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妞闯纽约(gl)(152)

其实在现在的田甜眼中的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大,因为她自己还小,她才五岁。不管她是不是还记的自己身为田甜的一切还是身为玉缨的一切,她都对眼前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所以她会尽可能去自己能去的地方玩,带着她的小弓箭,和她的前端削的非常尖锐的长矢,这里的人,无论男人女人都是一名好战士。

田甜再一次跑到圣山脚下去玩的时候,她忽然看到脚下草丛在动,她疑惑的拨开草丛,草丛里传来奶声奶气的小吼声,田甜疑惑着,拨开草丛顺着声音看去,她看到一个磕磕绊绊努力向前的小身影,她迟疑了一下,把这个小东西抱了起来,看到这个小东西身上布满了褐色和黑色的条纹,吼叫着的时候一副凶恶相,牙齿却都还没长出来。

田甜抱着这个小东西,问身边的神侍:“这是什么?”

神侍看了一下,立刻拜了下去,说:“这是圣物,神身边的护持。”

这是一只还没断奶的小剑齿虎,奶声奶气的在田甜手里低吼,似乎想威胁田甜把它放下去,小归小,到底还是一身霸气,田甜笑起来,把它放进怀里,准备带回去养着。

作者有话要说:百合文真心是越写越伤,你不写的时候吧有人喊着要看,你要写呢,又都鸦雀无声了,你想好好写个故事吧,谁管你故事主旨到底想表达啥?我就看有没有酷帅狂拽霸又深情款款的主角。完了要批现在的网文怎样怎样没水准。而且写的越久越烦躁,看百合文的一个一个真是爱情至上,其他的管你去死?之前在文下面吐过无数槽,现在一个雪野又开始了,为什么人田甜在现代社会活了二十多年连你的影子都不记得你一出现就得爱?说白了还是一种自恋心里作祟,如同十几岁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总觉得我爱你你就要爱我,不爱我你就是伤害我,拜托没人叫你爱的对不对?还有就是,我爱你才这样对你的逻辑,亲,爱本身是没有价值的,真真的价值是爱一个人的好的方式,要是爱她只会给她麻烦,让她难受这叫自私不叫爱,不是爱了就多了不起一样的,也不是你对她好,她就必须要接受的。要是连最起码的尊重个人意志都做不到了,还谈什么爱?还是洗洗睡了吧。话又说回来,百合写着写着真心太伤了,再爱也经不起长时间的内耗,我眼下把手上两篇v文写完,就不打算再写百合了,作为一个写手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成功的,不过作为一个同志和拉拉我觉的我还是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的,于心无悔就好。

☆、第78章

这个小东西被田甜带回去后就饲养起来,祭祀并没有反对她养着这只小剑齿虎,而部落里是从来没有饲养过剑齿虎的,人们把剑齿虎视为圣物,视为神的护持,从不敢接近它,更不敢把它养在家里,同时也把它视为勇士的最大挑战,在避无可避的时候,逼不得已的时候人们也会猎杀剑齿虎,能够猎杀剑齿虎的人将被视为部落中最勇敢的人。

田甜的家族曾经猎杀过一只剑齿虎,集家族之力猎杀了一只大约三岁龄的剑齿虎而成为部落中最受敬仰的家族,所以算起来,田甜的出身也算是名门望族了。

这个部落是这片森林中最大的部落,似乎也是这片大陆上的核心部落,周边部落的人会定时来部落里献上贡品,同时祈求福祉,还有颇为遥远的一些部落也会派出人来不畏艰辛的翻山越岭而来,那些遥远的部落居于海边,而那片海就是二十世纪中国的大西北地区,那片荒凉的戈壁滩,苍茫的沙漠曾经是大海的最深处。

这个时期的人类已经开始饲养家畜了,但是几乎饲养的都是狗,因为狗聪明同时又听话,是人们狩猎的最佳帮手,马匹其实也已经开始饲养了,但是饲养的很少,只有自然条件开阔,同时又土地丰饶的部落的人才会饲养马匹,偶或用来骑着玩,而田甜的这个部落是几乎没什么人饲养马匹,因为她们生活在雨林深处,在茂密的森林里,马没有任何作用。

但是不管怎么说,田甜的这只剑齿虎都是另类,祭祀默许她饲养剑齿虎是因为田甜将来也是祭祀,她是与众不同的,她配得起神兽做她的宠物。

这只剑齿虎是雌性,才三天就已经认定田甜是她的妈妈了,亦步亦趋的跟着田甜,才三个月它就长到五岁的田甜肩膀那么高了,三个半月,它就能驮着田甜到处撒欢了。祭祀的住的地方是一个庞大的山洞,但是这个山洞不仅是山洞那么简单,它不仅庞大,而且被修饰的非常精致,地上铺上了石头以隔绝潮气,然后再通过人工打磨把这些石头磨的平平整整,而且那时候虽然没有进化到有木工那样的技巧,但是他们却有精巧的编织技艺,他们用晒干的藤萝,大约手指粗细的藤萝编席子一样编出墙,将这庞大的山洞隔成几处易于起居的住处。

上一篇:列女奇英传 下一篇:保持通话

无人领取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