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块老甜饼+番外(64)

秦秋若却停顿了一下,她对着空气,喃喃地问: “老伴儿,是你回来麽?”

那一刻的慕白,无声而撕心裂肺的哭泣。

起身已经费劲了,秦秋若戴好了慕白给她的项链,平躺在了床上。

她双臂抱着冰冷的骨灰盒,轻轻地吻了吻,像是慕白还活着的时候,深情缱绻。

“你走之後,我想要好好生活的,小白。”

“可是没有你的生活,每一天对我来说,都生不如死。”

“老伴啊,我坚持不下去了,快要去找你了,你不会怪我吧?”

“只是啊……我不希望你那麽辛苦了,如果有来世,我想要你出生在一个好的家庭,想要你不再胆怯自卑,想要你开心幸福,我想要把我能给的一切都给你,你说,老天爷会同意麽?”

一行泪,顺着褶皱的脸颊滑落,秦秋若缓缓地闭上眼睛,最後,她留下的话,回荡在耳边。

“至于我……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再遇到你,与你相爱。”

——完2024年2月25日叶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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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最後,叶子眼泪直流。

感谢大家的陪伴,下一篇《你要乖》,喜欢的去收藏一样。

番外会陆续更,麽麽哒,再次感谢。

第41章 番外一如果时光倒流(1)

旧岁月的时光很慢。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很久。

情动是什麽?

这对于从小衣食无忧的秦秋若来说,并不知道。

她切切实实地是人们口中说的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从懂事开始,父亲秦鹰就为她请了私塾,精心培养女儿。

秦秋若是他的独女,有了她之後每两年,王兰子宫上有了肿瘤,切除後,丧失了生育能力。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

秦鹰没有选择抛弃发妻,再续弦延续香火,而是切切实实的把他们娘俩当宝贝来疼。

今天是秦秋若去嵩松重点中学的第一天。

因为秦鹰的産业有变动,把重心挪到了威城,居家搬了过来,秦秋若自然也要跟着过来。

对于新学校,她没有什麽期待。

一早上起来後,佣人们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只留下尹姨伺候,端茶倒水,其他人都退了下去。

穿着中山装,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秦鹰翻动着手里的报纸,看了看女儿, “今天去学校?”

秦秋若点了点头。

她坐的端正,吃饭时一点声音都不发出,长发如黑缎一样,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皮肤要比裙子还白,牛奶一样丝滑。

从小到大,秦鹰对女儿宠爱呵护的狠,别说重活,累活,就是连个碗都没让她刷过。

这一次,他和王兰是不放心她去嵩松上学的。

按照他的设想,是直接把女儿送出国,让她去看看更广的世界,长些见识,回来後,继承她的産业。

女儿如果是做生意的料,就好好经营;

如果嫌累,不想要太过忙碌,他就给她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联姻保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可王兰不同意,哭着说舍不得女儿,就这麽唯一一个宝贝女儿,哪儿舍得送到国外去。

今天,秦鹰有董事会要召开,王兰那边还要去政府走动一下投标的事儿,让尹姨和司机送的秦秋若。

秦秋若对于高中,也没有什麽期待。

只是,她习惯了隐藏自己的情绪,微笑是她的面具,从小到大,但凡是见过她的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不夸她聪明懂事儿的。

她知道,自己该怎麽做,才能让父母安心放心。

她今天特意选了一条素白色的长裙,干净清爽又低调。

可即使这样,在那个年代,她的气质,她的样貌,她的长相,还是在进入教室时,让喧嚣的课堂像是被按了暂停键。

面对一双双充满了好奇惊艳目光的眼睛,秦秋若用惯有的微笑来面对,很快的,老师来了,向大家介绍新学生,在掌声中,秦秋若不知道,她到了新的学校,也即将迎来与自己携手一辈子的爱人。

秦秋若很早就发现了角落里的慕白。

那个年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别说高中了,就是初中都上着费劲儿。

慕白家里条件不行,父亲什麽都没说就扔下了她们娘俩,母亲宋佳以卖菜为生,原本生活的就紧紧巴巴的,可对于这麽唯一的女儿,宋佳也是爱的不行,她自己吃了没学问的苦,大半辈子过得牛马一样的生活,琐碎的生活,把她的一切都磨光了,她仅存的心愿就是希望女儿能有点文化,将来可以过得轻松一点。

那个年代,大家买食物都要靠粮票的,家家户户都不怎麽富裕,很多又离着学校远,走上十几公里的山路窸窣平常,一般的同学也就会早起的时候,带好干粮,直接来学校。

吃的,也都很简单。

不是现在的大鱼大肉,一个白面馒头,一点咸菜,就能解决午饭。

慕白穿的衣服是带补丁的,却洗的干干净净的,她脸上的皮肤白皙,可握着铅笔的手却满是冻疮。

而仔细看,她的铅笔都是别人用剩下几乎不能用的铅笔头,她在上面讨巧地做了一个笔筒,能卷着继续用,练习纸,也多是废纸。

能够上学,对于慕白来说,已经是极大的满足了,对于物质方面,她不敢奢望。

她的午饭,是苞米面窝窝头,那时候的人,肚子里没有油水,不讲究养生。

很多时候,吃的太干,又一点荤腥没有,慕白会干燥,上不出厕所。

她学习很认真,属于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类型,却也在秦秋若第一天进入班级的时候,就一眼看到了她。

白裙淡雅,布料不是普通的棉布,是那种光滑的丝绸在当时的年代是有钱人才舍得买的,秦秋若的眉眼温柔,身上透着一股子大家闺秀的知性,对于周围人的目光也不卑不亢,会微笑着对大家点头。

因为从小的环境,慕白一向是胆怯的自卑的,她不像是别的同学,敢直接和秦秋若打招呼,只敢偷偷地缩在角落里看她。

可秦秋若的目光,却轻轻地落在了她的身上,发现了慕白的注视,对着她微微一笑。

皎皎生情。

慕白的脸一下子红了,心跳加速,本能的反应是低下头,想要把自己缩起来。

从她的穿着,谈吐来看,她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秦秋若就像是太阳一样,即使人足够低调,却依旧散发着耀眼夺目的光。

她虽然是插班生,後来的,可明显文化水平,层次跟大家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在那个还不讲鸡娃的年代,秦鹰就遥遥领先,从秦秋若路还走不稳的时候,他就给她找来了私塾,不仅仅是文化知识,他的思想很超前,英语,俄语,法语,钢琴,绘画,舞蹈……但凡是他在外面做生意见识到的,都要教给女儿。

在大家还憋足的背着有口音的英语单词时,秦秋若已经可以流利地用英文与老师对话了,书本上的只是,她基本上也全都掌握。

很多时候,大家都以为学霸在认真听见,可她们不知道,秦秋若在偷偷地看慕白。

没有什麽原因。

如果一定要说,或许就是宇宙的吸引力吧。

从她第一次看到慕白的时候,目光就没有挪开过。

秦秋若还记得,她发现慕白的时候,是一个阳光正好的午後。

课件时间,大家乱糟糟的都跑出去玩了,秦秋若因为痛经,脸色苍白,小肚子凉凉地趴在桌子上隐忍着。

她不是一个轻易会向人诉苦的人,习惯一切都默默隐忍。

五分钟过後。

疼痛不仅没有减退,反而愈发的浓烈。

秦秋若感觉自己的小腹处,就像是有一把冰凉的剪刀,在粗鲁的上下搅动,让她疼的牙都要咬碎了。

旁边,也有人发现了秦秋若的异常,会象征性地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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