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考取了鬼界公务员(37)
高璇带的艺人团体,又不是仅仅只有她们。
胡冰垂眸,良久思考后,:“瞳瞳,要不要我让我的经纪人......”
陈瞳摆手婉拒:“胡冰姐,你已经帮我够多了。”
“而且......”她定定道:“你们真的不用担心。”
所有人都不知道,看到那篇不实文章后,陈瞳在生气天团里面根本排不上号。
第一生气的其实曾导。
曾导虽然性格严肃,但其实是个妻管严,将自己的妻子视为自己的女神,三十年如一日。
听说不开工在家还要给妻子做爱心早餐,而且必发朋友圈狠狠秀。
要不是为了栓住自家妻子,根本就不想要小孩。
因此好不容易拍完一场夜戏后,却看到妻子给自己转载了一条不实报道,暗指自己和陈瞳有关系。
他当时就气炸了。
他先是给妻子包了一个小时的电话粥,强行解释。
即使对方困意连连、哈欠连天的说不用。
然后又打电话通知陈瞳,赶紧商量对策。
陈瞳一心三用,一边听着曾导带感的骂人rap,一边嗯嗯附和。
顺便写完了申论大作文。
第二生气的则是《综艺综艺》整个导演组。
要知道《综艺综艺》一个整蛊小明星的综艺,能够在大热的田园综艺、亲子综艺瓜分一块蛋糕,评为收视率最高的A级综艺。
靠的就只有一点。
真实且没有剧本!
像事先透题给选手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
所以他们摒弃了电子出题,选择了费时费力的手写问题卡的方式。
为的就是保证,答题的真实性。
现在对方这一质疑,不就是想要毁掉这个节目吗?
总导演郭红坚定的认为,陈瞳遭受了无妄之灾,特地来道歉。
并想要和她商量对策。
第三生气的则是小甜甜。
作为陈瞳答题的见证者,她清清楚楚的知道对方靠的就是实力。
更关键的是,有人还炮轰她没有职业道德。
居然故意牺牲形象,来了个“被喷蛋糕门”首秀,肯定是私底下收了陈瞳的钱。
小甜甜将嘴里面的粉红糖果咀嚼得嘎巴响。
可笑,她随便一个个包包就是二十万起步吧?
简直是在侮辱她的人格!
作为拥有**背景的千金,她在深夜给陈瞳打来电话,询问对方要不要和她一起下追杀令。
陈瞳:“......”
她索性把这些人拉入到群聊,让他们自己商量。
间隔敷衍的发个“这主意不错”“我赞同”“你说得对”的表情包,蒙混过关。
而她手机里,也有很多人发来消息。
或关心或探问或质问......
只可惜,等待了一晚,她最想要看到的那条消息却没有出现。
早上八点,按照几人商定的计划,陈瞳率先在wb转发了一条律师声明函。
【荣凯律师事务所受陈瞳女士之委托,就近期不实文章《扒一扒那个靠答题上位的女人》一文,特发布本《律师声明函》。
1、陈瞳女士现感情状态为单身,“金主包养”等实为谣言。
2、陈瞳女士与曾导@拿了很多大奖的曾导为同事关系,无正当关系。陈瞳女士出演《非花簪》角色,为正常试戏而非谣传的抢角色。
2、陈瞳女士于前日受邀请录制《综艺综艺》节目,“透题背题”为子虚乌有的谣传。
......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名誉权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已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我方将对《扒一扒那个靠答题上位的女人》文章作者及其谣言传播者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此条律师声明函一发,评论区纷纷群嘲。
【呵呵,一言不发就是律师函吗?】
【有本事就来告我啊】
【笑死,以为发个律师声明我就怕了吗?】
.....
当然也有一部分粉丝也在维护。
【我就相信陈瞳不是这样的人】
【支持陈瞳姐姐维权】
【这些网络喷子真的该管管了】
......
十分钟,卓冉和许柔先后转发此《律师声明函》并配文。
【卓冉:我当天也在场,瞳瞳姐答题真的超厉害!大家所有人都看呆了】
【许柔:我在场,我也可以作证,瞳瞳姐真的是凭借自己的实力!】
两个人微博一转,曾经参与录制的观众也纷纷发言。
【有一说一,陈瞳回答得又快又好】
【我真不相信,她那时候是背题的】
【加一,她看着就不是这样的人】
【其实她的队友苏梓蓉答题也很厉害】
......
此话一出,有心人故意挑刺:意思说xty女团全员被节目组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