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游魂小姐/见了鬼了(12)

不过很可惜,朗星辰并没有给苏沫沫这个机会。

……

朗星辰走后苏沫沫拿过笔记本写了几封邮件,是给校园招聘会看中她的几家公司发送的,邮件中苏沫沫大致阐述了自己的情况,重新附上简历并询问对方职位是否空缺,末尾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然后,苏沫沫又打开了人才招聘网,把早已准备好的简历电子版略作修改发到了几家心仪的公司。

下午,苏沫沫就接到了几家公司的来电,职位是实习法务与苏沫沫的专业正好对口,问苏沫沫明天能不能参加面试。

苏沫沫答应了下来,有了新目标整个人也随之充实了起来。

虽然苏沫沫大学四年的成绩优异但还是免不了应试前的紧张情绪,她从书架上取出了一本专业书籍躺在沙发上翻看起来。

书上早已画满了重点还有不少自己曾经在空白处写下的注释,苏沫沫看着这些字仿佛自己回到了大学校园里,老师上课时讲解的难点和易错点以及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些小细节在苏沫沫的脑海中闪过。

苏沫沫一边在心里预测着明天面试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一边读着自己写下的东西……

突然,从书中掉落一张纸片,苏沫沫拿起一看上面是一道案例分析题,不过自己的答案旁边被打了一个“×”,题目是这样的:张某十三岁时因无法忍受亲生父母的虐待而离家出走,亲生父母寻找未果。张某在流浪途中被一对善良的夫妇收养,后来张某完成学业创业成功坐拥千万身价,但是在三十岁时不幸意外身亡。

张某生前无妻无子,财产被养父母继承。两年后,张某的亲生父母得知此事,要求继承张某的遗产。

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苏沫沫写到:张某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养父母抚养、照顾、爱护张某,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张某的亲生父母长期虐待张某以致于张某离家出走,可以看出亲生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故法院应当驳回张某亲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不过这个答案被打了一个红“×”,在苏沫沫的答案的下面,有人用绿色的笔写了一段话。

※虽然张某和“养父母”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但是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形式上无法成立收养关系。张某的生父母抚养了张某十三年,并且生父母在张某离家出走后寻找过张某,只是并未找到,表明其生父母并无放弃抚养张某的意图,他们之间的抚养关系被迫中断。张某的生父母应当是张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至于虐待之事应当另行解决。

张某的“养父母”因无合法继承权,所以无权继承张某的遗产,但可以因为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要求获得补偿。

在这段话后面,苏沫沫的黑色字体再度出现,写到:张某的养父母好无辜,这么判未免太无情了!后面是一个生气的表情。

绿色的字体紧接着出现,答道:法律是严谨的,要在法律条款中为养父母争取正当利益,而不是感情用事。

苏沫沫弹坐起来,盯着手中的纸片双眼一眨不眨。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道题应该是大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题。

可是……她竟然对上面的绿色字体毫无印象,苏沫沫确定这段话绝对不是自己写的,可到底是谁写的苏沫沫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由于苏沫沫大学期间并未住校,所以在班级里并没有交下知心朋友,几个室友也仅仅是见面打个招呼的关系,而自己的同座……

苏沫沫皱了皱眉,她居然想不起自己的同座是谁了,或许自己根本没有同座?

想来也是,大学的课堂又不像高中,位置并不是固定的。

苏沫沫摸着纸片上的绿色字迹,她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写的了,可偏偏苏沫沫又对这些字莫名的熟悉。

苏沫沫看着后面自己的回复,还有那个表情……她甚至可以想象到自己写这些时自己的表情。

苏沫沫起身来到书柜旁,拉开最下面一层抽屉可是里面的东西却不见了,她记得这个抽屉里放着同学录的,怎么不见了呢?

苏沫沫带着满腹狐疑拨通了苏母的电话,电话接通苏沫沫叫道:“妈妈。”

“怎么了女儿,是不是想妈妈了?”

“妈,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有没有看到我的同学录啊,就在书柜最下面的抽屉里。”

电话那端的苏母沉默片刻,回道:“……同学录你之前不是放在家里了吗?怎么突然要这个?”

“没事儿,就是想看看。”

“那……我让你爸爸给你送过去?”

“不用了,不过是一本同学录而已,别让我爸专门跑一趟了。等周末我回家再看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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