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烟雨任平生(177)

这一仗,一是靠主帅身先士卒鼓舞士气,二靠命来填。

这仗打的乍一看并没有过多的技术含量,主攻的一方,根本不会启用什么战阵。而是像潮水一般往前涌,乍一看一团乱麻,细分辨,却是三五成团,十分有规律,乃是在不断的征战中以经验结成的。简单,有效,十分有杀伤力。

完颜康沉着脸,第一次感受到了直面蒙古军队的巨大压力。他们像是天生的战争机器,遵循着最简朴有效的法则。完颜康渡过黄河,这奔流而至的铁骑,如洪流一般涌来,竟然隐隐令人觉得像在面对大自然的伟力。

地动山摇。

蒙古人的长弓射程比一般的弓箭更远一些,远远先来一轮远程打击——如果有可能,多几轮——将对手士气压下,将对手排在最前面的精锐给予最大限度的杀伤,然后就是冲锋。

出色的武力值令这一套简单的办法所向披靡,很难突破。事实上,据完颜康所知,在军事史上,在热兵器的技术成熟之前,能对付这样的骑兵的,只有正面骑兵对抗。靠步兵,那纯属拿命填,还填不赢。

【还好,咱们算狗大户。】

完颜康眯起眼睛,分辨着对面的旗帜,术赤。这个对手不太难对付,可能会头脑发热……

估算着射程,完颜康慢慢扬起了马鞭——踏弩先来一发!

长弓的射程是很远,很不幸,踏弩的射程更远。只可惜踏弩的限制也很多,想要射程远,上箭等等就比较麻烦,顶多三排轮射,对手不怕死的前锋残余就能冲到面前了。而且,弩的构造更复杂,等价更高,也容易损坏。完颜康在勇义军,以秦法制弩,也只得这一部,再多了,用处也不大,钱也不够了。

蒙古兵冲得比他估计的更猛一些,预定的三排轮射,只放了两排,第三队箭未上弦,眼看蒙古兵并不顾着身边中箭落马的同袍,挥着马刀冲了上来。

他们身上的衣服新旧不一,有些还显得不那么合身。他们的盔甲也不整齐划一,并没有“制式”一说。完颜康说他们穷,自有依据。然而他们有限的盔甲上带着兵器划擦过的痕迹,他们的士气并不因这五花八门的装备而低下半分。纵然前队受到了打击,依然前仆后继,不见丝毫惧意。

他们的口里大声喊着蒙古话,完颜康经过粗略的学习,已经能听得懂一些了,他们喊的是:“前面是狗王的儿子,杀了他!”金国的王爷很多,在敌国那里,每一个都可能被称呼一声狗王。然而自从完颜洪烈坑了铁木真一把,这个词就成了他的专属代名词了。

完颜康:……是赵王。

面无表情地将马鞍连拴的狼牙棒取了过来,放到手里掂了掂,完颜康大喝一声:“前面是铁木真长子!拿下他赏千金!”

他一身武功,放眼江湖,可与五绝一战。然而放到战场上,竟没有一招半式是适合战场作战的!不拜丘处机为师,不认杨铁心,自是学不到战场上极厉害的杨家枪的。拜大将为师,学的也是兵法,偶尔与将领切磋,也是金国的将领,大家……惯用狼牙棒。

完颜康如今内力丰沛,一身的蛮力,连狼牙棒都比别人的大一号,远远地看着都沉。

风骚又炫目的金色战马,锦袍银铠,后面还跟着个扛大旗的,手里的家什都比别人的长。这么醒目的目标,不打他简直对不起他身打扮!术赤挥着马刀,远远地迎了上来。

完颜康轻而易举地敲碎了冲在最前面的蒙古兵的脑袋,反手一捣,将第二个人扫下马。万马奔腾之下,跑在前面而掉马的人,须臾便被无主的战马吞没了。直面蒙古大军的一点点恐慌,与恐慌带来的过度亢奋,令已经不完全是战场菜鸟的完颜康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速度。

待发觉手上力道不对的时候,才惊觉自己冲得太过,已经隐隐与后队脱节了。忙控制着速度,瞄着一眼后队,原地杀人待援手。

术赤,也近在眼前。

第77章 正面刚

一瞬间,四目相对,目标就此锁定。

双方主将战场相见,为长远计,正面作战并取得胜利,十分有利于士气的提升和锻炼部卒,这是完颜康的选择。然而术赤所部征战多年,不需要像完颜康这样斤斤计较一次两次的战斗经验。更何况,前面那个是仇人的儿子!对阴谋家的儿子复仇,就没必要过于光明正大了。光明正大也是白瞎,谁知道他是不是跟狗王一样埋伏下了刺客呢?

各方势力对铁木真家族的评价里,术赤都要落一个“性情暴躁”的考语,同样的,没有一个人说他蠢,特别是在军事才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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