说!我从没听说过谁家新妇离婚要分900块的!”

林秀芬认真的问:“《婚姻法》规定的,你对邓妈妈有意见?”

王世虎倒吸一口凉气:“秀芬,这可不能乱讲!”

江顺川面含微笑,默默在心里再添了一笔,甚至想给林秀芬叫声好!

“我不管谁规定的!”吴友妹胡搅蛮缠,“钱给了我,就是我的!你要分家产,你房里的柜子你带走!想分钱,没门!”

林秀芬面无表情的道:“婚内财产属夫妻共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把钱给亲妈属于婚内擅自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过错方得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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