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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标记了Omega情敌+番外(114)

作者:弄夜洒星 阅读记录

见自家女儿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余丹春连手里的茶也没放下,还提醒分了心的余遥:“怎么了,遥遥,喝茶。”

余遥有些为难地直起身体:“小姨……”

“这一壶茶,你可得帮我都喝了。也不知道那位营养师怎么调的,我真是从未喝过这么苦的茶。”余丹春神情安闲,“咱们娘俩现在出来,得亏你姨父看不见,不然,他肯定又要看着我,把这一壶都喝完……”

“——妈!”

听到自家女儿耐不住性子、直接开口叫人,她才转过视线:“晓晓?”

可余晓晓站在那里,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最终只是有些困难地叫:“妈……”

女儿为什么来找自己,余丹春心里自然一清二楚。可她有意要熬余晓晓的性子,见状,也丝毫不打算松口,只是笑道:“晓晓,现在不是上班时间吗?既然回来了,要不要尝尝我的茶——”

见状,余晓晓只能直接开口。

“……妈,”她说,“我……我想请几天公司的假。”

“哦?”余丹春便问,“为什么?”

“悠悠姐……还有向舒怀的事。”余晓晓有些困难地说,“我在公司里,实在是坐不住……”

见她们要谈私事,余遥便借口先回房里了,而她自己则越说声音越小,头也慢慢垂下来了。

“那么,拂晓的事,”她妈妈问,“晓晓,你想要不管了吗?”

余晓晓嗫嚅:“我不是……”

“既然不是,那就没有现在撂挑子的道理,晓晓。”而余丹春只是说。

她伸手叫神情委屈地赌气的余晓晓过来、在自己椅旁坐下,自己则伸出手,像是小时候那样,轻轻揉乱了自己小女儿的头发。

余晓晓如今二十出头,大学刚毕业的年纪,而她却已经六十岁了,反而是伴侣余父还要再小上几岁,只有五十来岁。

余丹春家里穷,孩子又多,没钱供她一个姑娘家读书,只上完了小学、勉强不是文盲便草草辍学。好在她脑子活泛,人又胆子大,先是在村子里和县里做些小生意,一直做到快要说亲的年纪,而余丹春不愿意碌碌一辈子,和家里亲情不深反而更鼓舞了她的野心。

外出做生意的计划,她只告诉了和她最亲的大姐丹花一个人。高考恢复那年,十七岁的余丹春背着小包裹、攥着自己攒下的存折、车票和大姐给她的路费,踏上了去省城的路。

一个乡下姑娘,学历又低,余丹春起初没少吃苦。她在省城跑了几个月销售,认识了不少人,也摸到些许从南方传来的风声。然后,她做下了自己这辈子最大胆的决定。

——余丹春东拼西凑到一笔启动资金,孤身搭上长途火车,南下到自己完全陌生的沿海城市,正正好好当头迎上了改革开放的东风。

十二岁的余丹春辍学,十七岁的余丹春背井离乡,十八岁的余丹春开始创业,二十八岁的余丹春将手头的资金全部投入国库券当中,发了一笔巨财,在所有人都劝她带着自己选择一条最稳妥的路时,选择将这笔巨款尽数投入了自己的小公司当中。三十五岁时,她的拂晓成为遍布全国的实业帝国。

余丹春的一生,是一场波澜壮阔的豪赌。

可她现在六十岁,却不敢再赌了。

她的女儿还这么小,像是未经世事的小兽,善良、天真、永远快乐、对一切充满希望。

这是余丹春年近四十岁,选择生育一个孩子时,对这个即将被带来世界上的孩子最好的期许。

晓,明也,太阳初升,她只希望晓晓平安快乐,在她的保护下,一辈子都不用面对任何风雨。

可是人总有生老病死。这一次的肿瘤是良性,但她和伴侣毕竟都已越来越老了。

她的晓晓最终要一个人活在世界上,这可怎么才好?

余丹春已经不年轻了,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恐怕是已经有了老人家的坏毛病。她逐渐保守起来,胆子也越来越小了,对许多新事物……像是职业经理人,她明知这事不坏,却总觉得心里有道坎,怎么也难以全盘接受。

小女儿生来就不喜欢从商,余丹春也勉强不来。她本来是想多培养些亲信,把遥遥扶起来,然后让自己的晓晓拿着股份、不至于被骗了,哪怕拂晓慢慢式微,也能够快乐平安地生活一辈子。

最好在她闭眼之前,晓晓还能找到个可靠稳妥的爱人,不惮于性别年龄,只要能够手挽手彼此扶持下去。

可如今出了她生病这件事,平日里不沾手公司的晓晓意外显露出了担当和天赋,余丹春自然是欣喜的。

既然如此,她更想培养余晓晓成为自己合格的继承人,让寄托了自己一辈子野心的拂晓继续繁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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